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道路工程项目索赔实例分析

作者:吴筱文 高金光 肖荣 吕溪源
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海外分公司
摘要:以坦桑尼亚FD项目为例, 分析工程量增加、施工用地交付延迟、箱涵图纸晚批等索赔起因, 归纳索赔依据并计算索赔工期和款项。然后总结海外道路工程项目索赔的要点, 供我国建筑业承包商参考。
关键词:海外项目 道路工程 索赔 实例分析
作者简介:吴筱文, 男, 生于1963年, 陕西咸阳人, 高级工程师, 主要从事海外路桥施工管理和技术工作。

1 引言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 对外开发力度越来越大, 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导下开始承接海外工程。海外项目因为建设环境及相关法律法规与国内不同, 在施工中存在很多风险, 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显著的经济损失, 并影响中资企业的国际声誉。但同时施工风险的存在也为索赔提供了机会, 施工索赔是承包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对于非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或因承担合同规定外工作, 向业主提出时间和经济上合理补偿的手段。掌握好海外项目施工索赔策略和要点, 对于挖掘项目经济效益和提高企业在国外实力, 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中交路建承建的坦桑尼亚尼亚伊林加-多多马道路3标浮浮崖-多多马道路升级工程 (本文简称坦桑尼亚FD项目) 为依托, 该项目因为施工期间工程量增加、施工用地交付延迟、箱涵图纸晚批等, 成功得到工期索赔3次, 累积索赔工期13个月, 索赔费用金额4269942美元, 达到原合同额9.1%, 是近年来国外现汇项目费用索赔成功的实例。

2 工程索赔分析

   2011年1月, 中国交建与坦桑尼亚尼亚国家道路局工程部签署了关于伊林加-多多马道路3标浮浮崖-多多马道路升级工程的项目合同, 该项目是将原有土路升级到沥青路面标准, 路长70.9km, 项目投资方是非洲发展银行、日本国际合作协会和坦桑尼亚政府, 项目设计公司是COWI A/S与COWI (坦桑尼亚) 公司, 项目监理公司是LEA国际公司、LEA南亚公司和UWP坦桑尼亚咨询公司。

2.1 索赔起因

   本项目的工期为2011/03/15-2013/06/14, 外加365天缺陷责任期。建设过程中清单工程量自然增加或者业主要求工程量增加, 施工用地交付延迟, 以及箱涵图纸晚批等诸多因素, 工期延长至2014/07/20并签订了补充合同。由于承包商项目组织可以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合同内容, 得到合同利润, 延长工期后, 项目组织基本没有变化, 相当于项目组织又做了一个追加工程, 所以应索赔人工, 机械, 管理费和利润。

2.2 索赔分析

   本项目延长工期产生的人工费, 机械费, 管理费、利润和其他费用, 参考SCL Delay and Disruption Protocol October 2002, 200 Cont ract ual Problems and their Solutions, Third Edition 2012, Handling Prolongation and Disruption Claims 2008, 采用下列方法计算:

   (1) 人工和其他费用。第一步, 按照项目合同的工程量清单, 将每个清单子项的人工, 机械, 材料, 其他费用从清单子项单价分解表中录入, 形成清单人机料整体分析表, 按每个批准的工期对相关清单子项进行工期延长, 并且按每个批准的工期段剔除已经完成的清单子项;第二步, 汇总剩余清单子项的人工和其他费用, 将剩余清单子项汇总费用除以合同工期并乘以延长工期, 就等于人工和其他费用的补偿费用。

   (2) 机械费用。沿用上述步骤, 从清单人机料整体分析表中汇总清单全部子项机械费用得A, 含义为合同期设备摊销金额, 汇总延长工期相关剩余子项的机械费用得B, 含义为延长期设备摊销金额。将合同要求机械列表, 增减实际进场的机械, 开列机械营地价, 提供机械营地价证明, 报关单, 清关费, 坦桑尼亚陆运费发票, 上牌费, 保险费, 汇总得C, 含义为全部设备投资金额, C-A=D含义为合同期后全部设备残值。按照坦桑尼亚税务局TRA规定, 工程设备, 折旧采用余额递减法计算如表1, 全部设备残值D按照坦桑尼亚税务局规定计算在延长期折旧为E, 含义为延长期全部设备折旧, 考虑到延长期并不是使用全部设备, 采用B/A=F, 含义为延长期设备使用比例, E×F=G, 含义为延长期使用设备折旧金额, 就是机械补偿费用。

   表1 坦桑尼亚税务局TRA规定的设备折旧计算    下载原表

表1 坦桑尼亚税务局TRA规定的设备折旧计算

   (3) 材料费。由于材料费是要用到永久工程中的, 计量已经执行了调价, 没有材料费的增加。

   (4) 管理费和利润。清单的单价一般是包括现场管理费, 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的, 作为国际承包商, 现场管理费, 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的合计费率一般在15%~25%。如果采用的价格没有包括现场管理费, 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的, 都应当计入, 包括的就不要重复计入。我们的清单子项单价分解表中的此项应为包括在人工、机械、材料、其他费用中。

   上述是根据项目延期对相关费用的索赔计算, 如果因为业主降低了工效也可以对工期进行索赔,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通过工效损失法计算, 即工效损失=预期劳动生产率-实际劳动生产率, 根据工效损失确定需要延长的工期时间。

