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导致竣工结算争议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措施
1 引 言
工程造价是指市场交易行为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交易价格,在不同的施工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完成项目招投标时,工程造价表现为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它是中标施工单位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转化而成的,是合同文件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项目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在项目竣工后,工程造价则表现为项目竣工结算价,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交易的最终价格。项目竣工结算价一般包含施工图费用、工程变更费用和索赔费用三大部分,其中施工图费用的主要构成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费用。一般而言,简单工程的竣工结算价约等于合同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费用;复杂工程的竣工结算价中合同已标价工程清单的费用占比则在85%~90%左右,由此可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力。鉴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质量直接影响着项目投资控制的质量,做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对项目投资控制的意义重大。
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应当以项目竣工结算作为最终投资控制目标,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即是保障最终投资控制目标的第一步。笔者参与的多个项目结算数据统计的统计结果显示,当前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存在不少影响结算价的问题,有些项目的清单编制问题多达结算价的3%~5%。解决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问题迫在眉睫。
2 竣工结算实践中发现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制问题
通过多个项目竣工结算数据分析,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问题分可分为常规性问题和特殊性问题,其中常规性问题指一般项目均容易产生的问题,主要包括清单漏项、工程量偏差和项目清单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特殊性问题是指某些项目产生的特殊问题,表现得较为复杂,在实践中需要丰富的工程经验来解决。本文对其中容易产生重大结算争议的两类特殊性问题进行剖析,以供参考。
2.1 常规性问题
2.2.1 清单漏项
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首个要点是保证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所谓完整性是指招标工程量清单完全覆盖招标范围,不存在清单漏项。从竣工结算来看,清单漏项问题一方面会导致结算价格相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增加;另一方面,因清单漏项的单价在已标价清单中没有可参考单价,增加了竣工结算难度。因此清单漏项不利于项目投资控制。
造成清单漏项的主要原因有:
(1)对招标文件的承包范围理解不够,特别是存在总施工总承包、专业暂估价分包及独立承包合同的项目,对各采购包之间的承包界面划分理解不到位。
(2)编制人员查看图纸不仔细的工作失误。
(3)不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和完成项目所需要的措施项目,对需要完成的图纸以外的工作不清楚。
2.1.2 工程量偏差
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第二个要点是保证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所谓准确性,是指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等内容与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图纸等技术条件一致,准确无误地表达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工程量准确无误是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的要素之一。工程量偏差部分投资在项目竣工结算前不能及时体现,从而会导致项目动态投资失真,不利于项目投资控制。一般来说,工程量偏差主要有以下两类原因:
(1)编制人员不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
(2)编制人员工作失误。
2.1.3 项目清单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
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性的要素之一是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根据13清单范围约定,项目特征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项目特征的描述决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的工作内容及价值,是投标人报价的依据,是合同履约的依据,也是工程结算的依据。项目清单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往往会导致投标人报价偏差,从而导致结算争议。因此准确无误地描述项目特征是保证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亦是避免结算争议的关键点。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性主要有以下原因:
