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师服务收费及国际比较研究
1 引 言
18世纪后期到19世纪前期的英国工业革命,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提升,导致人口激增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出现了极其强劲的住宅需求,催生了一系列规模庞大的建筑投机行为。建筑市场出现了总承包商的新模式,颠覆了传统上分包给各种工匠协作完成的模式,从而使得设计、施工成为一种经济行为,更趋向于更经济地建造以获取更大利润,难以保证业主的利益,同时也加剧了建造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总承包商模式的出现,冲击了业主、设计师与工匠在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关系,由于总包对施工工艺水平缺乏关注和提升的动力,所以详细的设计和说明变得不可或缺,除了合同文本之外,各个阶段专业而详细的图纸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时,也更需要专业人士作为业主的顾问完成设计并监督建造工程,以保证业主利益的最大化。
1788年,被称为现代建筑师之父的英国John Soane爵士描述了建筑师职业责任的定义:“建筑师的任务是作出设计及评估、指导工程并给各部分估价。他是业主和技术人员的媒介。他的权力来自业主的信任,要对失误负责。他还要保证工人的报酬不会超出预算。既然建筑师有这些责任,那么他怎么能和承包商站在一起呢?”。
自工业革命后现代职业建筑师制度在英国确立以来,国际通行的建筑市场体制中,业主(建设方)、建筑师(含设计、监理业务)、承包商(含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的三方面就构成了建筑生产体系的基本生产关系。业主与建筑师的代理合同关系,业主与承包商的采购、承包合同关系体现了不同的相互关系和风险分配方式。建筑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和业主利益的代理人,在业主要求的环境品质和限定的资源条件下,将用户需求识别、翻译成一系列的技术指标、空间安排和实施计划,通过设计图纸与文件的表达记录方式,向施工者准确传达,并代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和确定承包商,在施工阶段则代为业主进行施工合同的管理,通过检查、签证、验收、指令、付款等方式,对施工的进度、品质、成本进行全面监督和协调,以达成最初对业主的承诺,完成建造全过程。
1999年国际建筑师协会(简称UIA,International Union of Architects)《关于建筑实践中职业主义的推荐国际标准认同书》(2008第三版)中明确了建筑师职业服务的核心内容为:项目管理,调研和策划,施工成本控制,设计,采购,合同管理,维护和运行规划。
建筑师的单个项目的职业服务流程主要为八个阶段(设计阶段分为三个阶段):1)设计前期;2)方案设计;3)初步设计;4)施工图文件;5)招标、谈判与合同签订;6)施工;7)交付阶段;8)施工后阶段;9)其他服务。
我国现代的建筑设计服务从1920年代上海租界地的大量建设算起,已经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最初推行的是从西方引进的建筑师统管设计与监造服务,后来涌现了一批中国人建筑师和建筑设计作品。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学习苏联的体制,将项目实施过程中贯穿始终的技术咨询服务拆解为各个不同的碎片化的服务内容和职业,包括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招标采购、工程管理等,由业主国家计划部门(建设方)进行统合,建筑师只对设计图纸(最终成果文件为施工图文件)负责,不对最后的建成建筑物负责,由此造成建筑师关注图面效果、缺乏与建造实践结合、忽视技术与经济等问题。1990年代开始引进以英美为代表的职业建筑师教育和考试制度,但并没有同时改革工程组织模式和建筑师服务内容。同一时期,为了学习世界银行项目管理经验,接轨国际通行的菲迪克合同体系,为弥补施工中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合同管理的缺位,推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市场的第四方——工程监理,形成了我国目前独特的五方建造体系和建筑师职能片段化范围。2016年以后,我国开始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改革试验,就是尝试实行与国际接轨的职业建筑师制度,实现建筑师在项目建设过程的全程服务。
建筑师服务收费无疑是与服务内容密切关联的,以体现责权利对等原则,建筑师服务收费标准就是一个平衡各方权益、推动改革的核心问题。本文尝试梳理我国建筑师收费标准的变迁,并通过与以英国、日本为代表的东西方发达国家的对比,为制定我国建筑师服务收费的合理标准提供参考。
2 我国建筑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变迁
我国近代的职业建筑师体制确立于1930年代,当时的设计服务和收费基本沿袭了英美国等国际通行的方式,英资建筑师事务所的设计收费为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IBA规定的造价2000英镑以上为6%,2000英镑以下为10%。中资的设计事务所的设计收费一般为总造价的5%,其中设计为3%,监造为2%。
