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金融商务区的分析研究——以江西省赣州市为例

作者:黎江林 韩高峰 汪文斌 黄仪荣
单位:赣州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赣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研究中心
摘要:通过总结南昌、长沙、珠海、厦门等地金融商务区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经验,对金融商务区的总体定位、金融业态、土地策划、运营管理、开发建设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省域副中心城市规划建设金融商务区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城市规划 金融商务区 土地策划 省域副中心城市
作者简介: 黎江林,赣州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工程师; 韩高峰,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注册规划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汪文斌,赣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研究中心副主任,工程师; 黄仪荣,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所长,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0 引言

赣州市是江西省人口最多、区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也是全国面积较大的地级市之一,处于赣、粤、闽、湘4省边际地区的中心。

2017年江西省政府出台21条政策支持赣州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其中最重要的抓手是建设省域金融次中心等6个区域性中心,而省域金融次中心的核心在于金融商务区的规划建设、金融业态集聚态势、运营管理高效程度。截至2018年末,赣州市金融业增加值161.33亿元,占GDP比重达5.75%;金融业税收22.96亿元,占全市税收的5.74%。银行业资产5934.87亿元,保险业资产规模211.59亿元。全市社会融资规模729.54亿元,贷款余额4047.19亿元,存贷比79.94%,直接融资386.36亿元。金融从业人员3.5万余人。赣州市有各类金融机构192家,通过统计,入驻的银行、保险、证券及地方金融机构总共办公面积22.90万m[2],总体上具有总体分散、局部集中的分布特点,集聚规模效应难以发挥。因此,在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视角下,集中分析周边区域金融发展条件,明确金融次中心发展方向和金融商务区承载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1 四地金融商务区建设及运营特征

1.1 南昌市

南昌市金融商务区位于红谷滩新区,规划占地面积约3.89km[2],定位于省级金融中心。通过搭建“一院两园三平台”(“一院”即江西金融发展研究院,“两园”即江西互联网金融产业园、江西基金产业园,“三平台”即江西红谷滩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商务区运营服务公司、江西省股权交易中心),形成了传统金融集聚区、新兴金融集聚区和金融配套服务区“三位一体”的金融格局。主要特征:(1)组织架构清晰建立省、市、区三级协同机制,着重于协调和解决金融商务区发展中的关键节点和重大事项,承上启下抓好和谋划金融商务区发展和做好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并做好属地的具体项目建设和承担管理中的具体性事务;(2)优惠政策系统通过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金融商务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关于促进全省金融商务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等政策,明确入驻奖励、财税奖励、项目建设奖励、高管人员奖励等25条优惠政策,在原规划商务中心基础上,为更好地实现金融产业的集聚,通过“腾笼换鸟”的形式,整合并变更中央商务区内近600亩空置土地性质,并以低于市场价格出让给金融机构,吸引较强实力的金融机构进驻自建;(3)税收分成明确为实现分散在各区的金融机构集聚到该金融机构,通过“以金融机构搬迁前一年税收存量为基数,存量税收部分仍归搬迁前所在辖区所有,增量税收部分归红谷滩新区所有”的办法,有效解决各区之间的经济利益纠纷。

1.2 长沙市

长沙市金融中心位于长沙市湘江新区,规划占地面积约2.86km[2],定位于立足中部、辐射西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初步形成“传统金融+金融科技+基金小镇”三足支撑、三驾齐驱的产业格局和空间布局。主要特征:(1)建设和运营机制较灵活由国有企业主导的控股集团进行开发建设,然后出售或出租给大中型金融机构。同时引进实力雄厚的主攻写字楼的商业地产商,由其开发金融商务区范围内的部分写字楼,由国有与民营企业共同推进金融中心的建设;(2)金融与文旅产业相互融合通过规划金融总部区、商务文化融合区、商务商贸区和国际精英社区,形成中部区域金融中心的核心发展区域,建成以金融为核心,行政商业、会展会议等功能于一体的金融商务区。

1.3 珠海市

珠海市金融商务区位于横琴新区,规划占地面积3.49km[2],定位于承接港澳服务功能的区域性金融商务中心。已形成金融产业基地、总部经济基地和国际商务服务平台的“两基地一平台”产业发展格局。主要特征:(1)出台强有力的人才优惠政策在个税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如直接经济贡献超过10万元的按40%的比例给予奖励),通过政策吸引高层次金融人才到珠海,促进金融业发展;(2)以政府为主导,快速形成金融商务区空间规模横琴金融商务区的开发运营均由珠海华发集团建设,以承建横琴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低价取得横琴区土地使用权,实行一、二级联动开发,实现收支总体平衡。

