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社会分层与城市空间的相互影响及应对策略

作者:王瑶
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分院
摘要:社会分层导致城市空间分异及社会隔离、城市空间资源不公平分配、两极空间硬接壤等城市空间问题;反之, 弱势群体设施的集中供应、规划主体权利不平等、公共空间门槛较高的规划手法会强化社会分层。规划师需在规划设计中考虑阶层融合, 平衡空间资源, 增加促进阶层融合互动的公共空间, 消融空间分异的边界, 使城市空间有利于减弱社会分层的负面影响, 避免其进一步固化及强化。
关键词:社会分层 城市空间分异 社会融合 公共空间
作者简介:王瑶, 规划师, E-mail:1004253691@qq.com;

 

1 社会分层现象及产生原因

社会学家用“社会分层”来描述城市社会中人群之间存在的不平等、高低有序, 类似于地质结构中不同梯级层次的现象。社会分层客观反映了社会阶层结构, 决定了不同群体的社会活动范围和占有社会资源的比例。社会分层通过城市社会的流动实现, 占有优势的群体往往不融合甚至排斥其他较低层的群体, 以保持或强化自身的群体优势;而较低层的群体会被边缘化或孤立, 产生不平等和弱势心理。因此, 社会分层是社会产生不平等及社会矛盾冲突的原因之一, 影响社会稳定。

2 社会分层对城市空间的影响

2.1 城市空间分异及社会隔离

来自不同阶层的城市居民, 其教育程度、收入、购买力、社交圈相异, 工作场所、住宅购置区位也不同, 在城市空间上形成了特定阶层人群相对聚集的活动区, 即在城市空间上表现出与社会分层相一致的城市空间分异的现象。于是, 社会分层从不可视的意识形态在城市空间转化成了可视的城市空间结构。而这种空间上的隔离进一步造成人群在社会活动中的隔离, 形成各自的交际网络而相互缺乏交流融合, 往往弱势群体的日常生活空间会逐渐被孤立和边缘化。

2.2 城市空间资源不公平分配

(1) 上层社会对城市优质空间资源的占有, 如城市稀缺景观、高档设施和优质资源聚集地正是上流阶层的主要活动地, 而城中村、棚户区总是环境糟糕、设施落后、资源紧张且缺乏更新维护。 (2) 不同群体间资源分配的博弈, 如拓宽机动车道空间而挤压步行和非机动车道空间, 高档商业综合体不断新建而街边小摊贩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 都体现着空间资源的分配不公平问题。

2.3 分异空间硬接壤缺少过渡

城市空间分异后的不同群体社会内聚性较强, 对于其他群体表现出一定的排斥性, 国内城市里的国际社区和城中村就表现出这种内聚性。富人倾向于在有出入门槛的俱乐部或会所活动, 而中下阶层会使用免费的公共设施或无时间限制的公共空间, 不同阶层的人有自己的社交圈和生活方式, 缺乏不同阶层乐于共同使用、增进接触的过渡空间, 造成空间两极化、分异空间硬接壤的情况。

3 城市空间对社会分层的影响

3.1 弱势群体设施的集中供应

保障性住房的集中建设、针对低收入人群的福利设施的集中建设都会使空间由于使用对象的单一和固化而产生等级分化, 这些群体被禁锢在圈好的空间里, 无法与别的阶层产生自然的接触和交往, 如此明确的空间分异使身处不同居住空间中的居民被空间的阶级含义所标签, 使人们无需了解收入, 通过住址便可知是哪个阶层的人, 强化了人群对所处社会阶层的心理认同, 进一步固化了社会分层。例如, 香港的公屋计划是位于城郊以公屋开发为主的新市镇成为中下层家庭的聚居地, 而最重要的经济文化活动和中产住宅仍集中于市区。这样的空间异化使人们对社会分层产生心理认同, 从郊区搬到市区成了阶层跨越的一种体现。

3.2 规划主体的权利均衡

随着城市规划决策方式的转变, 从原先的精英处于绝对决策领导层的自上而下模式, 到以大众广泛参与影响城市空间决策的自下而上模式, 2种模式的过度单一执行都显示出弊端, 偏颇任何一方都容易产生不公正感, 而这种政治上的不公正感会成为触发阶层矛盾、强化社会分层的隐患。因此, 规划主体是否权利均衡也影响着社会分层。若中下阶层失去话语权无从参与决策, 物质空间或无形层面的社会资源则被攥于上流阶层, 弱化社会分层就无从谈起。反之, 一味迁就弱势群体、不均衡考虑资源需求也会加强阶层对立, 而不利于社会融合。

3.3 公共空间门槛

城市公共空间是公共生活发生的载体, 是市民接触和交往的空间。开放度高、低门槛的公共空间创造了不同阶层交流融合的机遇和场所, 而如今市场化带来的利益主导挤压了低门槛的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高门槛使部分阶层的人被排除在外, 无法与其他阶层的人共享空间、接触和交流。随着大拆大建模式的城市建设展开, 传统交往空间消失的同时, 新的低门槛公共空间建设没有跟上或门槛增高, 造成交往空间供给不足及部分阶层隔离的问题。

