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嬗变和启示

作者:李德智 舒诚忆
单位: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摘要:追溯从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到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嬗变历程, 对比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申报条件、评审过程、申报结果, 从特色发展、规范运营、与时俱进、持续建设方面提出申报启示。
关键词:装配式建筑 产业基地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申报条件
作者简介:李德智, 男, 生于1979年, 山东菏泽人, 教授, 博士, 博导, 研究方向:可持续城市建设与治理。

1 引言

装配式建筑已经成为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为规范、引领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企业发展, 住建部于2017年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后简称《办法》) , 推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政策, 同时废止2006年实施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和相应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政策。《办法》的颁布实施影响深远, 受到业内的普遍关注。然而, 企事业单位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与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差异往往缺乏了解, 难以把握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申报要点。而学术界的研究也多集中于对住宅产业化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少有针对两类产业基地的研究成果。因此, 本文系统梳理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到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嬗变过程, 对比二者的申报条件、评审过程、申报结果, 进而提出对申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启示。

2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发展历程的嬗变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及其前身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是国家推进建筑工业化和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数量上从无到有, 产品对象上从单一的住宅到普遍的建筑物, 获评企业类型从个别 (主要是部品生产企业) 到多元 (涵盖设计、研发、部品生产和施工等企事业单位) , 形成了三个鲜明的嬗变历程。

2.1 未设立基地阶段

我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了装配式建筑的概念, 于70年代成熟应用于居住性建筑生产, 并经历过十余年的发展繁荣时期。然而由于生产技术不成熟、工程造价居高不下等原因, 装配式建筑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逐渐没落。90年代初, 经过不断地探索, 我国开发出了新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模式, 住宅产业化概念应运而生。1994年国家“九五”科技攻关计划的“2000年城乡小康型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工程”项目中首次提出了住宅产业化的概念。随后, 1996年发布的《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工作大纲》和1999年发布的《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国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步伐。然而该阶段的住宅产业化相关研究尚停留在起步探索阶段, 未能大力推向实际生产。

2.2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阶段

为探索住宅产业化企业发展模式, 引领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 我国于2001年开始试行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政策。2006年6月, 原建设部下发《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 正式批准实施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意在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集中力量探索住宅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 研发与其相适应的住宅建筑体系, 建立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促进住宅生产、建设和消费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政策推行十余年, 得到了各界的广泛响应, 共诞生建材、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企业申报的70个不同类型的基地。

2.3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阶段

随着住宅产业化的不断深入, 住宅市场在总量上逐渐饱和, 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拓展到更多领域, 2016年2月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提出了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方针。并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 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自此, 发展的核心重新从住宅产业化聚焦到装配式建筑, 对应的平台也随之发生了改革。2017年3月, 住建部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正式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替换之前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并推出了新的申请、评审、认定、发布和监督管理办法, 沿用至今。2017年11月, 住建部公布了第一批获批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195个企事业单位获批。

3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对比

对比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与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在申报条件、评审过程、申报结果等方面的区别, 可得到最新的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

3.1 申报条件

生产能力、技术集成能力和管理体系是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关键环节, 直接决定企业的发展水平, 因此在申报条件中均予以保留, 此外, 还新增了三点要求:

(1) 独立法人资格。这一要求表明申请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应该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能够保障足够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2) 较高的BIM应用水平。一方面, BIM技术非常契合装配式建筑的生命周期建设管理, 其应用可以有效提升装配式建筑的生产水平;另一方面, 住建部印发的《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等文件中均要求“加强信息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 与本规定一脉相承。

(3) 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实践经验。这一规定要求申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不仅要具备研发生产能力, 还要具有独立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能力, 使其能够在行业内发挥示范和引领的作用。

3.2 评审过程

(1) 名额限定。虽然原建设部在印发《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时表明“将选择3~5个城市, 十多个企业联盟或集团开展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点工作”, 但是并未限定区域。对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申请产业基地的企业向当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并根据各省 (区、市) 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状况来确定推荐名额, 实现装配式建筑因地制宜的良性发展。

(2) 评审单位。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是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牵头组织专家评审, 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主体是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此举将评审权利下放至对地方装配式建筑企事业单位了解程度更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使得评审的结果更加符合客观事实。

(3) 评审内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评审侧重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所以将企业的产业化分析和产业化辐射效果设为重要的评审指标, 并要求分析基地实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相对而言,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更加注重实效, 侧重基础条件、综合实力、实际业绩、发展目标和安排等。

