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研究与思考

作者:郑文元 宋秀杰
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摘要:我国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的标准体系,其先后进行2次修订。通过对我国前后三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比较分析,给予最新版标准客观评估,试图在我国特有国情基础上结合欧美国家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经验,为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绿色建筑 评价标准 节能
作者简介:郑文元,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助理建筑师; 宋秀杰,北京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1 研究背景

2001年原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制订《绿色生态住宅社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标志着我国绿色建筑从概念进入实施阶段。随着绿色建筑实践的开展,为更好地规范、指导我国绿色建筑发展,2006年原建设部发布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这是我国首个绿色建筑评价国家标准,是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虽然较欧美绿色标准体系建立略晚,但作为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绿色建筑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2006年颁布实施以来,经过2014年和2019年2次修改完善,在指导我国绿色建筑实践的同时,也为我国绿色建筑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针对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2014年和2019年修订版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均给予积极回应,但有些问题仍未得到重视。

绿色建筑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但其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是共性[1]。笔者长期关注我国的绿色建筑,对国外尤其是BREEAM评价体系有较深入的了解,希望通过国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分析研究和对2019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解读,对其执行及改进提出建议。

2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

2.1 建立和完善

英国90年代建立BREEAM(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英国建筑研究院环境评估方法),美国2000年建立并推行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我国以2006年第一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为标志,正式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恰逢我国2008年奥运会筹办期,在绿色奥运的引领下,绿色建筑标准对指导该时期房地产行业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环境友好及环保节能的技术、材料广泛应用于绿色建筑。以北京为首的奥运城市对绿色建筑成功诠释,促进了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为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住建部吸收欧美发达国家绿色建筑评估经验,分别于2014年和2019年对《标准》进行2次修订。

2006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有六大指标,每个指标下满足一定的项数即可被评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相较LEED和BREEAM等采用打分制的评估标准,我国按项数评价的方法难以区分不同项的差异与重要性,造成评估误差。因此2014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改为评分制,在满足所有控制项基础上,当总分达45~50分被评为一星级绿色建筑,60分被评为二星级,80分被评为三星级。为鼓励先进技术的推广和使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参照BREEAM中的创新分及LEED中的创新与地域条款,增设加分项,并根据国外评估体系对后期管理的重视,增加“施工管理”类的评价指标。

2019年修订版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既针对我国国情进行了评分调整,又有参照国外标准的修订完善:重新定义“绿色建筑”,更关注人与环境的关系,以建筑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修改评价技术指标从而更重视“以人为本”;增加“绿色建材”内容,鼓励新材料应用;允许在施工图完成后进行绿色建筑的预评估;新增“基础级”星级划分;新增各个星级的要求;新增绿色金融、空气质量、绿色停车、BIM技术和一体化施工的相关说明和评分[3]

2.2 我国与欧美评价标准的比较

2.2.1 强调节能重要性

欧美发达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BREEAM和LEED)中对能源节约十分重视,为其单独另立章节,并明确其指标涵盖范围:降低能源需求;能量的综合利用与可再生能源使用;设备用能效率;碳排放量的控制。前3项在我国标准中能找到对应评分项,但“碳排放量控制”指标并未明确提及[4]

2019版中“节能与能源利用”这一评分项共包含60分,其评分权重较一般评分项多1/2,表明我国对绿色建筑节约能源的重视,但相较于国外评分标准其重视程度仍显不足。同时,碳排放作为建筑节能的重要指标之一,不仅反映建筑能耗,还代表温室气体排放和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虽可从其他3方面间接反映CO2排放指标,但指向性不明确,涵盖范围不全面。

2.2.2 施工管理相对独立

在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是单独的评分指标,但在2019版中施工管理被调到提高与创新加分项中,运营管理(智慧运行、物业管理)被放到生活便利指标中。这点与BREEAM及LEED中把管理当成重要的独立部分完全不同。BREEAM及LEED评价体系促使许多建筑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实现“绿色”理念,这在施工、运营方面给普通管理机构带来挑战。绿色建筑设计方案的落实也需依靠施工和运营管理机构实施,只有加强绿色管理才能保证绿色建筑质量[5]

目前我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体系尚不完善,以提倡建议为主,缺乏强制性特征。建设管理企业出于自身施工和管理水平限制及建筑成本等原因,对设计方案执行力不强,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对推进绿色建筑产生不利影响。

2.2.3 评价标准分类适应性

欧美发达国家针对绿色建筑功能及阶段作出相应评估。

美国1998年自USGBC峰会上推出LEED1.0版本开始,2006年LEED2.0版本中针对建筑推出不同分册:LEED NC(面向新建项目)、LEED EB(面向既有建筑)、LEED CI(面向商业建筑室内)、LEED CS(面向建筑主体与外壳)、LEED for School(面向学校项目)、LEED Home(面向住宅项目)、LEED ND(面向社区规划项目)、LEED for Retail(面向商店项目)、LEED for Healthcare(面向疗养院项目)等。目前推出LEED V4版本保证其可适用于所有建筑类型及建筑阶段,包括新建筑、室内装修、运营和维护等。