4 建议对策

社会分层造成城市空间分异、空间资源分配不均、空间两极化缺乏过度空间的负面影响。反之, 城市空间也对社会分层有着强化或弱化的影响。不作为或不当的城市规划会进一步强化社会分层。但若在城市空间上有合理的考量, 积极推动优化城市空间的措施和政策有利于打破社会分层与空间分异互相强化的恶性循环, 有助于阶层融合、缓解社会分层的负效应。

4.1 规划主体权利平等, 避免资源分配分层

在强调公众在城市规划中的主体权利的大环境下同时注重权利的公平, 不偏颇任何一个阶层。上流阶层掌握更多社会资源而加剧社会分层或一味偏颇穷人而对富人不公, 2种情况都会激发阶层对立, 无益于阶层融合, 所以应合理分配城市的空间资源, 让不同阶层平等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4.2 城市公共空间及设施充足且低门槛

充足的低门槛城市公共空间及设施有助于营造平等融合的城市氛围。比如, 巴黎蓬皮杜艺术中心的1、2层图书馆免费开放, 所有人不论阶层都可以在这里接触知识、共享空间。因此, 在寒冷的冬天会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人在温暖的图书馆内待上1天, 随意地看书翻阅资料。缘起于意大利的“待用咖啡”文化是人们自发提前多买1~2杯咖啡预留给较贫困的咖啡爱好者享用。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 穷人也可以体面地出入咖啡馆, 打破了消费场所的门槛。反观国内, 随着市容市貌的整治, 街边的小吃摊和地摊逐渐消失, 这些本是随处可见的产生社交低门槛的公共空间网络被破坏、数量锐减, 跨越阶层接触和融合的机会也随之减少。

4.3 增加过渡空间, 实现两极空间软接壤

在城市空间趋向于贫富阶层两极分化的情况下, 在两极空间创造公共空间可以增加过渡区域, 使两极空间软接壤。扬·盖尔认为人的公共日常活动可分为必要性、自发性和社会性活动3类。其中, 社会性活动通常由前2类活动发展而来。因此, 在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上从使用者角度考量, 打造不同阶层都愿意去和共享的交往空间, 让人们不只是路过 (必要性活动) , 而是自发地愿意停留 (自发性活动) , 在熟识融合后自然产生社会性的活动, 从而达到促进社会交往、阶层融合的目的。

4.4 促进混居模式开发, 避免保障性住房设施集中建设

混合开发可以打破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带来的居住空间分异和针对单一群体的设施集中建设带来的社交空间分异。就住宅而言, 不能完全放任市场化操作, 政府可以给开发商硬性指标或以容积率奖励的方式保证新开发住宅区中保障性住房有一定比例, 且要避免在住宅区中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被孤立在一个组团里。美国于1973年起, 将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公共住宅和商品住宅结合开发。法国也在城市更新规划中实施“贫富混居”, 把保障性住房建在普通住宅区, 实现不同阶层的混合居住, 且新开发楼盘若无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 开发商无法进行楼盘开发。同时, 法国政府也推动低收入人群的就业和教育, 使其尽快实现阶层跨越。

4.5 空间资源分配上注意平衡避免分层

应合理分配城市的空间资源, 让不同阶层平等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城市空间资源的分配在市场导向的同时刻意用规划手段干预, 兼顾不同阶层的需求和利益, 防止资源垄断和社会隔离。例如, 新加坡邱德拔医院是一家公私混合性质的医院, 病房分为2部分:条件较好有独立病房的私立区和条件较差的公立病房。医院紧邻一处水库景观, 规划设计把景观最好的空间安排给了公立病房, 让富裕阶层享受到了更好医疗条件的同时, 也试图让因经济条件无法享受同等医疗条件的人能多享受景观资源, 兼顾了资源平衡。同时, 医院并没有封闭景观资源供内部专享, 而是向周边居民开放, 不同阶层的人都可在此散步运动、产生交流, 此种空间资源的平衡分配打破了垄断隔离。

5 结语

社会分层导致城市空间分异及社会隔离、城市空间资源不公平分配、贫富空间硬接壤缺少过渡空间等城市空间问题;反之, 弱势群体设施的集中供应、规划主体权利不平等、公共空间门槛较高的规划手法会进一步强化社会分层。规划师需在城市空间的规划和设计中加入促进阶层融合方面的合理考量, 平衡空间资源, 增加促进阶层融合互动的公共空间, 消融空间分异的边界, 使城市空间有利于减弱社会分层的影响, 创造良好的城市氛围, 避免社会分层不断强化、城市空间分异不断固化、城市空间贫富二元两极化及随之产生的城市犯罪、社会关系不平等等社会分层的负面效应。

 

 

参考文献[1]庞瑞秋.中国大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 2009.

[2]周政旭.社会分层与后社会分层时代的城市空间应对———城市社会学的考量[C]//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 2009.

[3]王馨竹, 彭玮, 吴平.吉安古代城市空间历史变革探析———以吉安大桥西岸为例[J].城市住宅, 2019, 26 (1) :147-148.

[4]黎熙元, 庄丽华.香港的城市空间与社会分层浅析[J].广东社会科学, 2006 (2) :154-160.

[5]吴庆华.城市空间类隔离[D].长春:吉林大学, 2011.

[6]杨新刚, 叶小群.城市空间分异探讨[J].规划师, 2005 (3) :68-71.

[7]岳欢, 赵爽.城市更新与城市特色空间塑造———以包头北梁老城区城市更新为例[J].城市住宅, 2018, 25 (12) :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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