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计价体系建设与对策研究

作者:李飞
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摘要:阐释装配式建筑的计价体系和特点,分析在工程计价方面与传统建造方式相比,存在计价思想、造价构成、取费方式及对市场价格依赖程度等不同之处,并提出建立完善的清单、定额计价体系,完善面向市场的信息价格体系及发布制度等措施建议,以促进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
关键词:装配式建筑造价构成工程计价定额体系
作者简介:李飞,男,生于1977年,四川绵阳人,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工程造价。

1 引 言

装配式建筑是以构件工厂预制化生产,现场装配式安装为模式,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为特征,整合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现场装配等各个业务领域,实现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全周期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支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其在建筑领域应用越来越广泛。2019年,我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2亿m²,较2018年增长45%,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13.4%。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装配式建筑的应用在我国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市场前景广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装配式建筑能否得到有效应用和推广,很大程度取决于其造价水平和计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完善性。由于装配式建筑的设计体系、造价构成、施工工艺及后期维护保养等与传统建筑施工技术相比有较大差异,因而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计价规则和标准作为指导和依据。目前装配式建筑计价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装配式建筑计价体系的不完善,只能直接使用或者借鉴现有的传统计价标准和规范。本文就装配式建筑的计价特点进行分析,说明其在计价方式上与传统建造工艺的差别,并提出对策建议完善装配式建筑计价体系。

2 装配式建筑计价体系及特点

目前,在装配式建筑计价方面主要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等文件。但这些文件都是以现浇为主的传统建造方式计价原则基础上设定的,有些内容并不是十分全面,尤其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并没有对装配式建筑进行单独列项,主要以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等项目进行说明。与传统建造方式相比,装配式建筑在计价方面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施工工艺决定计价思想发生转变

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法的最大特点是构件由现场或者工厂预制,运输到现场进行安装,而与传统的梁、板、柱等需要在现场浇筑方式有本质上的不同。这一特点导致了装配式建筑的清单项目或者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发生较大变化,原有在现场发生的钢筋绑扎、模板支护等工作不需要了,而又多出了构件吊装、接缝处理等一系列工作内容,这使套用原来清单项目或者定额子目变得不再适用。另外,随着装配式构件的集成化,有些工作已经集成为单一构件或者成套构件,按材料构件价格采购即可。如整体卫生间、厨房是以整套价格交易,价格中包含了设计、制作、运输、组装等费用,不再以其具体包括的施工内容分列清单、依次计量、分项计价再汇总得到其价格,仅需区分不同规格、功能或等级确定其价格。因此,需要另外设立与装配式建筑相匹配的清单或者定额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工作内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构件价格,造价管理思想由现场生产计价方式向市场竞争计价方式转变。

2.2 造价构成及计价方式发生变化

采用装配式建筑后,原有的大量构件由现场建造变为构件工厂制作。一方面,使造价构成中各项费用的比例产生了变化。比如:传统建造方式中,现场浇筑混凝土构件所消耗的大量人工和机械费用,在采用装配式建筑时都转为工厂构件预制时的消耗,这部分费用均核算在预制构件采购价格中,即在工程造价中视为材料费的一部分,导致材料费比例增加,而现场实际消耗的人工和机械费用比例降低,且预制构件的价格确定主要是依赖于市场,而不是依赖于定额。另一方面,主要价格水平发生变化。原有的施工工艺中现场消耗较大,但对工人和机械的要求相对不高,单价水平偏低,采用装配式建筑后,手工作业量减少,机械装配量增加,现场施工工艺变得简单,但对工人和机械的要求较高,单价普遍提高。这就需要在计价中采用比较符合实际的价格水平,而不能采用原有的工人和机械信息单价。随着建筑装配率的提高,生产计价方式向安装计价方式转变,工程造价管理由“消耗量定额与价格信息并重”向“价格信息为主、消耗量定额为辅”转变。

2.3 有关费用记取方法发生变化

本文所述有关费用主要是指除分部分项工程所直接消耗人材机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如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等。采用装配式建筑时,此类费用项目的构成和计算方式都有了一定变化。在措施费方面,装配式建筑节省了大量的现场浇筑工作量,也就减少了大量的现场模板、支架、钢筋绑扎等工作,此类措施费用相应减少,相关费用已经核算到构件单价中;由于现场制作工作减少,使现场扬灰、粉尘等环境问题明显改善,现场用水、降温、养护等费用降低,相应措施费用发生变化;由于装配式建筑受环境气候影响相对较小,冬雨季施工费等费用也会减少;与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有关的措施费,如垂直运输、堆场搬运、吊装等相关的措施费用相应增加。因此,以传统的取费方式确定装配式建筑的措施项目往往是不符合实际的。在管理费方面,由于装配式建筑可有效缩短工期,现场工作环节减少,现场管理费相应减少。在费用的取费方面,如现行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等费用的计算基数为人材机费、或者人工和机械费、或者单纯以人工费为基数,而装配式建筑中,构件作为材料费进行核算,且其中含有一定的预制过程中的人工和机械费用,即本来在现场消耗的人工和机械费转移到预制构件的材料价格中,使得材料费明显上升,其他直接费比例下降。

