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山竹期间玻璃围护结构破坏研究及对规范相关风荷载计算规定的建议
0 引言
风灾破坏是一种影响深远的自然灾害。据统计,1970~2005年间与风灾相关的保险损失占到世界范围内主要自然灾害财产保险损失的70%
2018年9月台风山竹袭击中国香港(图1),这是过去30多年来登陆中国香港的最强台风。中国香港天文台维持最高级别的十号台风信号长达10h,是有记录以来的最长持时;台风期间在横澜岛记录的最大平均风速为161km/h,为中国香港历史第二高风速记录
由于风灾会导致重大破坏性后果,黄本才等
为了对风灾下玻璃围护结构的破坏程度及其导致原因有更深入的了解,作者所在团队基于公共渠道信息及团队成员在风灾过后对若干破坏现场的外围勘察,对玻璃围护结构进行了破坏分析,概括了其破坏状况,分析了流场特性及破坏成因,同时结合风洞试验和国内外规范针对当前玻璃围护结构抗风设计中可能忽视的几个问题展开了讨论,并给出建议。
1 玻璃幕墙破坏概况及原因分析
造成玻璃幕墙破坏的因素可能是多方面的,包括玻璃的节点细节,建筑外围护结构及相关产品的质量及工艺,玻璃的设计、使用及维护,以及外来飞射物冲击影响等。由于缺乏相关信息,本文将不讨论玻璃的节点细节及外围护结构的工艺质量;假定玻璃不存在瑕疵,玻璃幕墙的细节设计均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1.1 参考风速
根据中国香港天文台资料(表1)显示,台风山竹期间在中国香港横澜岛气象观测站记录得到的最大平均风速及阵风风速分别为161km/h和220km/h。经转换后,该风速约为同等高度处中国香港风荷载规范
当然不能排除由于建筑间的互相干扰,局部区域阵风风速或风压可能超过规范来流参考风速或风压结果。对于基于风洞试验进行幕墙设计的建筑,该影响可以在试验结果中得以反映;但对于基于规范进行设计的情况,量化的评估存在困难。
1.2 玻璃幕墙破坏的场地分布
虽然台风山竹在中国香港的实测风速低于规范设计风速,但其仍然在中国香港造成了广泛的破坏。根据本文作者团队所掌握的资料,图2给出了台风山竹玻璃幕墙破坏的分布位置,图中R为圆圈的半径,圆圈的半径大小表示的是破坏位置离海岸线的距离;当然受到研究资料覆盖广度的限制,以上信息未必能够反映破坏的全貌。由图2可见,空间上幕墙破坏的分布区域非常广泛,覆盖了中国香港岛北面及九龙半岛南面的海岸线附近地区。如果对破坏位置做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破坏发生在距离海岸线1km的区域以内,其中相当比例的破坏距离海岸线小于0.5km。
一般而言,海岸线区域直接来自开阔水面的风,会由于较低的地面粗糙度及较少机会受到建筑物的直接遮挡从而拥有较高的来流风速,这会导致更大的建筑表面压力,也更容易卷起碎片形成飞射物,或携带飞射物碎片飞行更远距离,这些均增加了玻璃幕墙破坏的风险。图3给出了采用ESDU方法计算的三种不同地貌类型下的1s阵风风速(V(z)gust)剖面对比,该剖面为相对风速剖面,以开阔水面100m高度处阵风风速(V(100)gust)为标准进行了归一化处理。三种地貌分别为:1)海岸线场地:粗糙度z0统一取为0.003m,分布范围为从目标位置直至无穷远;2)密集建筑集群a,粗糙度分布分为两段,第一段z0=0.7m或1.5m,分布范围为由内陆离海岸线0.5km处场地延伸至海岸线;第二段z0=0.003m,分布范围为由海岸线直至无穷远处;3)密集建筑集群b:粗糙度分布同样分为两段,第一段z0=0.7m或1.5m,分布范围为由内陆离海岸线1.0km处延伸至海岸线,第二段z0=0.003m,分布范围为由海岸线直至无穷远处。从图3可以看出,离海岸线1km的建筑集群对于边界层底部(50m以下)的风速削弱是明显的;这一结果和图2中距离海岸线1km后破坏案例数目明显降低的特点是一致的。当然这里指的是一般情况,当在向海的风向上存在高大建筑导致不利干扰时的情况除外。
1.3 若干区域的幕墙密集破坏
