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审计角度的工程签证质量研究
工程签证, 根据FIDIC条款, 指在施工现场经协商一致或按合同约定, 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签署的一种纸质资料, 用于确定图纸以外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作。签证是项目结算控制的关键点, 也是工程造价的重要影响因素。国内对于工程签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签证的定义、分类、问题、管理方法等方面, 如有研究者指出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中, 签证的人为因素大, 漏洞多。有研究者统计发现工程签证使承包价提高6.4%~25%, 甚至53.4%。有研究者提出签证是保证产品合格的手段, 是工程三大控制目标之一。有研究者提出签证审核的程序性和实质性方法。有研究者从工程变更合理性真实性、隐蔽工程验收和选材定价等审查途径来控制签证对造价的影响。也有研究者通过问卷调查法对签证管理的影响因子进行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国内已经对签证存在的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 并分别从不同的方面提出签证控制的方法, 本文从审计的角度分析签证属性、签证审计、签证存在的问题以及签证全过程控制。希望能为建设各方工作人员有效进行签证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达到工程签证真实、规范、有效的目的。
1 签证的属性
1.1 签证的法律属性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双方按惯例或合同对工期调整、费用支出、造价变动、赔偿损失等事项所形成的资料。签证格式上既有两个以上民事主体, 意思表示一致, 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等合同特征, 内容上又有时间、地点、标的、质量、数量、权利与义务、支付等合同要素, 已经具备格式合同的条件。然而, 签证作为工程合同的补充, 并不包含在图纸和承包合同中, 具有随机性临时性的特征, 没有规律可循。
1.2 签证的凭证属性
凭证是记录经济活动, 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据, 签证是施工图纸和合同以外要求建设单位加以认证的书面资料, 所以签证也是一种凭证。签证涉及的利益一经互相书面确认, 即成为竣工结算工程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凭据。现场签证是施工现场情况出现变化的第一手记录资料, 是工程项目监督事后审查的凭证, 是计算索赔费用的依据。
1.3 签证的备忘录属性
备忘录是记录有关活动或事务, 起揭示或提醒作用, 以免忘却的一种记事性文书。隐蔽签证如:基坑开挖验槽、基础换土、桩灌入深度、钢筋验收记录等, 技术签证如基础开挖超深如何处理, 图纸不明确要求具体做法等等, 都是按实记录有关事务活动, 以免忘记的一种文书, 因此签证也是备忘录一种。这里所说的签证, 不仅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就工期顺延、工程款调整、支付费用、赔偿损失等达成的合议, 如签证单、补充协议、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 还包括工程师对项目经理提交的报告、通知等。
2 签证的审计途径
2.1 签证的有效性审核
现场签证有效性在于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法规和条例, 首先签证不能与合同法有冲突, 签证内容必须符合平等、公平、诚信、合法、自愿等原则。其次研读合同条款, 有约定执行合同, 没有约定才可以办理签证。如有些合同约定, 夜间施工费和赶工费不得另计, 全部包在投标报价中。则不能对夜间施工和赶工进行签证。对于主材价、议价项目等内容应在合同中约定而没约定的, 管理人员应该签订补充合同, 而不应以签证形式出现。第三合法签证, 由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合同行使。签证人必须有合法授权、签证的流程和审批必须齐全、内容清楚、依据充足、没有涂改等。
2.2 签证的规范性审核
签证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对施工合同的一种调整或动态弥补, 具有凭证的性质, 凭证上必须有有关部门和人员盖章签字, 表示对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与合法性负责, 凭证才能生效。签证在格式上应该是双方和监理签名盖章齐全, 印章真实, 与合同的预留印章签名一致、复印件和原件相同, 以确保签证的格式合法。其次是图纸与签证内容相互比较, 审核签证范围是否对图纸上的内容进行签证, 签证单上的内容与工程量清单、定额、规费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重复, 对重复内容不得再签证虚报费用。
2.3 签证的真实性审核
现场签证的工程量、工期必须真实, 认真确定, 去伪存真, 要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发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于签证的工程量审核, 审计人员应根据建筑对象、轴线位置对照签证单, 按照定额计算规则复核签证工程量, 对于隐蔽工程和核减部分的工程量尤其需要高度重视, 深入现场, 测量计算, 甚至对隐蔽工程进行破坏性检测。至于设计变更工程, 首先查看变更原因, 再询问相关人员变更的实际情况、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 然后对照竣工图复核工程量。
2.4 签证的客观性审核
