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展延分析技术应用情况及建议
1 引 言
工期展延(Extension of Time,EOT)的现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屡见不鲜,由此而导致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仅数量大、种类多而且解决棘手。工期展延分析是将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运用到工程实践中,从而逐步形成了各种工期展延分析技术。由于工期索赔往往发生在建设工程完工或竣工后,而在实施过程中,相关证据没有进行妥善的保存和固定,需要运用科学、合理的工期展延分析技术帮助双方当事人在索赔过程中计算出科学的迟延天数,分配合理的迟延责任。
在工期争议解决过程中,根据不同的项目情况选择恰当的工期展延分析技术,将有利于厘清工期迟延责任,合理计算迟延天数,公平解决相关争议。为此,本文在梳理分析国内、国际常用的工期展延分析技术基础上,提出工期展延分析技术应用的建议供同业参考。
2 国内常用的工期展延典型分析方法——非关键路径法
工期展延分析技术主要基于计划进度图、实际进度图、更新的计划进度图、审核进度图等进行分析计算。按照是否引入关键路径法(Critical Path Method,CPM),将工期展延分析方法分为关键路径法和非关键路径法。
2.1 非关键路径法使用条件
非关键路径法(Non-Critical Path Method,Non-CPM),具体包括直接法、比例法、S曲线法、总体影响法、净影响法、散点影响法等。
在关键路径法出现之前,工期展延分析往往采用非关键路径法,即不需要判断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路径上,直接将实际完工日期和计划完工日期进行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值直接视为工期展延天数。当采用非关键路径法进行工期展延分析时,对于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水平要求相对较低,不需要提供较为详尽的计划和实际进度图以及过程资料,其分析结果往往对承包人较为有利。一般认为,采用非关键路径法分析工期展延时需要具备五项条件,才能获得较为合理、令人信服的结果:
(1)基于逻辑上可行的基准进度计划以及合理的资源分布;(2)在项目过程中,基准进度计划的逻辑没有变化;(3)在项目过程中,没有发生降效等情况;(4)在项目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赶工措施;(5)造成工期展延原因比较单一,仅发生了单方延误,没有发生共同延误。
2.2 非关键路径法的优缺点分析
工程实践证明采用非关键路径法的主要优点是适用情况简单、容易掌握和使用、也容易被外界理解和接受。直到今天,非关键路径法仍然是一种常用的工期展延分析方法。在我国司法审判领域中,工期迟延天数的计算结果主要是基于非关键路径法得出的,其应用的具体方法为“直接法”和“比例法”。然而,基于非关键路径法的工期展延分析技术存在着大量不容忽视的缺点,例如:无法区分关键路径;无法考虑时差;无法考虑活动间的逻辑关系;无法分析共同延误;不能分析关键延误影响之外的非关键延误的影响;不能分析赶工影响等。
本文梳理了2009~2019年人民法院相关工期争议的部分典型判决,工期展延分析技术的应用情况如表1所示,从中可以较为清晰看到在我国司法审判领域,所应用的工期展延分析主要方法为直接法和比例法。
2.3 两种典型的非关键路径法
2.3.1 直接法
直接法又称为协议加记录法,一般是经过双方协商在延误发生前约定根据变更协议或其他附加协议直接计算延误天数,或者查阅施工日志、变更指令等记录,直接按照这些现场资料中记载的延误事件得出工期延误天数;也可将上述方式同时使用,通过双方商讨确定展延天数。
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关键延误事件或延误事件全部发生在同一路径的子项目上,此时导致的工期迟延,可以使用直接法将现场资料中所记录的迟延时间累计得出工期索赔天数。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停水、停电、极端天气及意外风险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体停工而拖延工期,可以分别列出每个事件导致的拖延天数,相加所得便可视作总工期的延误天数。
直接法由于简单易行的特点,是广泛适用的工期展延分析技术。通过梳理2009年至2019年人民法院相关工期争议典型判决可知,在判断工期迟延天数上,法官往往倾向于采用直接法计算得出的结果,虽然部分法院对直接法在具体案件应用的科学性持怀疑态度,但是绝大多数的判决结果仍主要采用直接法分析得出。
2.3.2 比例法
比例法属于简单的对比分析法,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据造价展开比例类推,一般是用工程费用的比例来确定工期应占的比例,即延误天数=计划工期×(新增工程费用/原合同总价);另一种是根据工程量进行比例类推,通常在工期延误导致工程量增加时使用,即延误天数=计划工期×(新增工程量/计划工程量)。
这种方法计算简单方便,不需要原始进度计划、进度计划更新及同期记录,也不需要做复杂的网络分析。若延误事件仅影响某些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短期不存在物价变化的情况下,适用此方法存在一定的说服力,也易于被人们理解。但是比例类推法分析延误事件时,存在着固有的劣势,得出的结果往往不符合实际情况。首先,施工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了计划工期和合同价,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工程量变更和价款变化,该方法进行对比的项目施工时间不同、条件不同,不具备比较的基础。其次,工程造价或工程量变更也不一定必然导致工期展延,它们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而比例类推法忽视了上述问题,分析得到的结果也就可能偏离实际、不够科学。
3 国际常用的工期展延典型分析方法——关键路径法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企业在国际工程项目中的参与度越来越高,工期管理将成为预防合同风险的重点,而在国际工程背景下工期争议势必使工期展延分析技术的应用变得更为复杂和极具挑战性。“一带一路”圆桌峰会联合公报中也提出,“通过借鉴相关国际标准、必要时统一规划体制和技术标准等手段,实现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协同效应最大化”。在国际工程争议解决领域,基于非关键路径法的工期展延分析技术由于其科学、合理性问题,其分析结果往往不被认可。为了更好参与国际工程市场竞争,提升自身工期管理水平,在国内的工程实践中应当更加重视对于工期的系统化、精细化管理,积极采用被普遍认可的基于关键路径法的各种工期展延分析技术,形成良好的管理习惯,避免在参与国际工程中遭受巨大损失,并能够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关键路径法(CPM),具体包括计划影响分析法、时间影响分析法、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对比法、影响事件剔除分析法、视窗延误分析法、独立延误类型法等。