对破坏案例的区域性研究发现,在若干位置存在玻璃幕墙破坏集中的现象,见图4。集群(同一区域内由不同设计及施工单位完成的不同建筑)出现的玻璃幕墙破坏说明,这些破坏相对于单栋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或使用因素而言,很可能是由以下原因引起的:1)区域流场特性,如局部出现超过设计取值的阵风风速;2)此前设计规范或通行行业做法中可能存在不足;3)区域外的飞射物源导致的集中破坏,或区域内玻璃围护结构坏后产生新的飞射物碎片导致的多米诺骨牌式破坏。因为一般来说多栋建筑同时出现设计、施工、使用问题的机率相对于单栋建筑情况会显著降低。
幕墙破坏集中发生的区域更靠近海岸,如海岸线0.5km半径范围内;针对某一区域流场的瞬态数值模拟(图5)结果显示,建筑物之间的干扰及相互作用导致流场非常复杂,如上风向高大建筑剪切层或建筑物之间的通道效应产生的加速气流以及极其混乱复杂的湍流结构。这些流场环境容易导致局部气流或风压超过规范设计结果,瞬时的高阵风风速也容易裹挟高速飞射物导致撞击破坏,同时复杂的流场结构也容易困住飞射物碎片从而引发进一步骨牌式的破坏。
1.4 部分建筑的立面中下部玻璃破坏
对外立面玻璃破坏位置进一步观察还发现,一些建筑中低位置处破坏比较严重(图6)。若假定暂不考虑施工及特定区域的幕墙加强设计等因素,此类特定区域的集中破坏可能与设计标准(如当前中国香港风荷载规范
1.5 风致飞射物撞击破坏
本次研究还在多个案例中发现了明显的风致飞射物破坏痕迹,如弹孔痕迹以及在一个仍连接的玻璃单元上由撞击点扩散形成的蛛网式裂纹等,在附近金属屋面上留下的飞射物划痕(或凹槽)及其下散落的玻璃碎片(图7)。
在飞射物导致的破坏形态上,既存在由大量细小碎片较大面积地扫过建筑立面产生的散布式弹孔及划痕,也存在单块较大面积玻璃穿过围护结构表面进一步威胁室内空间的情况,见图8。
1.6 吊顶、天花板的破坏
在若干外幕墙严重破坏的案例中,发现了吊顶、天花板的严重破坏甚至垮塌(图9),这是由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破坏形成主导洞口,室内风压急剧增大从而超过设计值引起的。尤其是当主导洞口出现在边角处高负压区时,吊顶上风荷载的作用方向与重力荷载方向一致且其数值可能显著大于设计轻质吊顶时考虑的重力荷载,从而引起破坏。
2 关于规范围护结构设计风荷载若干规定的讨论
结合本次玻璃围护结构破坏研究发现的一些特点,对当前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关于玻璃围护结构设计的一些规定进行了探讨。
2.1 参考高度
当前中国香港风荷载规范
2.2 周边建筑的不利干扰
周边建筑对受扰建筑的干扰效应受到受扰及施扰建筑的几何外形、二者相对位置、二者与来流方向的关系、远场地貌条件、近场(尤其在上风向)是否存在目标以及主要干扰建筑外的其他建筑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通过风洞试验均可以得到有效评估,但在不具备风洞试验的前提下进行量化评估则非常复杂。周边建筑可能对目标建筑产生不利影响的作用机制可分为以下几类:1)两距离较近并列排布的建筑在建筑间隙之间产生气流加速流动形成的通道效应,其结果为通道范围侧墙的负压得到增强;2)高大建筑在马蹄涡的影响下建筑底部的气流加速对附近低矮建筑的不利影响;3)上风向高大建筑剪切层对下风向其他高层建筑的影响。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尚未针对幕墙风荷载可能受到的干扰效应影响做出规定,以下列出可参考的国际规范及已发表的研究文献:
(1)英国规范
(2)欧洲规范
(3)对于上风向高大建筑对其他(如目标)高层建筑的影响,当前国内外并未形成规范条文。结合Kim
2.3 意外主导洞口的影响
当前国内玻璃幕墙设计一般按照封闭建筑(无主导洞口)考虑内压影响。此时假定立面的背景孔隙在建筑表面均匀分布,内风压系数通过保持室内外联通的所有孔隙处的流动平衡计算获得(式(1)),假定各表面相同。由式(1)可知,通过流动平衡方程求解封闭建筑内压本质上相当于外风压场(或内外压差)某种程度对面积平方的积分,由于处于强烈负压区域的边角区域权重很低(其覆盖的面积相对总表面面积较小),内风压系数由大部分非边角区域的风压决定,因此封闭结构的内风压系数较小;如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为±0.2,英国规范