1928年成立于上海的中国建筑师学会,是近代中国建筑师的第一个行会组织,制定了建筑师业务规则等一系列行业标准和准则,对建筑师承揽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做出详尽的规定。建筑师提供设计、监造的全过程服务,设计阶段与监造阶段大致6∶4的收费比例,见表1。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收费标准是建筑单专业的收费标准,结构、设备等还要另行收费。但由于近代早期建筑大多采用砖木等混合结构、砌体墙承重,建筑设备简单,建筑专业收费远大于其他专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全面学习苏联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设计师作为国家公务员只领取相应的工资并仅完成设计阶段的工作,并不根据工程项目收费。改革开放后,启动了国家建设体制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改革,随后推动了设计院由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到企业化管理的市场化改革,建筑师服务收费成为勘察设计市场的价值体现,当时普遍认为建筑师的主要工作就是设计,所以称之为设计费。经过1984年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颁发了《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2002年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发布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对各类建筑和各类工程的收费加权系数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这个收费标准也是迄今为止最完善和应用最广泛的标准,尤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基本依此匡算成本,建筑师设计收费比率约为工程总造价的3%前后(实际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设计收费远未达到这个水平),见表2。
此标准一直沿用到2015年2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我国全面废止设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化调节。其实美国、欧洲、日本早在1970年代的反垄断活动中,就已经废止了行业协会或政府规定的强制性收费标准,改为推荐性的收费指导意见等方式,见表3。
表3 美国、英国和日本的建筑设计服务领域的反垄断活动
![表3 美国、英国和日本的建筑设计服务领域的反垄断活动[2]](/User/GetImg.ashx?f=JZJJ/14219//JZJJ202006001_12000.jpg&uid=WEEvREcwSlJHSldTTEYzVDhUSFJQNmxxYXpMUDEvVUhmVklDM01nRThOWT0=$9A4hF_YAuvQ5obgVAqNKPCYcEjKensW4IQMovwHtwkF4VYPoHbKxJw!!)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和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于2016年组织开展了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的成本要素信息进行了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于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其附件《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表》就是建筑设计收费的参考标准,从数额上看比2002收费标准略有提升,同时也对建筑设计服务中日益增加的各种服务内容提出了指导性收费标准。中设协还根据统计提出了《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表》,对于按照设计成本匡算设计收费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综合成本系数也可以区分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同时能根据各个设计企业的实际投入和每年人力成本的变化信息,对设计收费提出了指导意见,见表4、表5。
表4 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
![表4 建安费与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对应信息[3]](/User/GetImg.ashx?f=JZJJ/14219//JZJJ202006001_12100.jpg&uid=WEEvREcwSlJHSldTTEYzVDhUSFJQNmxxYXpMUDEvVUhmVklDM01nRThOWT0=$9A4hF_YAuvQ5obgVAqNKPCYcEjKensW4IQMovwHtwkF4VYPoHbKxJw!!)
表5 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
![表5 建筑设计服务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日法综合成本系数信息[3]](/User/GetImg.ashx?f=JZJJ/14219//JZJJ202006001_12200.jpg&uid=WEEvREcwSlJHSldTTEYzVDhUSFJQNmxxYXpMUDEvVUhmVklDM01nRThOWT0=$9A4hF_YAuvQ5obgVAqNKPCYcEjKensW4IQMovwHtwkF4VYPoHbKxJw!!)