2.4 对市场信息价格依赖程度加强

在装配式建筑中,随着集成化预制生产和标准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对于工程量(消耗量)来说,按着定额或者实际发生计量是比较容易核算的,但在构配件的价格方面,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者投标报价是难于准确确定的。原因在于以下几点:第一,虽然装配式建筑发展较快,但是标准化水平并不是很高,不同项目的预制构件差异比较明显,这一特点决定了预制构件难于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第二,不同项目的预制构件由于不同厂家生产、不同运输距离等原因,导致预制构件的市场价格水平难于统一,地域性因素影响价格比较明显。上述原因导致编制信息价格十分困难,工作量较大,且信息价格的准确性也值得商榷。由于构件信息价格对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以及竣工结算价等影响巨大,如果缺乏反映装配式建筑工程构件价格的市场动态信息,报价又没有统一的市场标准,会导致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确定难度增加,失真的概率增大。因此,装配式建筑造价确定对市场信息价格的依赖程度较高。

3 完善装配式建筑计价体系对策

3.1 逐步建立完善的清单计量和计价体系

随着装配式建筑的快速发展,市场份额会逐渐加大,对相关造价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越来越高,鉴于装配化施工与混凝土现浇方式的差异性,需要逐步建立完善的装配式建筑清单计量和计价体系。虽然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中设置了预制构件工程量清单项目,由于装配式建筑的工艺工法、质量要求在不断的发展,《规范》给出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具有滞后性,导致项目设定、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全面,使得目前装配式建筑实施清单计价模式存在一定障碍,现有的计量规范不足以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制约了装配式建筑的市场培育和顺利发展。因此,应该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逐步建立起装配式建筑工程量清单体系,明确清单计量规则,逐步完善项目的设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列明项目特征描述和工作内容,为装配式建筑的清单计价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3.2 科学合理的建立定额消耗量体系

在原《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装配式建筑相关定额子目,但相关定额子目比较简略,适用性不强,已经不能满足要求,故国家制定了《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作为建设各方进行消耗量计算的主要依据,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目前装配式建筑计价的需要。但随着越来越多的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和越来越精细化、市场化的计价,相关定额还需要不断的扩充、修正和完善。就目前情况看,在人工、机械、脚手架等项目消耗量确定及零星材料费确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定额消耗量与实际施工消耗量差距较大,项目划分类别不合理,没有充分考试装配式与现浇方式结合施工的影响,以及不同项目子目零星材料取费过于粗略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定额不断的进行完善、补充和更新。

另一方面,鉴于装配式建筑的市场化程度较高、技术发展较快,应鼓励有实力、有能力的企业开发企业定额,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方面,可以作为官方定额的补充和参考,共同促进行业发展;另一方面,也可增加企业的行业知名度和权威性,促进企业制度完善,技术提高,起到行业引领和示范作用。

3.3 科学确定费用构成及取费标准

从工程计价角度分析,装配式建筑与传统建造方式不但是施工工艺和方式的差别,在造价构成和比例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这一点需要在制定计价规则时应结合装配式建筑的实际特点合理的设定费用构成和取费标准。例如,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住宅钢结构的预制构件安装项目中,机械吊装的工程消耗量会有所增加,使用机械的要求也会更高,费用会有所提高,这项费用应列入机械消耗量(费用)中,而不应按现行定额将其列入垂直运输措施项目中,列入垂直运输项目中按面积计算是比较粗略的,不利于工程计价。另外,实际工作中很多情况都是现浇和装配式结合施工,很难严格区分哪些属于装配式部分,哪些属于现浇部分;相应管理费、利润及规费等取费,也会因为此项费用是否计入直接费而产生很大的差异。鉴于此情况,应该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按着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对重要的费用项目进行科学划分,并结合实际消耗数据科学确定相关取费费率。

3.4 建立面向市场的信息价格体系和发布制度

工程计价中各种要素单价的确定是主要工作之一,装配式建筑是近年来才发展起来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各项技术发展较快,但市场数据不多,占主要比重的预制构件价格并没有充分的市场数据可供参考。另外,受地域、制造工艺、运输距离等影响,价格差异较大,目前还不能设定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价格水平。因此,信息价格是编制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鉴于此,应该逐步建立起面向市场的装配式建筑信息价格体系,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以方便装配式建筑的计价工作。信息价格应该体现出地域差异性、市场适宜性和时间及时性等特点。要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编制企业信息价格系统,结合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实际情况,编制自用的信息价格系统。

4 结 语

装配式建筑以其自身优势得到了市场的认可,近些年发展迅速。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涌现,以及标准化、产业化的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造价高等一些制约因素将会得到有效化解。工程计价工作对于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和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前发展现状,并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工程计价体系,是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技术基础,也是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1] 白翌尧.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研究[J].防护工程,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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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Pricing System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
LI Fei
(Beijing Rail Transi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Ltd)
Abstract: This paper explains the pricing system and features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raditional construction methods from the pricing ideas,cost components,charging methods and dependence on market prices,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such as establishing a complete list and quota pricing system,perfecting the market-oriented information price system and release system,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
Keywords: prefabricated building; cost structure; project pricing; quota system
977 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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