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耦合机理研究
1 引言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是指跨越两个及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的, 对国民经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深远影响的大型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如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项目。在“一带一路”背景下,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加深,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需求日益增长, 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 与一般工程项目相比, 不仅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合度高等特点, 所处的环境也比较特殊, 其跨区域特性使其涉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多个地方政府之间、以及相关区域间的利益均衡、社会公平和生态环境破坏等区际问题, 如“后三峡时代”的三峡工程, 瀑布沟水电站“汉源事件”等。这些特点使得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内部和外部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实施管理难度非常大。
目前关于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及大型工程项目风险的研究, 传统地侧重于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策略等方面, 未能充分考虑项目的跨区域特征, 及由此引发的区际问题风险, 并且缺乏对风险因素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系统研究。然而, 对于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这个复杂的系统而言, 风险事件的发生往往是多个风险因素而非单一风险因素导致, 系统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不是相互独立的, 系统整体风险也不是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简单的线性叠加, 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呈现出典型的耦合特征, 可能引发风险强度和性质的变化, 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失。因此, 充分考虑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跨区域特征, 研究其风险耦合机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于预防和控制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可为其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随着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 威胁性和脆弱性理论逐渐被引入, Haimes将风险定义为系统外在威胁与内在脆弱性的叠加, 即由于系统存在的脆弱性, 在人为或自然的威胁下导致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造成的影响;陶鹏认为风险是危险源与系统脆弱性相互作用的结果;黄德春将重大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 (R) 描述为危险源 (H) 、系统的脆弱性 (V) 与风险应对能力 (C) 的函数。本文引用“脆弱性”的概念反映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内部风险, 用“威胁性”反映其外部风险, 对脆弱性和威胁性风险子系统内部及子系统之间因素的耦合过程所体现出的动态变化特征和规律进行研究, 从而深化对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耦合机理的认识。
2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脆弱性及威胁性风险分析
脆弱性风险是指系统内部环境所面临的不确定性。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合度高, 参建主体众多, 包括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等, 这些参建方共同组成了项目的内部环境。一方面, 这些项目参建责任主体本身的责任意识、诚信守法意识、环保意识、公众意识及其在规划、决策、组织实施、管理协调等方面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水平是导致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系统内部不确定性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 在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过程中, 参建主体的行为, 包括各自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及主体单位之间的利益冲突, 也是影响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导致系统内部不确定性的另一不可忽视的因素;同时, 项目的组织结构形式、组织沟通渠道、组织协调机制等是各参建主体间协调配合的重要保障。因此,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脆弱性风险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因素:参建主体意识、参建主体能力、参建主体行为以及项目组织。
威胁性风险是指系统外部环境所面临的不确定性。跨越两个及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是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最本质、最突出的特征, 因此较一般工程项目而言,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对外部环境更加敏感。各区域存在自然、经济、政治、社会、人文等多种环境的差异, 尤其政治环境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是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最突出的威胁性风险因素。例如, 当各地方政府为追求本地发展利益, 在涉及跨区域公共事务与地区自身发展目标不完全一致时, 很容易导致跨区域内政府之间的不合作, 甚至出现恶性竞争、重复建设、跨界污染等后果, 大大削弱政府间的合作效率。因此,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威胁性风险因素主要为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威胁性风险的显现使得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升级。
