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 (试行) (京民福发[2018]412号)
2018年11月9日,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 (试行) 》 (京民福发[2018]412号) (以下简称《办法》) 。
《办法》的主要监管内容包括:养老服务政策标准实施、安全运营、财政资金使用、人才培训、市场行为、规划建设、建筑设施、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卫生、价格收费等情况和老年人权益维护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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