1.4 厦门市

厦门市金融商务区横跨湖里区和思明区,规划占地面积约22.8km[2],定位于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已形成“一核、两带、五组团”的空间布局,是金融和非金融机构总部聚集发展区,着力打造功能齐全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推动金融科技聚集发展。主要特征:(1)政府主导存量机构的集聚推进存量金融机构搬迁工作,针对自持物业金融机构,通过资产置换等方式使其迁至金融商务区;针对租赁物业金融机构,通过政府代建或提供低成本土地的方式推动其迁至金融商务区。(2)通过市场引导增量落户专注招引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及金融机构后台等金融机构。通过让利土地收益等方式,引进产融结合型企业,一家带一家,京东等多家知名企业总部入驻,大型金融机构由市委市政府进行招商。

通过分析以上4个案例,发现其共同特点如下。

1)依托于宏观战略,高位推动珠海横琴金融岛主要策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呼应海西经济区发展战略,均是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战略;长沙湖南金融中心依托于国家级新区——湘江新区,南昌红谷滩金融商务区定位于全省的金融商务区,也是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战略。四地的金融商务区都依托于国家战略或省级政府的高位推动,在获取金融牌照、导入金融资源方面具有一般地级市不可比的优势。

2)依托于政府主导,制订系统化的扶持政策从用地、建设、税收、金融招商、金融人才等方面出台系统化的优惠扶持政策,吸引金融机构入驻。

3)依托于国企介入,先期撑起建设框架金融商务区开发建设周期长、形成规模效应时间更长,较为成熟的金融商务区一般需要10~15年。国有企业信用度高、融资能力和执行力强,可以实施一、二级开发联动,保持金融商务区长周期建设中的弹性,防止金融商务区建设异化。

4)依托城市新区建设,集聚现代服务业城市化进程先与工业化相互促进,后与现代服务业相互融合。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顶端产业,宜选择在新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人口导入区。

2 省域金融次中心建设总体思路

2.1 总体定位

从省域层面发展战略、现状发展基础、金融业发展趋势等方面分析后,赣州市已具备打造金融商务区的基础。推动四大国有银行入驻金融商务区,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入驻金融商务区;引导并鼓励上市公司总部和全市具有较高成长前景的企业总部迁至金融商务区。规划在城市新区建设赣州金融商务区,集聚市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驻市金融机构总部,带动金融科技、创业投资等新型金融业、金融中介和关联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持牌金融+金融科技+创业投资+中介服务”的金融生态群。融合城市综合体、特色小镇发展理念,打造宜业宜居的现代化园林式新区,成为赣州现代城市化的靓丽名片和高质量发展的展示窗口。

2.2 金融业态

依托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政策的优势,发起设立和引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持牌金融机构入驻,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创业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业态,引进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证券咨询、保险经纪、专业金融培训机构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构建完整的金融组织体系。

2.3 土地策划

金融商务区划分为金融核心区和金融拓展区,规模分别控制在3km[2]和7km[2]。其中,金融核心区以绿覆盖、智能化、低密度、小而美的金融中心为主;拓展区设置公寓、住宅、商务办公、商业、居住区级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在建设时序上,结合现状基础设施建设,分为金融商务启动区和金融商务控制区。金融商务启动区可先安排1km[2]进行建设,金融商务区控制区可拓展至周边9km[2](见图1)。

图1 金融商务区核心区与拓展区

图1 金融商务区核心区与拓展区

 

2.4 土地用途模式

土地出让和开发时序遵循“总量控制、有序供应、优化结构、预留弹性”的原则,对即将入驻商务金融核心区需单独占地的金融机构,共同研究并确定规划条件,进一步增强弹性;对金融商务控制区相关建设用地,实行部分留白处理,待有意向入驻的金融机构确定后再行共同研究确定。

2.5 运营模式

市级国有企业与城市新区共同组建金融商务区开发运营公司,共同推进金融商务区的融资、开发、建设,形成市、区联动。通过“买、租、建”相结合的形式,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入驻。

2.6 出台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

出台金融商务区建设的扶持政策,包括用地、建设、机构入驻、人才引进等。

3 结语

本文基于处于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省域金融次中心具体实施路径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借鉴4个典型城市的经验,提出立足于省域层面和周边区域的总体定位,通过构建完整的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商务区内部功能,以策划土地开发利用和创新土地管理模式为金融商务区的建设带来更便捷的条件,可为同类城市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1]黄清达.关于建设江西金融商务区的调查与思考[J].金融与经济,2012(8):93-95.

[2]宋家俊.红谷滩新区建成全省金融商务区问题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6.

Analysis and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Financial Business District in Provincial Sub-central City——Taking Ganzhou in Jiangxi Province as an Ex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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