结合当前对大型工程项目以及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研究现状和实际情况, 对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脆弱性风险和威胁性风险描述如表1所示。其中, 违法违规行为A31是指招投标暗箱操作、行贿受贿、暴力拆迁、偷工减料、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权力寻租、恶意索赔等;技术行为不当A32是指供应材料质量不合格、勘察缺陷、设计错误、机具设备落后、工人操作不熟练等;管理行为不当A33是指资金不到位、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合同纠纷等;参建主体间利益冲突、不合作A34是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的利益冲突、不合作。
3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耦合机理分析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耦合是指风险流从风险源出发, 依附于风险载体, 通过一定的耦合路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 引起质或量的变化。因此,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耦合作用主要包含四个关键要素, 即风险源、风险流、风险载体和耦合路径。当蕴含在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威胁性风险或脆弱性风险中的风险流相对比较弱时, 由于子系统和系统本身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我调节能力, 可逐步控制和化解风险, 风险流很难突破子防御系统风险阈值, 此时基本没有耦合条件或者耦合条件相对较弱, 不易导致风险事件发生。然而随着威胁性风险或脆弱性风险风险流伴着人员、技术、行为与信息等风险载体扩大影响到一定程度, 突破了各自子防御系统风险阈值以后, 便会继续扩散蔓延, 形成相对较强的耦合条件, 使得脆弱性风险与威胁性风险两个子系统内部及子系统之间均会在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纵横交错的内外部利益相关者链、项目管理链和全寿命周期建设链基础上发生动态耦合作用, 产生耦合风险, 如果耦合作用的强度、持续时间超过了系统综合防御的承载能力, 耦合风险就会突破综合防御系统风险阈值, 进一步扩大甚至突变产生新的风险, 加快传播, 导致风险事件发生。具体的风险耦合过程如图1所示。
表1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脆弱性风险和威胁性风险 下载原表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脆弱性风险和威胁性风险的耦合具体包含两个层面:风险子系统内部的耦合以及两个风险子系统之间的耦合, 脆弱性风险和威胁性风险子系统内部的耦合往往是子系统之间耦合的前提和基础, 而子系统之间的耦合是导致系统风险事件发生的最普遍、最重要的原因。
3.1 脆弱性风险和威胁性风险子系统内部风险耦合分析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脆弱性风险因素有参建主体意识、参建主体能力、参建主体行为以及项目组织, 每种因素又包含诸多风险因子, 各个风险因子的发生都会直接地或者间接地导致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系统的脆弱性风险。脆弱性风险因子耦合的方式主要是主体意识风险因子、能力风险因子及项目组织风险因子三者与主体行为风险因子之间相互影响和作用, 使风险急剧扩大或产生新的风险。例如, 参建主体的责任及法律意识淡薄更易导致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进而引发主体间利益冲突;参建主体的专业技术能力与素质不足、管理能力与经验不足, 会影响其决策, 加大主体行为风险;若组织协调机制不完善、沟通渠道不畅通, 也会加剧主体不当行为的产生以及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意识—行为耦合风险、能力—行为耦合风险及组织—行为耦合风险, 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控制, 最终会导致项目质量、成本、进度、安全及环保等风险事件的发生。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威胁性风险包含自然、经济、政治和社会四个方面的风险因素, 每一类风险因素都包含诸多风险因子, 其中政治和社会因素是影响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最关键的因素。由于项目“跨区域”的特性, 项目所经各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法律法规及环境承载力存在差异, 各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不同, 那么政府之间由于利益冲突而导致的不合作, 不仅会进一步加剧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还会影响政府自身责任及义务的履行;而政府行政不作为则会使区域生态系统脆弱风险加大, 公众的权利及公共意识也会受到影响, 增大了社会稳定风险。同时, 在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 缺乏可行的政府问责机制以及政府间联动协调机制也是极其重要的风险因子, 会影响到政府的作为及政府间的合作行为, 导致一些地区政府不积极、不主动。这些威胁性风险因子相互作用产生的耦合风险, 尤其是耦合作用造成的政府行为风险的加大, 不仅对整个项目的进度目标造成巨大威胁, 还可能导致人力及物力成本大量增加, 及社会不稳定、生态环境破坏等现象的发生。
3.2 脆弱性风险和威胁性风险子系统之间风险耦合分析
脆弱性风险与威胁性风险子系统之间的耦合作用在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是很常见的, 是导致项目风险事件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因, 但往往也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脆弱性风险与威胁性风险之间的耦合涉及很多的风险因素, 主要体现在系统脆弱性风险对于威胁性风险的可利用性, 其次为脆弱性风险对威胁性风险的反作用。
一方面, 系统外部区域市场潜在的不确定性, 包括建设投入要素的价格变化等, 会对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链产生较强的约束, 影响项目管理者作出决策;脆弱的生态系统、不利的气候地质条件、大型自然灾害的发生、不同区域环境承载力存在差异会给施工过程带来很大的困难, 对项目参建主体的环保意识和行为要求极高, 否则极易引发施工进度拖延、成本增加和质量缺陷等问题;若各政府为追求自身区域利益最大化产生利益冲突、各自为政或者对项目过分干预, 则会降低项目的决策效率, 产生决策拖延;不同区域法律法规政策的差异, 极易引发技术或管理上的纠纷甚至合同搁浅, 导致业主、承包商等多个主体间的利益博弈。