遗憾的是,该调查没有对每个项目各个专业的实际投入时间成本进行调查统计,所以还无法直接计算出推荐的收费标准与实际设计投入的匹配度,也就无法推断这个收费标准的合理性。英国的收费推荐标准和我国类似,也是统计了总的建安费收费比例和建筑师的小时工资标准。而日本则是详细统计了建筑设计服务各类项目、各个专业的时间投入,根据日本的行业工资标准,很容易计算出相应的设计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中设协2016年的标准,可以进行一个简单的测算比较。以比较简单的城市高层写字楼为例,假设1万平米,建安成本为5000元每平米,则总造价为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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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师服务收费的国际比较
3.1 英国建筑师的服务收费
在被公认为现代职业建筑师的发祥地英国,在工业革命后的城市化建设高潮促使建筑行业内的技术不断分化、细化。1755年《建筑法案》(the Building Act)出台后,独立的测绘行业开始成型,最终导致1792年测绘师俱乐部(the Surveyors’ Club)成立,1869年测绘师协会(the Surveyors’ Institute)成立。土木工程业的情况也类似,1771年土木工程师工会(the Society of Civil Engineers)成立,1818年土木工程师协会(the 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ICE)成立。ICE编写的传统的《ICE合同条件》以及近年来新编制的NEC/ECC合同范本系列在世界范围内、尤其在英联邦国家和地区有很大的影响了。《ICE合同条件》也成为早期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制定的基础。今天在国际工程市场上,影响力最大、使用最广泛的标准合同范本仍是FIDIC系列合同范本。
虽然早在1563年英国人John Shot自称为“建筑师”第一次使用了这个词汇,1791年开始成立了“建筑师俱乐部”(the Architects’ Club),1834年发展为英国建筑师协会(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Architects,IBA),并于1837年得到威廉四世的敕许书获得国家认可,1866年被维多利亚女皇授予“皇家”称号,成为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oyal Institute of British Architects,RIBA)。它把会员建筑师的能力(Competence)和诚信(Integrity)的保证作为协会的工作重点,而非艺术的灵感和创造——如何向非特定业主保证建筑师的公正性(不与建筑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兼营和从中获利)和专业技能,改正建筑承包商等损害业主利益的不良行为带来的社会不信任。
RIBA于1845年认为收费比例定在工程总造价的5%是合理的,但当时这个建议约束力不强。1862年,RIBA出版了《建筑实践和建筑师收费》(Professional Practice and Charges of Architects),才使得建筑师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深入人心。一战后,建筑师服务收费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提高到了6%。后经过1970年代西方的反垄断活动,协会的固定收费标准被废止,转而采用了推荐标准。根据英国RIBA《业主聘用建筑师指南及设计收费》2000年版,按照建筑的负责程度规定了5个档次,中间难度的建筑造价在500万英镑以下时建筑师收费为11~6%,500万英镑以上时费率稳定在6%~5.9%。见图1、表6、表7。
RIBA于2007年制定的建筑师服务流程分为11个步骤,虽然步骤多服务内容与国际建协的标准基本相同:
•准备阶段:a)评估,b)设计任务书
•设计阶段:c)方案设计,d)设计发展(深化设计),e)技术设计
•施工准备阶段:f)产品信息,g)招标文件,h)招标
•施工阶段:j)施工启动,k)施工及竣工
•使用阶段:l)竣工后(后期)
根据英国的收费标准可进行一个简单的项目测算:以中等复杂程度的1万平米高层写字楼为例,建安成本约为4000英镑每平米,则总造价为4000万英镑,建筑专业的收费标准查表为6%。按照建筑专业的服务阶段划分,在施工图完成阶段完成了建筑师全程服务的75%(去掉招标和施工合同管理阶段),因此设计阶段建筑专业收费为6%×75%=4.5%。
按照建筑专业占全部专业收费的67%计算(国内建筑专业一般只占50%,国外一般建筑专业占2/3),则设计阶段(不含招标及合同管理)全部设计收费为4.5%/67%=6.7%。设计阶段全部收费为4000万×6.7%=268万英镑。按照英国RIBA统计的中等复杂程度建筑、建筑师综合人力成本每小时75英镑为例,每天综合成本为600英镑。建筑师投入的人天数为:4000万×6.7%/600=4467人工日。英国标准与中设协2016推荐标准比较,英国的收费虽然是国内的2倍,但英国建筑师在项目上投入的工时却是中国的四倍多(4467/943=4.7倍)。虽然国内设计企业加班是常态,但与国际同行的工作状态普遍比较类似,因此加班时间均不予考虑。