2.3 索赔结果

   现汇承包项目索赔, 工作中应与监理和业主搞好关系, 平时尊重监理和业主, 尤其是符合合同的要求, 一定要全力做到, 达到合规施工。另外, 对于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 也要很有信心的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报给监理和业主。

   本项目从2012年10月22日起开始报索赔, 2014年10月6日报最后一次索赔, 共报索赔信函47份。其中, 由于施工中因为自然原因和业主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业主原因造成施工用地交付延迟、涵洞图纸晚批, 分别得到工期索赔 (EOT-Extension of Time) 3次, 累计索赔工期13个月。主要费用索赔2项, 即工期延长费用 (Prolongation costs) 索赔和石方增量调价索赔, 本项目原合同额46106544美元, 工程量增加额5132504美元, 索赔额4269942美元, 索赔额达到原合同额9.1%。

   总而言之, 本项目索赔历时4年多, 最终合理的索赔都得到批准。坦桑尼亚FD项目得到监理和业主批准的工期索赔13个月, 监理和业主批准的费用索赔400余万美元。

3 海外项目索赔要点与注意事项总结

   基于本工程的项目索赔经历, 对于我国企业承包的海外工程项目, 在项目实施开展过程中进行合理的索赔非常重要, 总结如下经验供参考。

3.1 熟悉掌握索赔的流程

   随着中资企业在海外项目中的参与实施, 我国施工企业在国际上的影响也在逐步加大, 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承包海外工程项目, 因此对施工索赔流程的熟悉掌握是基本前提。在国内仍然存在一些施工企业通过压低报价而提高中标概率的做法, 然后企图通过施工中变更索赔弥补经济损失。实际上, 在国际项目中索赔工作从立项、监理核查、争端委员会仲裁、国际ICC商会确定, 都需要业主和承包商合同文件为证据, 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规定, 需要掌握国际项目施工索赔的整个流程, 从而明确可以从哪些方面维护自身权益。

3.2 掌握FIDIC合同条件

   FI DIC条款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规则, 是处理承包商、监理、业主等单位就工程项目问题所遵从的宝典, 只有充分掌握FIDIC条款才能明确哪些可以进行施工索赔以及如何索赔使得自己利益最大化。要注意合同文件中的明示条款 (Express Terms) 、默示条款 (Implied Terms) 和可推定条款 (Constructive Terms) , 还要注意共同延误 (Concurrent Delay) 是业主的责任。

   FIDIC条款规定了承包商拥有索赔的权利, 包括工期和费用两方面, 以工期为例, FIDIC条款规定可以从以下方面判断进行索赔延长工期: (1) 工程师以书面形式要求增加工程量, 或者清单中某项工程量自然大量增加; (2) 工程施工遇到了非常恶劣的天气状况; (3) 施工中遇到了无法预见和勘测的自然障碍或条件; (4) 因为工程师或者业主的指令引起的延误; (5) 业主未能根据合同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6) 业主雇佣的其他承办单位引起的延误; (7) 非承包商方面的客观因素引起的工程暂停; (8) 出现劳资纠纷; (9) 业主自身风险引起; (10) 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应先通过监理向业主索赔工期延长通过后, 再通过监理向业主索赔相关费用。

3.3 及时收集项目资料

   目前的工程项目结算中主要以书面纸质材料为依据, 施工过程中由于事情复杂, 往往工程师下达命令以口头指示方式进行, 承包商应该以口头命令进行执行, 但是需要确保执行的口头命令具有相应的书面文件, 并将这些文件收集完整, 这些材料是进行项目决算的依据, 也是进行施工索赔的基本支撑材料。FD项目合同采用菲迪克红皮书1987年第四版, FIDIC red book Fourth Edition 1987, FIDIC条款要求承包商在发生导致索赔事件的28天之内向工程师书面提出索赔通知 (Notice of Claim) , 并在提交通知后的28天内提交索赔的具体款目和详细的测算依据 (Substantiation of Claim) , 之后还可以补充测算依据 (Particulars of Claim) , 不能等到项目执行很长时间再发出索赔要求, 如果没有及时收集相应的索赔材料, 将难以作为证据进行索赔款项的测算, 也会导致谈判双方争论。承包商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索赔权, 并坚持自己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3.4 积极态度面对索赔

   索赔是承包商正当合法权益, 承包商不能因为索赔条款与监理和业主的争论而导致项目搁置, 或者不能有效地顺利开展, 这将导致自己权益受损。应该与监理和业主建立相互信任关系, 急业主之所急, 在索赔的同时确保项目正当顺利实施, 进行友好协商, 在不损坏整体大局的情况下各自灵活掌握, 找到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提高中资企业在国际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4 结语

   随着我国企业开始更多地参与海外工程项目, 由于海外项目的建设背景和环境显著差别于国内, 为了有效控制项目施工风险, 需要对施工索赔进行更好地掌控。本文依托中交路建承建的坦桑尼亚FD项目,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工程量增加、施工用地交付延迟、涵洞图纸晚批等问题, 详细归纳了施工索赔经验和经历, 并对海外项目所面临施工索赔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总结, 归纳了相关要点和注意事项, 可为类似海外承包项目的施工索赔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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