签证的客观性指的是材料价格的确定, 相对于其他签证审计来说, 由于产地、品牌、质量、规格的不同, 导致了材料价格的千差万别, 尤其是石材、灯具、龙头、木材和陶瓷等装修材料, 如果签证单不能清晰具体地提供材料的详细资料, 材料价格审计是比较难的。如LED筒灯安装签证145.2元/套, 该签证单筒灯未提供品牌、型号, 无看样定板和定价手续, LED筒灯在2016年第三季度《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已有相应的综合价格, 优先采用综合价格, LED筒灯主材单价由145.2元/套改为68元/套。
3 审计中发现的签证问题
在审计中发现工程签证存在着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问题,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参加签证的个别人缺乏敬业精神, 如业主不重视、监理敷衍、施工单位钻空子等;另一方面也是目前建筑市场还不够规范, 进入门槛低, 企业资质参差不齐, 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 规范缺乏约束力等。总体上来说,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比较突出:
3.1 签证的技术问题
签证的技术问题指的是该签证的内容没有签证, 如对验收钢筋、软土地基处理、基础验槽等隐蔽工程没有做隐蔽签证;对措施性工程或障碍物拆除中发生的设备和材料没有做回收签证, 如某音乐厅修缮工程, 拆除的镀锌铁皮风管移交资产管理部门前既没有处理情况说明, 也没有回收签证;工程变更没有作核减签证;签证单上的材料如木线条、大理石、瓷砖没有标明品牌、型号和规格, 造成结算定价困难。窝工、停工签证没有注明时间、背景、原因、部位;签证工程量没有计算公式、小计和合计, 也没有注明图号、轴线。
3.2 签证的经济问题
签证的经济问题指的是不该签证的内容进行签证, 施工单位利用业主的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不专业、经验不够或者不敬业的弱点钻空子, 某签证“拆除墙面面积132平方米, 厚30cm, 产生垃圾36立方米”, 产生垃圾36立方米不应该在签证里面出现。有些签证把基础开挖实际土石方量写在签证上, 只能签证土方开挖的尺寸。签证的内容超过应签证的范围, 如对招标清单漏项进行签证、对投标包干项目、图纸上项目、合同约定项目进行签证, 对预算定额、间接费定额和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做费用签证。对临设的布局、塔吊台数做工程签证, 这些属于施工组织方案内容, 不在签证范围内。有些签证涉及金额巨大, 比如超过招标控制价10%, 它们不属于签证, 应该对增加部分重新走审批流程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
3.3 签证真实性问题
签证的真实性问题指的是签证内容不真实, 偏离事实, 相互矛盾, 建设单位不认真核实就签字, 如签证“1.给水管PPR DN50, 59.8米;2.挖沟槽土方39立方米;3.人工, 125个工日”, 就所列工程量, 用工85个, 按照定额算小于所列个数, 审计时只能执行定额, 材料按信息价, 零星用工按投标清单报价结算。有的签证将定额人工费变为市场人工费, 套入定额子目计价, 通过签证的方式提高造价;有的签证只签工程量增加部分, 而对减少的工程量故意不报不签, 导致工程量虚增。有的签证高估冒算, 特别是隐蔽工程签证, 施工单位利用其求证难及隐蔽性强的特点, 虚报工程量。有的签证把业主或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机械窝工计成机械台班费, 实际上业主只需要负责摊销费或租赁费。
3.4 签证的责任者问题
签证责任者的问题主要是签证的主体不合法或者不合规, 正常情况下工程签证必需由施工、监理、业主三方署名盖章才是合法有效的签证, 缺少任何一方都是无效的签证, 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但审计中发现, 工程签证缺少一方或者两方的签字经常发生, 有的签证甚至由物业管理公司的电工签字, 有的设计变更单没有设计方签章, 如签证“取消广场音符、种植框, 插地射灯改为埋地LED灯, 数量不变”, 只有建设单位盖章, 没有设计和业主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也是无效的。
3.5 签证的时间性问题
签证的时间性问题主要出现在签证不及时, 时间地点事件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 也是签证的基本要求。工程造价遵循时间价值定律, 签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毫无疑问地具有时间性。在审计中发现事后集中签证的情况不少, 等审计提出来才去补签证, 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 这种回忆录式的签证, 签证内容容易与实际不符, 其准确程度不言而喻。
4 提高签证质量的方法
4.1 签证的分类控制
工程签证按照其特点可以分为经济签证、技术签证、工期签证和隐蔽签证等四大类。对于四大类签证的发生原因, 及其签证质量控制如下:
经济签证是由于场地、环境、业主要求、合同缺陷、违约、设计变更或施工图错误等方面原因造成业主或施工队经济损失所做的签证。经济签证涉及面广, 项目繁多复杂, 可以通过定额、计价文件和合同进行质量控制, 如在合同中明确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技术签证主要是图纸标注不明确或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 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技术签证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并附有设计意见;工期签证是指工程建造过程中因材料采购、设备进工地或业主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开工延期、暂停施工、工期耽搁, 是工期提前奖、工期延误罚款的结算凭据, 主要依据是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隐蔽签证指资料不齐难以补救、无法结算的签证, 通过对标注位置、内容描述、现场拍照、提供草图和列明工程量计算式进行质量控制。