(1)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
(2)编制人员描述不合理。
2.2 特殊性问题
本文列举两个在结算实践中发现的容易产生重大结算争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此类问题如解决不当,有可能会造成竣工结算价偏离合理工程造价,造成项目投资控制不当,甚至造成国有资金流失等问题。
2.2.1 扩大化清单列项导致结算争议
扩大化清单列项是指未按现行清单规范编制清单项目,而是扩大单项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项”为单位列项。例如,将气体灭火系统列为一项清单,而不是按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部分将气瓶、管道等分别按明细列清单项。扩大化清单列项对应的投标报价往往明细不全,也容易出现不平衡报价。根据清单规范,以“项”为单位的项目,实际上是固定总价的意思。施工过程局部发生变更常无法依据合同合理结算,极易造成结算争议。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施工图中有些项目工作设计深度不够,常标注“详见厂家深化设计”,而所谓的“厂家深化设计”在招标阶段往往缺失。对于此类项目,有些编制人员以“项”为单位列项,即扩大化清单列项。
2.2.2 项目清单歧义导致结算争议
项目清单歧义指不同计价人员对项目清单的计量规则或计价内容及范围理解相异,从而导致项目的竣工结算争议。发生此类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
(1)项目特征描述对计量计价的表述不清。
例如“挖一般土方”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时没有描述弃土运距,则在结算时就此项清单单价是否包含土方外运费用产生争议。
(2)清单规范与地方额定不一致。
笔者负责的项目中,清单规范计量规则与地方定额约定容易产生不一致的有:楼梯间踢脚线、塔吊的进出场费、混凝土模板、土方工程等项目。
3 解决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的措施建议
3.1 常规性问题的解决措施建议
3.1.1 解决清单漏项的措施建议
(1)确保工程量计量范围与招标文件的承包范围一致
详细研读作为编制依据的有关资料是保证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首要一步。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重要依据的施工图纸与招标文件应反复比对,特别是招标文件中关于承包范围的章节应与根据施工图计量的工程量清单反复比对,确保范围一致。应当重点关注承包范围中关于施工总承包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及独立承包合同之间施工界面的划分是否存在漏项或重复。
(2)仔细查看图纸的每个细节,特别是图纸说明,并增加校对、审核环节
有些工作内容,设计仅在设计说明中表述,而这些工作又是完成项目不可缺少的工作。编制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仅看平面图、系统图,不重视设计说明侧可能会造成此类工作内容的清单漏项。常见的项目有:电伴热、门窗的特殊五金件、抗震支架等。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一项严谨的工作,需要编制人员非常细致、严谨且耐心,认真对待图纸中的每个细节。另外增加校对、审核环节是减少此类漏项失误的有效手段。
(3)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必要的施工方案及需要完成的图纸以外的工作,保证措施项目编制全面。
工程造价主要由构成实体的费用、措施项目费用、规费和税金组成。实体项目的费用施工图纸可计量计价,而措施项目费用不仅与施工图纸有关,还与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及施工方案有关。而对于后者,建筑工程项目之间有共性,也有差异。对于共性问题计价规范的都有明确的列项,但对于项目的特殊性的把握,则需要编制人员深入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并结合设计内容编制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措施项目,以保证措施项目的全面性。
特殊的施工措施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施工场地相关的:如场地是否狭小、是否具备排水、临时施工用电、临时施工用水等条件、施工周边交通、居民情况等;(二)基坑深度相关的:如是否为深基坑、场地是否具备放坡条件、是否需要降水排水等;(三)是否存在重大危险项目:如大型钢结构的吊装、外幕墙、深基坑作业等。(四)发包人对项目质量的特殊要求。
3.1.2 解决工程量偏差的主要措施建议
(1)应用专业计量软件计量,提高编制质量
当前市场上有不少专业的计量软件,无论是哪家的产品,都实现了三维建模计量,因此熟练应用专业计量软件计量,不仅可以降低工程量偏差,提高编制质量,也可以提高编制效率。
(2)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编制人员专业素质
一般而言,项目建设单位都是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造价咨询公司的业务人员中不少是刚走出校门、缺乏实操经验的年轻同志,虽然在大学都接受过专业知识的学习,但因工作经验缺乏,专业知识在实践的应用中难免有误。年轻同志有学习能力强的特点,因此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或以老带青的指导途径是提高年轻编制人员业务能力的有效可靠办法。
3.1.3 解决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措施建议
(1)发现图纸节点不清楚等图纸问题,及时与设计核实