在关键路径法中,由于考虑了关键路径、工作间的逻辑关系、工作时差等要素,当发生的干扰事件对项目造成影响时,基于关键路径的分析方法可以准确地计算其对完工日期的影响。在关键路径法中,可分为事中分析和回溯分析。事中分析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因干扰事件对实际工期影响进行展延分析,时间影响分析法就是一种事中分析方法;回溯分析是指在完工或竣工后对工期展延情况进行分析,典型的代表性方法包括实际与计划工期对比法、视窗分析法、影响事件剔除法等。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通常在完工后提出诉讼或仲裁解决工期争议,法官、仲裁员或律师常常运用回溯分析的方法进行工期展延分析。
当采用关键路径法进行工期展延分析时,需要承包人具有较高的项目管理水平,需要计划进度图和实际进度图,并能定期更新进度计划以及有较为完整、详尽的现场记录、施工日志和会议纪要等过程资料。
4 工期展延分析技术应用的建议
工期展延分析应当重视法律的严密性、分析程序的合理性、分析依据的准确性、分析技术的科学性。因此,针对工期展延分析技术应用提出以下四项建议:
4.1 特别注重索赔证据资料的收集
工期索赔管理应当贯穿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索赔证据资料的收集也必须贯穿于整个过程。尤其是对于关键路径法,只有承包人有效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管理,才可以依据网络计划对关键路径与非关键路径进行区分,继而合理、有据地展开工期索赔,从而被发包人、法官和仲裁员认可。为了做好工期索赔资料的收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文档资料管理制度;而承包人的现场管理人员不仅应当具备工期索赔意识,还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对重大工期索赔事件要进行重点分析。通过事前的项目管理流程,力争在信息尽量完善的背景下展开工期展延分析。
4.2 充分了解工期展延分析技术应用的前提
工期索赔管理应对不同展延分析技术的适用的前提条件要有清晰的了解。各种工期展延分析技术所需过程记录、进度计划类型、管理意识和专业人士参与等情况一览如表2所示。
考虑到目前国内工程管理和司法实践现状,非关键路径法可以作为定纷止争的一种权宜方法。如果工期较短、工期迟延原因简单、工期迟延影响清楚、无共同延误,尤其当双方当事人不能提供详细同期记录、施工日志、会议纪要等证据材料,可以应用非关键路径法解决工期展延问题。
关键路径法更加科学合理,也是国际工程中普遍认可的工期展延分析方法,能够较好地帮助解决工期迟延责任认定的难题。但应用关键路径法,需要有较为完整的同期记录作为基础,才能对工期迟延情况进行较为精确的分析,得到较为科学的结果,这也对工程管理精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更加重视基于关键路径法的各类工期展延分析技术的应用及应用前提条件。
4.3 逐步建立工期索赔和展延分析的技术标准
工程合同仅从权利义务层面针对工期进行定性约定,无法针对动态的工期管理和展延分析约定具体的操作程序与方法。英国工程法学会所推荐的《工期迟延与干扰索赔分析准则》(Delay and Disruption Protocol,以下简称“《分析准则》”)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工程合同本身在在工期管理与索赔约定方面的不足。同时,《分析准则》也逐渐被国际工程领域作为工期管理和展延分析应用的一种准技术标准。但是《分析准则》毕竟与我国工期管理与展延分析的现状存在制度、条件、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不同,不能一味地生硬套用。
目前,最新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 51262-2017)中专节(第5.7节)规定了工期索赔争议的鉴定要点和基本方法,但没有对如何适用工期展延技术进行具体化的规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充分借鉴国际技术标准和展延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应结合我国工期管理与索赔工作特点;各类相关机构可以召集技术专家、工程律师和法官起草工期索赔和展延分析指南,倡导规范的工期管理及其相关索赔管理行为,并使之成为一种技术标准,促进发承包双方不断提高相应的管理水平。
4.4 倡导法院和仲裁机构深入研习工期展延分析技术
从某种意义上说,工期展延分析既属于司法审判的范畴,又属于工程管理的范畴。目前,有些法院逐渐开始关注关键路径法在工期展延分析中的作用,意识到仅依靠施工现场记录采用直接法进行迟延分析是不够准确的。如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上海中福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认为,中江公司提供的证据仅从签证流转单来看,都不是关键路径上的,只能说明增加了部分工程量,而发生在关键路径上才可能延误工期,因此无法确定对工期的影响。上述观点最终也被上海市高院在二审程序中所接受并维持原判。据此,建议国内的法院和仲裁机构应深入学习研究工期展延分析技术,支持采用更加科学、合理的工期展延分析技术所得到的工期迟延责任分析的结果,进一步从司法审判层面激励发承包双方规范工期及其索赔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5 结 语
在建设工程中,工期迟延现象难以避免。有关工期纠纷审判起来难度大、耗时久。鉴于此,各界专业人士对工期展延分析技术也进行了大量研究,但对于工期展延分析技术在我国应用情况如何,过往研究较少涉及。本研究以各级法院司法判决书为研究资料来源,对其常用展延分析方法及其局限性进行了讨论,从索赔资料收集、技术适用前提条件、技术标准建立和分析结果应用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以期能对科学合理的工期展延分析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发承包双方的工期管理及其索赔管理水平提供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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