式中:Cpej-及Aj-分别为某负压区域的风压系数及其对应的影响面积;Cpej+及Aj+分别为某正压区域的风压系数及其对应的影响面积;φ为背景孔隙率;q(h)为h高度处风压;ρa为空气密度;Cpi为内风压系数。
但当立面上某一个洞口的面积逐渐增大直至某一阈值时,此单一洞口对内压的贡献将起控制作用,其他洞口及背景孔隙的影响可近似忽略,这便成了主导洞口。对于主导洞口情况,其内风压系数相对封闭结构大大增加,如欧洲规范
如将主导洞口定义为“单个主导洞口的面积是其他表面所有洞口面积之和的两倍以上”(美国规范
图11及表3给出了一办公楼性质建筑(开敞平面)分别按非主导洞口及主导洞口计算(按欧洲规范Cpi=0.9Cpe)建筑幕墙的净风压系数Cp。其中当主导洞口在侧墙角区时,相比非主导洞口情况迎风面幕墙净压增加71%;当主导洞口在迎风面幕墙时,相比非主导洞口情况,侧墙角区幕墙净压增加37%。这表明如果所有幕墙均按照最不利位置(角区)风压设计,出现主导洞口将导致幕墙净压增加接近40%;若按照不同位置风压等安全度设计,则主导洞口将导致幕墙净压增加高达70%。
在规范要求方面,美国规范
同时从使用角度也建议运用以下措施以降低不当操作带来的破坏风险:1)加强台风区的教育宣传工作,强调风暴下开启门窗的严重后果,尽量避免风暴中由于不当操作带来的损失;2)门窗之类可视为潜在主导洞口,在风暴来临时需经过可靠检查,以确保其可在设计荷载作用下保持有效闭合。
2.4 风致飞射物破坏考虑
多次风灾幕墙破坏调查均显示,飞射物破坏是玻璃幕墙破坏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前所述,此次调查也在若干案例中发现较明显的飞射物破坏痕迹。在最不利的情况下,玻璃破坏产生的碎片构成了新的飞射物来源,可能在下风向造成新的撞击破坏(二次破坏),再产生更多的飞射物来源,循环往复,形成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
鉴于风致飞射物可能产生的严重破坏后果,对于受到飞射物可能威胁的区域,飞射物破坏的风险应得到可靠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可以在飞射物威胁严重的地区高风险立面位置采取四种主动防护措施:1)如门窗防护卷帘、防护网;2)玻璃强制抗冲击试验;3)幕墙按主导洞口内压进行设计;4)增加幕墙按意外主导洞口考虑内压的校核。以上四种主动防护措施在防护力度上由高到低,设计者可按照幕墙设计需达到的性能目标顺序采用。其中前两种措施在美国规范
最后从飞射物来源角度采用夹层玻璃(避免骨牌式破坏)及在大风暴前进行建筑周边的可能飞射物来源检查也有助于通过对飞射物源的控制从而降低风致飞射物破坏的风险。
2.5 吊顶及内隔墙抗风设计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未对吊顶及内隔墙做出抗风设计方面的要求。鉴于破坏调查中发现存在吊顶严重破坏的案例,建议在设计中评估吊顶及内隔墙可能存在的破坏风险,在必要时(如外围护结构存在形成主导洞口风险)考虑吊顶及内隔墙的抗风设计。
澳大利亚规范
3 结论
本文基于现有资料对台风山竹期间对中国香港造成的玻璃围护结构破坏进行了分析,形成如下结论:
(1)台风山竹记录风速低于规范设计风速,但仍造成了较广泛的玻璃围护结构破坏。
(2)研究发现玻璃破坏存在如下特点:破坏主要发生在靠近海岸线一带,部分区域观察到密集分布发生玻璃破坏的建筑,部分案例破坏集中于立面中下部,存在风致飞射物破坏痕迹,若干外围护结构受损严重的案例发生吊顶垮塌。
(3)结合以上破坏特点,建议视具体项目围护结构设计性能目标的需要可考虑如下高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要求的计算或设计措施,包括负压区采用建筑顶部作为参考高度,注意建筑间的不利干扰,考虑意外主导洞口可能导致的破坏风险,在飞射物破坏高危区采用针对措施降低破坏风险或减小破坏影响,以及在需要情况下考虑对吊顶及内隔墙进行抗风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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