(4) 二次复核。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出后就直接颁布名单, 之后对于所有基地进行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再督促整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则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复核各省 (区、市) 推荐的产业基地和申请材料, 乃至组织现场核查, 二审合格后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公布, 并纳入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

3.3 申报结果

从类型上分析, 获评的70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中, 有57个部品生产企业, 其中建材类企业18个, 地产类企业14个, 施工类企业12个。只有少数非建筑行业企业获评, 例如电器行业代表海尔集团和新能源行业代表力诺瑞特集团等。至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申报的企事业单位类型更丰富, 除建工、建材、房地产企业之外, 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还吸纳了4家建筑设计院、15家建筑研究院和4所国内知名高校。多样化的企事业单位获评有助于吸引全社会的优质资源从事装配式建筑研发和应用, 从而推动装配式建筑又好又快地发展。

从地域上分析,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覆盖全国23个省级行政区, 但发展不够均衡, 东部沿海地区格外集中, 中西部地区11个省级行政区无一上榜。其中, 山东省以9个住宅产业化基地名列榜首, 江苏省和浙江省均以7个并列次席, 广东省以6个排名第三。比较而言, 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已经遍布全国27个省级行政区。山东省仍以26个基地继续领跑, 江苏省和浙江省也分别以20个基地和17个基地分居二、三位, 甘肃省、陕西省、山西省、江西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五个省份则在之前未获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形势下, 此次有企事业单位获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总体呈现了均衡发展的态势。

4 对拟申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单位的启示

4.1 特色发展

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申报结果中, 成功获批的企事业单位来自诸多不同领域, 主要的核心产品和功能也大相径庭, 但并没有对申报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由此可以看出, 申报单位若是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条中的某一环节发挥重要作用, 例如在设计、生产、研发等某个特定方向拥有自己的专长和行业影响力, 都有机会申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因此, 企事业单位在申报之前需要进行针对性地调整, 能够明确自己的特色进行重点发展, 以此获得更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机会。

4.2 规范运营

装配式建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 才能保证产品符合标准化要求, 得以快速推广和应用, 因此新旧两个基地管理办法都突出了健全规范管理体系的相关内容。实际上, 虽然有《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等条例来规范生产, 但并不足以完全覆盖全流程的标准化管理。申报的企事业单位, 尤其是生产施工方向的单位必须认识到相关的规范条例还有很多缺口, 例如, 关于装配式建筑的施工及质量的相关验收规范并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 对于部品部件生产的检验和验收、BIM的应用也无具体的规范, 需要企事业单位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去不断补充。

4.3 与时俱进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申报条件中开创性地对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的水平提出了要求, 强调企业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 关注技术体系的科学性和可达性。此举表明新政策重视申报单位的技术创新, 鼓励改革传统、与时俱进。除了要求中提到的BIM技术外, 还有无线射频识别技术 (RFID) 、智能信息化加工技术 (CAM) 等多种新型管理技术已经被应用到现有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当中, 覆盖生产、加工、管理等多个方面。因此, 有申报意图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积极学习这些前沿的生产和管理技术, 并深入研究应用。

4.4 持续建设

产品的生产和研发能力只是考察的一部分, 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实践经验同样也是重要的检验标准。只有把掌握的能力持续推进到实际建设层面, 才可以视为形成了完整的装配式建筑发展体系, 有能力引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具体来说就是推出集合工业化技术成果的试点项目。近年来, 国家已经在多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试点应用了装配式技术, 因此申报单位也需要在实际项目中做出尝试, 才能有效地证明自身实力。

5 结语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嬗变, 与国家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趋势一致。通过申报条件、评审过程、申报结果三个维度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与其前身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相比, 呈现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专业的认定方式。在保留生产能力、技术集成能力、管理体系等条件的基础上, 还新增了独立法人资格、BIM应用水平、工程实践经验等多项新的要求。试图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寻求更大发展的企事业单位, 都应认真研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特点和要求, 从特色发展、规范运营、与时俱进、持续建设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建设策略, 积极申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努力让自身的装配式建筑和住宅产业化水平得到全方位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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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volution and Inspiration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 Industry Bases
LI Dezhi SHU Chengyi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Southeast University)
Abstract: This paper traces the evolution process from the national housing industrialization base to the prefabricated building industry base, compares the national housing industrialization base and the prefabricated building industry base from application criteria, evaluation process and declaration results. Finally, proposes inspirations from characteristic development, standard operation, keeping pace with the times, continuous construction.
Keywords: prefabricated building; industry base; national housing industrialization base; application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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