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投资后评价研究
1 引言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日益加重,传统城市生态系统难以抵御此种影响。为此,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被提上日程。随后国家出台多项举措,探路海绵城市建设。由于海绵城市建设具有综合性强、复杂程度高和投资规模巨大等特点,项目普遍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对项目运营收费或以政府补贴形式收回投资。然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大部分具有明显公益性质,项目设施难以构成“重资产”以提升企业融资和盈利能力,导致海绵城市PPP项目出现建设资金短缺、运营风险不明和收益机制模糊等问题。
在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后评价是基于全寿命周期理论的综合研究,投资后评价则是针对项目前期即投资决策环节的科学性、可靠性以及项目实际效果偏差进行评价,从而总结经验教训以指导新项目,提高后续投资决策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国内针对PPP项目的后评价研究尚待发展,而对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几乎空白。因此,本研究聚焦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投资后评价,基于社会资本方视角,构建项目投资后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对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实际进展,评价其投资策略与效果并分析影响因素,为投资收益机制的设计与优化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规范化与科学化。
2 固原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是第二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是缺水型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其干旱半干旱气候导致的“量水发展”要求极大制约了城市经济发展。同时,作为湿陷性黄土典型地区,地下管网建设规划落后致使暴雨时段城市渍水问题时有发生。在固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其建设效益对绿色低碳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和用水安全有积极示范作用。
固原海绵城市建设计划总投资约50亿元,一期项目规划约23平方公里,已确定采用PPP模式建设的部分投资约为29.88亿元,投资来源于政府专项补贴与社会资本,并通过可用性服务费、使用者付费与运营维护费进行投资回收。以PPP项目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由市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负责海绵城市工程的投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市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营绩效服务费。
目前,该市海绵城市建设已开工项目70项,其中已完工项目50余项,累计完成投资50%以上。此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皆存在融资收益、风险承担等关键问题。同时,在开发过程中宏观政策调整、总投资额变动等将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风险,影响工程质量与工期。因此,在固原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价,厘清PPP模式下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资收益模式,以期改善已完工项目的运营并指导新建或在建项目的投资规划实施。
3 固原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投资后评价体系
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具有生命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运营收益机制模糊等多项特点。社会资本方是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目标的实现,依赖其运作管理水平。本文从社会资本方视角出发,分析影响项目发展的内外部因素,考虑项目全寿命周期内涉及项目投资各方面因素,构建基于项目总体、实施过程、商务和管理四个维度的后评价指标体系。此外,本研究根据海绵城市PPP项目后评价体系,采用对比分析法分析项目初期投资阶段规划和预测效益与项目实际进展的比较内容,从而评价已完工项目并更新效益情况。
3.1 项目总体后评价
从总体维度讲,项目本体后评价是对海绵城市PPP项目总体进行宏观分析,评价与政府联系程度、政策契合度以及项目基本盈利能力。对于项目整体目标与子目标,评价对象为招标文件中项目整体目标和子项工程建设目标。具体评价内容见表1。
据此对比分析,结果表明:(1)政府方人员调动或将影响海绵城市项目的公共关系稳定,给项目公关能力带来挑战;(2)市年度公共预算高于投资阶段,客户购买力增强;(3)项目合规性、战略契合度以及短期收益水平等指标良好;(4)受宏观政策影响,项目目标与内容可能产生较大调整,总投资额减少的可能性增加,给项目整体资金和利润筹划带来较大变动。
3.2 项目过程后评价
建设项目过程后评价是基于项目全寿命周期理论的过程评价。设计规划的后评价主要集中在投资团队和技术方案,建设施工后评价是指对项目建设阶段各项方案的评价,运营阶段后评价是对项目后期运营规划的评价,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改善投资运营策略。具体评价内容见表2。
据此对比分析,结果表明:(1)项目后续设计招标等工作均由社会资本方实施,体现了较好的主导权;(2)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存在延期风险,项目建设内容与清单须进一步明确,建设期间项目库调整的可能性增加;(3)运营阶段绩效考核标准须通过再谈判明确,具体运营管理方案有待完善。
3.3 项目商务后评价
商务后评价需明确项目成本与收益以识别资金变化原因与影响因素,评估海绵城市的经济效益。通过对项目资金结构方面后评价来分析现阶段投融资的稳定性与可靠性,从而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实时优化投融资结构,具体评价内容见表3。
据此对比分析,结果表明:(1)建设期利息纳入总投资额须进一步确认;(2)监理、设计及环境评估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较为明确合理;(3)宏观政策调整后,政府方对所涉贷款后续落实工作有待明确;(4)政策调整致社会资本方外部融资缩减,由于测算方案结合项目实际及时调整,财务测算较为合理。
3.4 项目管理后评价
海绵城市建设PPP模式下项目公司管理水平直接影响项目整体可持续性发展,对管理水平后评价包括对合约规划以及组织规划的评价,厘清各利益相关方关系,构建稳定可持续的合约方案是至关重要的,具体评价内容见表4。
据此对比分析,结果表明:(1)合约框架存在实时跟进补充,总包合约与分包合约较为规范;(2)在组织规划方面有实际到岗空缺等情况,治理机制有待完善;(3)项目公司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合理,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较好。
3.5 固原市海绵城市项目后评价结果分析
本研究采用专家打分法进行对比分析内容的综合评价,参与测评的指标是后评价体系中的二级指标。根据各指标所得分值,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投资后评价等级为优良,项目建设进展与投资效果总体较好,部分方案可改进加强。
根据评价结果,固原海绵城市建设符合我国海绵城市的发展战略,对典型地区城市水问题的治理与城市生态维护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社会资本方能发挥主导功能,积极进行投资设计规划与施工,所开展项目具有较高的社会环境效益。PPP项目中各项费用划分与测算标准较为合理,合约与组织架构较为明确,体现了项目公司较高的管理水平。同时,由于海绵城市建设投资规模大,涉及范围广,部分项目实施范围与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增加了成本控制的难度;受宏观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建设清单进行调整的可能性加大,进而导致总投资额的变动;项目运营内容与绩效考核验收标准的变动与再谈判存在不确定性,使得该项目目前的运营不可控性增强。对于社会资本方来说,明确项目运营期内与政府的合作机制以及时收回成本将尤为重要。
4 结语
城市水环境、水资源和水安全问题阻碍了我国城市健康发展,建设海绵城市在城市化进程中意义重大。作为新兴领域,海绵城市在投资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项问题都应进行分析总结,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项目后评价刻不容缓。同时,海绵城市建设大多运用PPP模式,旨在使社会与政府共同承担资金压力与风险,充分发挥海绵城市效益。因此本研究基于PPP模式下社会资本方视角,构建了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投资后评价体系,并以海绵城市试点为例,评价了项目投资效果并分析了影响因素,从而验证了该体系的可用性与针对性,为后续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投资后评价提供理论依据,帮助提升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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