3.2 日本建筑师的服务收费
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大量近代工业及政府建筑的建设催生了西方建筑师和西方近代建筑学在19世纪末的降生,而职业建筑师在社会上的普遍认同,即职业化、专业化建筑代理人的确立以及建筑市场的利益再分配,却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建筑师的合理报酬一直作为日本建筑师职业确立的核心问题受到建筑界的普遍关注。1910年在日本建筑学会的年会上就制定了《建筑师报酬规定》,规定了行业的统一报酬率及禁止价格竞争的条款。随着日本建筑士会(1913年以全国建筑士会的名称创立)的活动展开,于1917年制定了《建筑师的业务报酬规范》,形成了完整的建筑师业务内容及报酬体系。1960年制定的《建筑师的业务及报酬规定》为这方面的集大成者,形成了完整的建筑师业务内容及报酬体系。
建筑师的业务内容包括基本设计、实施设计、监理,与国际建协的服务流程有所不同,但也涵盖了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1)基本设计:企画相关的协议及调查;基本设计图;设计说明书;工程造价概算书;2)实施设计:实施设计图;材料做法表;工程造价预算;建筑基准法的建筑审查手续的协助;工程施工合同条件;3)监理:工程施工合同事宜的协助;建筑详图的作成;施工图纸的检查及承认;施工的指导;设计的常驻现场监督员(建筑师或其代理)的指挥;变更的处理;中间及最终工程付款的确认。
建筑师业务报酬的计算以总造价比例方式进行,各阶段及各个专业的设计收费比例关系如图所示,服务阶段的收费比例大致为基本设计:实施设计:监理=22∶43∶31。各个专业之间的份额比例约为建筑:结构:设备:电气=63∶17∶10∶10,见图2。
日本1960年的统一收费标准在1970年代的反垄断活动中被废止,随后1979年发布了昭和54年日本建设生告示第1206号,改为根据建筑设计服务的劳动时间计算设计收费的推荐标准。最新版为平成21年(2009年)日本国土交通省告示第15号《建筑师事务所开设者向业主请求业务报酬的标准》,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建筑师服务流程、提交成果标准和收费计算依据。
日本国土交通省告示第15号规定的设计费的简化计算公式为:
建筑设计服务报酬=直接人力成本×2.0+特别经费+技术费等经费+消费税
其中,直接人力成本=(标准业务量+追加的业务量)×人力成本单价
其中的标准业务量则由政府统计后公布了各类建筑、各种面积、各个专业详细的工作投入时间列表,见表8。
日本在服务收费中区分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使得可以直接使用各个行业的实际收入标准测算,这样既保证了计算的简单明晰,也保证了各种间接费用的合理分摊。类似我国中设协2016调研中的综合成本系数的作用。
根据日本的收费标准可进行一个项目测算:以中等复杂程度的1万平米高层写字楼为例,建安成本约为40万日元每平米(日本一般高层办公建筑造价120-150万日元每坪,即约为40万日元每平米),则总造价为40亿日元。按照目前日本使用的工时费率标准计算,则1万平米写字楼对应的设计阶段全专业标准业务量为12400小时。业务报酬即设计收费为标准业务量的2倍以上,取2.5,则总工时为31000小时,3875人工日。因此,设计阶段全专业的设计收费为31000×0.8=24800万日元。约合建安成本的比率为6%。
表9 日本建筑师服务收费的标准业务量计算案例
![表9 日本建筑师服务收费的标准业务量计算案例[6]](/User/GetImg.ashx?f=JZJJ/14219//JZJJ202006001_12600.jpg&uid=WEEvREcwSlJHSldTTEYzVDhUSFJQNmxxYXpMUDEvVUhmVklDM01nRThOWT0=$9A4hF_YAuvQ5obgVAqNKPCYcEjKensW4IQMovwHtwkF4VYPoHbKxJw!!)
注:本案例设定为城市平坦用地的企业自用办公楼。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7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米。由于平立面不规则,结构专业的调整系数为1.3。设备为一般水平。
这个收费标准比我国的2002收费标准和中设协2016标准高60%左右,是我国目前市场设计收费的2~3倍。但是,日本建筑师在项目上投入的工时也是我国的四倍(3875/943=4.1倍),见表9。
4 我国建筑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国际比较分析
我国的设计收费到底如何?中设协的2016推荐标准、国家发改委2002收费标准和设计市场的实际收费之间,差距巨大,到底如何收费才能客观反映设计的工作量和技术含量?