另一方面,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单位若不具备责任、法律、环保和公众意识, 且技术、管理、决策、协调等方面的能力不足, 则极易因勘察设计错误、施工管理混乱等不当行为引发生态环境破坏;倘若当地民众经济诉求强烈、社会文化具有明显的排外性, 一旦项目主体不能妥当解决征地拆迁及移民问题或项目未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 最终可能导致集会、游行、暴力冲突等群体性事件, 造成社会不稳定现象。
脆弱性风险因子与威胁性风险因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形成耦合风险, 使项目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挑战。他们之间的耦合关系具体如图2所示。
4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耦合系统解耦控制方法
结合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脆弱性风险与威胁性风险耦合作用的特征及规律, 针对性地提出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耦合的解耦方法, 以便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耦合风险。解耦即采用一些手段减少风险之间关联的密集程度, 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耦合系统的解耦, 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4.1 采取风险管理预防措施
在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初期, 针对易引发耦合作用的风险因子采取风险管理预防型措施, 以抑制和延缓风险流从风险源迸发出来, 降低耦合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和速度, 有利于维持项目系统内外部的正常状态, 提高了系统风险阈值, 为系统应对风险做好充足的准备。对于脆弱性风险子系统, 充分考察各参建单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健全组织规章制度并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对于威胁性风险子系统, 健全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联动协调机制, 加强各区域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问责机制, 并督促落实;关注群众的利益诉求, 减少群众的不满。
4.2 加强巩固系统薄弱环节
在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 往往是由于风险聚集在系统的薄弱环节相互耦合, 使得风险强度急剧扩大, 以致于超过系统综合防御的承载能力。因此, 需全面识别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薄弱环节, 并采取措施加强巩固。例如, 加强对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检查, 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的不当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 及时采取停工等整改措施;成立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不断跟进督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服务工作, 以此控制行为因素与其他风险因素的关联程度, 增强薄弱环节的风险承载能力。
4.3 有效控制化解耦合风险
当耦合风险突破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综合防御系统风险阈值, 并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时, 如果不及时控制必将严重影响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因此, 应当积极应对耦合风险, 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和策略, 对于由主体行为因素、政府行为因素、社会、自然和经济因素等耦合造成的进度拖延、成本增加等情况, 应在满足目标要求的条件下, 重新规划项目的工期和成本余额;对于施工质量缺陷, 应尽可能地进行修补, 并控制其他质量问题的发生;若出现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 则要及时停止并挽救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负担;若项目协调推进过程中产生利益冲突等紧迫性问题, 则可由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或组织内部及时召开专题协调会议, 协调落实各责任方的任务, 同时, 要及时按照规定和要求追究问题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通过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降低系统整体的风险状态, 避免耦合风险进一步造成更大的危害。
5 结语
论文从脆弱性和威胁性两个维度识别了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所面临的风险, 分析了风险耦合的过程, 并基于系统动力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脆弱性风险子系统的主体意识因素、主体能力因素、主体行为因素及项目组织因素, 与威胁性风险子系统的自然、经济、政治和社会因素之间的耦合关系进行了系统分析, 揭示了其相互作用的规律, 且针对性地从风险预防、减少风险耦合的机会、化解耦合风险三个方面提出了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耦合的解耦控制方法。结果表明, 当有一种风险发生时, 会影响其他风险的发生, 即相互作用形成耦合风险, 且由于跨区域的特性, 项目所处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及其与系统自身脆弱性的相互作用, 是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事件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因。这可以帮助管理者从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这个复杂系统的视角, 理清风险之间复杂的相互关系, 了解其耦合作用的机理, 对于提高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论文尚未对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耦合的效应进行定量分析, 在后续工作中将展开深入研究, 更全面地揭示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耦合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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