英国BREEAM作为最早建立的绿色评估体系,包含各类建筑。推出关于新建建筑、正在使用建筑、翻新和装修建筑等各阶段分册。如遇特殊且未包含在BREEAM现有标准的建筑,还可提供单独的定制服务。

我国评估标准在普遍性及特殊性方面不完善。2006版将绿色建筑简单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并单独进行评估,只包括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商场及旅馆建筑。2014版对此进行调整,将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展到民用建筑各主要类型,并将居住与公共建筑整合到同一标准中,通过不同权重区别各自评估标准。2019新版标准取消权重划分,只在有较大差异的部分对公共建筑与住宅建筑分别评分。由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存在差异,建筑各阶段不能一概而论,用目前标准无法科学、准确地评估每个建筑工程,需补充完善。

3 完善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建议

3.1 进一步完善节能指标

2019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更关注人与环境的关系,但在节能领域未像欧美评估标准一样为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单独设置指标,而是将其放置在“资源节约”指标中。

2019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节能与能源利用”指标所占权重为10%,相较2014版中的24%降幅较大。BREEAM20018有碳排放量控制评估,其在节能部分所占比例较我国略重,为16%[6],我国2019版将控制碳排放量放入创新评分中。研究表明,英国建筑物的碳排放量占英国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37%,其中包括45%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排放及55%电力使用的间接排放。控制碳排放对环境保护十分重要,碳排放量的控制是绿色建筑评估的关键一环,应强制推行,以政策导向促进市场推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在节能与能源利用中增加被动式建筑和建筑排放率(Building Emission Rate)等相关指标,以鼓励低碳建筑的推广。

3.2 强化管理权重

2019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总计600分的评分项中,物业管理是“生活便利”的子项且占30分,施工管理是“提高与创新”的加分项,为20分,并非刚性约束性指标。整个管理部分在评分项中占比仅为8.3%,相较于BREEAM2018中11%的权重存在差距。笔者认为2019版将施工管理放到加分项的做法欠妥,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人员技能水平与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对绿色建筑缺乏深入了解,对绿色建筑施工的理解存在偏差。绿色施工标准是规范双方的重要标尺,但我国GB/T50905-2014《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及GB/T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各项指标中“应”“宜”等过多,缺乏硬性指标;在2019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绿色施工管理被列入加分项,但没有硬性要求。

绿色建筑发展需政府强有力的规范引导,从设计方案到建筑施工、建成验收等全过程贯彻“绿色”理念。绿色管理是保证绿色建筑质量的关键,建议将绿色施工管理从加分项中移出,变为硬性评分指标,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在绿色建筑施工中的指导作用。

3.3 建立针对不同建筑的评估体系

绿色建筑评估标准在制定时应尽可能使评估范围覆盖不同建筑类型的全生命周期。英美评价标准体系把绿色建筑评估进行细分[7],以方便评估双方准确清晰地找到待评估建筑所要实施的评估标准。

我国一直致力于评估标准的简化,2019年版取消2014版中针对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复杂权重评分方式,使评审者能简单地直接给予建筑绿色评级,可谓评估简单,可操作性强,减少场外操作空间。由于未对被评估建筑进行详细划分,仅在具体条款中加以解释区分,使不同类型建筑在评估等级上产生难度差异,如可比性差、不公平、遗漏建筑其他生命周期的评估等。相较美国LEED与英国BREEAM,我国2019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城市规划、室内装修、改造翻新、运营管理等领域尚缺乏系统性、完整性,有待完善。建议在2019版基础上增设不同建筑类型及阶段的绿色建筑评价分册,进而补充完善现有标准。

4 结语

作为绿色建筑发展的标准与指导,《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从最初2006版到2019版,前后经过2次修订,在各分项中不断补充新的内容,增设提高与创新的加分项以鼓励绿色建筑精益求精,增强以人为本的绿色建筑理念,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2019版的进步。但相较于LEED和BREEAM,我国标准在指标设置、权重比例等方面仍需完善,增强绿色评价标准的适用性和针对性,以覆盖不同建筑类型的全生命周期。

绿色建筑发展并非一蹴而就,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也在不断探索、研究中完善。随着绿色建筑实践的深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在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1]章国美,时昌法.国内外典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对比研究[J].建筑经济,2016,37(8):76-80.

[2]郑文元.北京绿色建筑的发展[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14.

[3]陈爽,王思文.新旧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比及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9(7):80.

[4]余磊,徐舶闻,侯佳男.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英国BREEAM的比较性研究[J].南方建筑,2019(3):65-69.

[5]雷蔚萍.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思考[J].河南建材,2018(5):221-222.

[6] 吴钟奇,夏博,赵敬源.BREEAM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对比研究[C]//第十五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2019.

[7]汤诗嘉.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研究及其展望[J].居舍,2019(2):8.
Research and Thinking on the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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