由于国际通行的职业建筑师服务是贯穿设计、招标、施工合同管理全过程,为保证对应性,论文按照服务阶段的比例进行了设计阶段的对比,同时,欧美的建筑师收费仅为建筑单专业的收费,与我国基于综合设计企业的全专业设计收费区别较大,也在对比中进行了调整。
从结果来看,在建筑师收费上,我国目前的市场标准远低于行业推荐标准,更低于国际通行的建筑师6%以上的收费标准,相差值都在一倍左右。
当然,国外建筑师的设计范围较广,类似我国的设计总包服务,一般都涵盖了幕墙、设备设施(如厨具、机械停车、整体卫浴间等)、室内、景观、照明等全部专业和专项设计内容;建筑师设计研讨的时间和内容更加深入,投入的工时也远超我国。所以6%以上的设计阶段收费费率并不是数字上反映的巨大差距,也包括服务内容和深度的反向差异。
同时,国外建筑师设计服务中不同专业的分工比例、设计及施工合同管理部分的收费比例也值得我国借鉴。比如建筑专业作为龙头专业,从整个服务流程来说是决定性的,所以国际通行的标准是建筑专业要占据2/3以上的份额。另外,设计服务仅为建筑师全程服务的一大部分,还有30%左右的招标和施工合同管理也需要建筑师投入,这部分耗时长且现场作业多,效益自然低下,但对于建筑师来说完成对业主的承诺、提供完整的建筑物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建筑师要对最终成果负责,所以在设计过程中也要反复地对技术、造价、产品、施工可能、进度等进行综合考量和反复调整,不仅仅提供不管造价和实现可能性的设计图纸,其难度和深度都要大很多,见表10。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较低的设计服务收费,为业主(建设方)节省了设计费,但是也换来了建筑师等专业人士在设计上更少的投入,最终受损的还是业主(建设方)的利益和建筑物的品质。我国目前的建筑设计市场中,常使用按照建筑面积的均摊设计收费标准。例如在北京,住宅建筑按照30~50元/建筑平方米,公共建筑按照60~120元/建筑平方米的标准,折合至建筑造价,收费的总价比率约为1.5~2.5%,远低于2002年的国家收费标准,更遑论中设协2016标准。尤其在建筑物的投资属性远远高于其使用属性时,建筑物的售价在地价的强力支撑和投资热潮下不断高涨,例如21世纪的前十五年,北京的住宅平均售价提升了7倍,平均工资水平上涨了4倍,而建筑物的建安成本和设计收费并没有明显上涨,呈现明显的价值背离状态。
5 结 语
本文一方面纵向梳理了我国建筑师服务收费的历史变迁,另一方面也和职业建筑师诞生地英国、我国的近邻日本的建筑师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横向对比,同时根据各国的收费标准针对一个项目进行了收费试算。通过对比研究,发现正如建筑设计界普遍反映的问题一样,我国与国际通行的规则相比差距很大,建筑师无法保证足够的投入;同时,通过深入分析收费数字之下的投入时间、精力的巨大不同,反过来也说明了我国一直以来较低的收费倒逼着建筑师等专业人员压缩其在项目上的工作时间,使得我国建筑质量在设计环节就没有得到足够的投入和有效的控制,更不用说建筑师不对最终建筑物的质量与造价负责、不提供全程的技术主导服务所带来的建筑品质损失。期待本文的研究能够引发思考和研究,推动我国建筑师负责制(即国际通行的职业建筑师制度)改革相关的服务收费标准的尽快建立,促进建筑高质量的发展和良性循环。
[2] [日]古川修等.新建筑学大系44建筑生产系统[M].东京:彰国社,1982.
[3]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J].北京:中国勘察设计,2017(2).
[4] 按照中设协2016统计,目前建筑师的直接人工成本为1765元/人工日(每小时成本为1765/8=221元),则一年的人力成本为1765X250工作日=44.1万元,根据综合成本系数2.15,可计算出建筑师一年的设计产值应为94.9万元。若按照目前我国建筑设计界的人力成本估算,设计企业人均产值50万,人力成本约占40%,则设计企业的建筑师及工程师的平均年收入为20万。折合为每小时的综合人力成本为20万/40%/2000小时每年=250元,直接人力成本为250x40%=100元每小时。笔者按照后者进行计算。由于国有综合设计院体制,我国的设计收费标准一开始就是包含了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所有专业的综合收费标准,其中建筑专业只占其中的40%左右。国外建筑师收费仅为建筑专业设计收费。
[5] [英]Royal Institute of British Architects.A Client’s guide to Engaging An Architect,including guidance on fees[R].Updated April 2000.英国RIBA《业主聘用建筑师指南及设计收费》2000年4月版.
[6] [日]国土交通省.建筑师事务所开设者向业主请求业务报酬的标准[R].(平成21年国土交通省告示第15号).2009.
[7]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统计2018年2月28日发表的《2017薪资构造基本调查表》,日本的一级建筑师的平均年薪为642.6万日元。按照营业收入的40%为薪资的标准计算,则建筑师每小时的综合人力成本为 642.6万/2000小时每年/40%=0.8万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