4.2 签证的流程控制
一个项目从计划到投入使用, 从时间流程上可以划分为施工前的设计、招标、签订合同阶段, 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等三部分, 在整个建设过程中, 通过完善专业分工、签证权限、审批流程、签证单的格式要求等签证制度, 进行以提高签证质量为目的的签证流程控制 (见图1) 。
4.2.1 施工前阶段
设计图是开展工程项目工作的基础, 它关系到施工质量是否能够得到保证、工程造价是否合理的问题。因此, 建设单位在招标前应组织好图纸会审, 尽量避免出现设计变更。招投标文件是确定施工结算的主要资料, 为了减少争议, 在招标文件中要说明项目措施费包干;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场外设施费用包含在招标报价中, 结算时不得调整;临设的布局、塔吊台数、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等属于施工组织方案范围, 不能做签证处理。为了不给施工单位钻空子, 业主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在合同中约定三方专项批准事件的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所有材料在采购前施工方应向业主提供样品, 经监理及业主确认同意, 对于《建设工程常用材料信息价》没有的材料单价, 则按三方确定的市场价作为材料结算价, 但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作凭证。
4.2.2 施工阶段
现场签证必须一次一签、一事一签、及时处理、及时审核, 单上要明确签证时间、原因、施工内容、位置, 要附草图、工程量计算式、现场照片等具体资料, 材料价格的确认必须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 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建立专业分工的签证制度, 根据签证业务范围及费用金额大小确定签认权限, 如经济类签证由造价工程师签认, 技术类签证由设计师与造价师共同签认。对于金额较大的签证, 必须有现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签认和项目负责人的审核。对于技术签证, 图纸中没有的签证, 一般变更签证应事先取得设计人员同意并签名, 重大技术变更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4.2.3 结算阶段
现场签证应注明签证单号, 对项目内容一样但签证单号不一样的要求合并在一起计算, 但必须反映出合并后的总数由哪些签证单的哪几笔数组成。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式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纸质签证单施工方和业主各执两份 (一正本一副本) , 变更内容栏必须电脑打印, 不能修改。
4.2.4 全过程审计
与一般的财务事后审计不同, 基建审计属于全面审计, 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参与, 基建审计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 工程造价审核不能独立开展, 复杂工程无法与现场分割。因此, 单纯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 就不能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 为业主工程建设提供参谋, 也不能全过程监督项目各阶段是否规范经济有效。由于技术人员大多数比较重视效果, 缺乏造价意识, 容易忽略计费问题及成本, 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出现, 对于大型的项目, 审计人员最好能够全过程参与, 认真研究图纸和合同, 经常深入现场, 到市场调研, 随时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专业意见。对于数额较大的签证, 业主最好与监理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并咨询熟悉造价的审计人员再做签证。
4.2.5 较高素质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做好项目管理, 需要优秀的施工管理人员, 既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 又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此外, 建设单位还必须要求现场管理人员要常驻工地, 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做到施工内容与签证一致, 隐蔽工程记录必须在现场签证。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在作签证时必须把握几个基本原则, 即:签证单上只体现工程量和施工内容, 不体现工程费用;只对事实签证不对结果签证;只对原始状况签证不对工程量签证;只对工程量签证不对消耗量签证;只对工程量签证不对造价签证;只对单价签证不对总价签证。
5 结语
现场签证具有法律、凭证、备忘录等属性, 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它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情况, 关系到业主与施工方的切身利益。提高现场签证的质量, 需要建设各方高度重视, 协同配合, 并不断完善签证管理制度。关于如何提高工程签证质量, 除了本文所述的从工程建设流程进行规范控制和分类控制, 还需要优秀的现场管理人员发挥主导作用, 既要熟悉图纸、合同、定额及相关文件的专业知识, 更要有敬业精神, 认真细致地处理好每一份签证, 确保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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