国内项目常因项目建设周期压缩等因素导致一些项目存在边设计边招标等情况出现,或设计周期过短导致使有些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部分节点图不清楚、存在说明与节点图不统一、专业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工程造价人员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应当就上述问题及时与设计沟通落实,并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注明,这个环节不仅是对施工图纸的又一次校对,籍此减少后期施工过程中不必要的变更,也可以减少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工程量的差异,缩小合同价与结算价的差异。常见的图纸问题需编制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分析,例如:
1)节点不清楚:缺少关键部位节点图、节点图缺少做法或构件的材质、规格尺寸等标注、节点图标注与设计说明不一致等。
2)专业口径不一致:建筑图与结构图中墙柱等尺寸或定位不一致、机电专业的管道的预留洞口在建筑图或结构图上缺少或定位不一致、设备的动力电缆或控制柜等电气专业图纸与设备专业图纸不一致等。
(2)规范项目特征描述,避免编制方法不当造成失误
项目特征描述编制方法不当造成的失误包括以下几类:(一)项目特征与图纸不符;(二)影响综合单价的材料规格描述不完整;(三)项目特征描述简单地指向图集代码,对于图集中需要明确材料品种、材料规格、细致尺寸等却没有进一步描述。
避免上述失误,需编制人员根据经验并结合项目自身的特性,规范项目特征描述。现行工程量清单规范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及措施项目的项目特征描述内容给出了指引,其中涉及正确计量、所用材料或设备的材质、规格参数及施工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3.2 特殊性问题的解决措施建议
3.2.1 解决扩大化清单列项导致结算争议的措施建议
若以“项”为单位列项,导致投标报价出现不平衡报价后,施工过程局部变更将无法依据合同合理结算,因此,必须重视和解决扩大化清单列项导致结算争议问题。要解决扩大化清单列项的问题,首当其冲是在设计阶段解决施工图深度的问题。如果在设计阶段没能解决施工图深度问题,当招标时图纸中某些项目深度不能达到施工图标准,需经过厂家深化设计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也不要以“项”为单位扩大化列项,而应当按计量规范列项,估量模拟清单。工程量可以依据现有图纸并参考类似项目指标估算,或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过程中找满足要求的厂家进行深化设计并报价,并参考厂家深化结果按清单规范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
3.2.2 解决项目清单歧义导致结算争议的措施建议
(1)尽可能严格按清单规范列项,规范项目特征描述,如果确实必要补充清单项目,应补充计算规则。
图纸中大部分实体工程和措施项目均可以也应当按计量规范列项并计量。如有计量规范中没有的项目需补充清单,应当考虑以下三个要素:工程量计量原则、影响价格的因素及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变更。在招标工程量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章节写明计量方式和工作内容,并在注意项目特征的描述。
(2)规避清单规范与地方定额不一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争议问题
根据当前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招标控制价是依据地方定额编制,且大部分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也是依据地方定额编制的,因此当地方定额与清单计量规则约定不一致时,如果没有明确的说明或编制措施,则有可能会因理解偏差等原因导致报价失误或结算争议。为了规避理解偏差等原因导致报价失误或结算争议,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应当参考地方定额有关规定列项计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计量规则。以下以某项目中的脚手架案例加以说明。
以脚手架为例,13清单规范规定“使用综合脚手架时,不再使用外脚手架、里脚手架等单项脚手架”。而北京定额则规定:“综合脚手架包括结构(含砌体)和外装修施工期的脚手架,不包括设备安装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防护架和防护网。”室内装修脚手架另行计算。
某项目招标清单中仅列了“综合脚手架”,中标单位在进行投标报价时仅按北京定额计取了综合脚手架费用,未报室内装修脚手架费用。该项目在结算时,双方就清单措施项目“综合脚手架”是否应当含了室内装修脚手架费用发生争议。
为了规避类似上述报价失误造成的结算争议,建议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除了列“综合脚手架”,再单独列“里脚手架”,并说明“综合脚手架仅包括结构(含砌体)和外装修施工期的脚手架,里脚架为室内装修脚手架”。
清单规范计量规则与地方定额约定不一致的还有楼梯间踢脚线、塔吊的进出场费、混凝土模板、土方工程等项目,在此不逐一赘述。
4 结 语
竣工结算价的合理性决定了项目投资控制的质量,因此在将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应当以竣工结算作为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清单列项、项目特征描述均应当严谨规避歧义,并与图纸描述保持一致;严格控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质量,等同于控制了竣工结算价的85%~90%。对于如何做好项目投资控制还需对设计过程、施工过程、结算过程等多阶段的投资控制再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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