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廊PPP项目收费影响因素研究
1 引言
2013年以来国务院大力推进综合管廊建设, 然而伴随着综合管廊建设的迅猛发展, 后期运营收费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许多落地实施的项目过分关注国家财政对于综合管廊投资的政策资金, 对建成后期运营阶段的收费定价等制度考虑不周。多数基于先落地项目其后再考虑运营的想法, 导致目前一些已建成的管廊存在管线单位不入廊或入廊单位收费困难等问题, 成为阻碍综合管廊开展的新制约点。管廊收费是综合管廊PPP项目中各利益相关者利益分配最直接和最直观的表现, 因此公正合理的收费定价是项目能够实施成功并顺利运营的关键。对于项目收费影响因素分析是其收费定价问题的研究基础, 经过科学方法研究, 找出关键的影响因素, 使其成为项目收费及价格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我国学术界, 关于PPP模式下综合管廊收费影响因素方面的学术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 缺乏一定的数据分析定量研究。本文通过文献分析及实践调研方法, 识别出PPP模式下综合管廊收费定价影响因素, 寻求行业专家进行评分, 并采用Grey-DEMATEL的方法处理数据, 根据数据结果进行相应的原因度中心度分析, 辨识出关键要素, 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2 综合管廊PPP项目收费影响因素识别
结合综合管廊PPP项目的自身特点, 其收费主要受政府、社会资本方、管廊使用者即各管线单位等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各利益相关者下又包含各自的因素, 关系复杂, 无法单纯参照传统直埋成本定价方式确定, 必须统筹兼顾项目相关各方的利益, 制定公平合格的收费价格。本文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 结合项目实践调研结果,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 从政府、社会资本方、管线单位三个关键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 确定14个影响因素, 见表1。
3 实证研究
DEMATEL方法是研究复杂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结构的一种非常实用有效的研究方法。它经过比较复杂系统中各要素的逻辑关系, 构造直接影响矩阵, 得到系统的中心度及原因度, 进而进行各要素的相关分析。
然而, 传统的DEMATEL方法中, 专家对于各因素之间的打分过于确定, 而在现实生活中, 由于目标、约束等可变性会导致决策的可变性, 判断更应该趋于模糊。因此, 引入灰色系统理论 (Grey) 与DEMATEL方法结合, 使用灰色区间数, 构建柔性的结构模型, 使得研究更贴近现实, 更具指导意义。具体实证分析过程如下:
步骤1:确定影响因素体系及直接影响矩阵。通过文献阅读、专家访问以及项目实地调研等方法, 建立综合管廊PPP项目收费定价影响因素体系, 邀请专家组对其中任意两个要素之间的直接关系进行打分, 专家评分时, 用数字“0”“1”“2”“3”“4”分别代表语义变量“没有影响N”“有较弱影响VL”“有弱的影响L”“有较强影响H”“有很强影响VH”, 建立由专家语义变量构成的直接影响矩阵。
步骤2:基于灰色系统理论, 确立灰数矩阵。对专家语义进行灰数转换, 具体按照没有影响[0, 0]、有较弱影响[0, 0.25]、有弱的影响[0.25, 0.5]、有较强影响[0.5, 0.75]、有很强影响[0.75, 1]五个标准将步骤1中矩阵转换为灰数矩阵。
表1 综合管廊PPP项目收费影响因素及解析 下载原表

步骤3:综合考虑所选6位专家从业经验、对该问题认知程度及研究深度等多方面因素, 为此赋予各专家不同的权重, 同时对于各位专家权重赋予灰色语义变量。6位专家的权重分别为[0.7, 1]、[0.4, 0.7]、[0.7, 1]、[0.5, 0.9]、[0.3, 0.5]、[0.3, 0.5]。
步骤4:根据计算公式 (1) ~ (3) , 针对每位专家的灰数矩阵进行标准化及清晰化处理, 构建每位专家直接影响矩阵Z。


步骤5:对步骤3中各位专家灰数权重同样进行标准化、清晰化处理, 结合式 (4) 计算专家加权权重矩阵Z。

式中wp为每位专家灰数权重, Zij为最终的直接影响矩阵。
步骤6:根据公式 (5) ~ (6) 对矩阵Z进行标准化处理, 求得标准化矩阵N, 并根据公式 (7) 计算求得综合影响矩阵T, 如表2所示。

步骤7:结合得到的综合影响矩阵T, 依据式 (8) 计算中心度Pi和原因度Ei, 具体详见表3。

式中, Ri为矩阵T的行和, Cj为矩阵T的列和。
步骤8:以步骤7中的中心度和原因度分别为横纵坐标, 建立笛卡尔坐标系, 将各个因素对应标在图中, 形成分布图, 如图1。
表2 综合影响矩阵T 下载原表

表3 各影响因素的原因度与中心度 下载原表

4 结果分析
结合表3和图1, 横坐标R-C>0, 为原因因素, 横坐标R-C<0, 为结果因素, 结果分析如下:
4.1 原因因素分析
原因因素是影响综合管廊PPP项目收费定价决策的根本因素, 因素值越大, 代表对其他因素影响程度大, 自身受其他因素影响程度小。原因因素从大到小排序为:F2>F5>F3>F4>F11>F8>F1。其中, F2健全的法律法规最重要, 是政府制定切实可行收费定价决策的根本。总结国内外管廊建设运营的成功经验, 立法先行, 明确规定费用承担主体、分摊比例, 从法律层面对地下空间建设及收费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使综合管廊收费有法可依, 有规可循。完善的法律法规, 是促使综合管廊收费健康发展的保障。其次是F5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是吸引社会资本方投资的重要因素,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 直接影响管廊使用者的支付能力, 进而影响收费定价水平的高低。然后是F3政府定价监管机制的完善程度, 完善的定价监管机制能够有效避免社会资本方为自身利益, 建立较高收费标准, 损害各管线单位的权益, 最终破坏公众的利益。监督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准则, 是政府理应承担的责任。
从结果可以看出, 与政府相关的五个因素均为原因因素, 这也表明在综合管廊收费定价问题上, 政府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起决定性作用。在该问题上政府方应该肩负起自己的职责, 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定价标准。
4.2 结果因素分析
结果因素是影响其收费定价决策的直接因素, 受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大, 会随着其他因素的变化而改变, 短期内容易改变。结果因素从大到小排序为:F6>F7>F10>F13>F9>F14>F12, 其中, 期望投资收益率是数值最大的结果因素, 社会资本方对于投资收益率的确定主要受政府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众多原因因素综合影响确定, 进而影响项目最终的收费。其次为特许经营期, 主要受补贴额度及期望投资收益率的影响。然后为提供产品服务水平、管廊使用率及资本结构等因素。这些因素中主要为社会资本方与管廊使用者两方面的因素, 说明这两方面因素短期内能够通过采取合适的措施解决, 取得更好的效果。
4.3 中心度分析
中心度代表该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关系, 值越大, 关系越密切, 重要程度越高。中心度从大到小排序为:F1>F6>F14>F13>F8>F12>F3>F2>F7>F10>F9>F11>F5>F4, 其中F1政府补贴额度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与其他因素的关联程度高。该因素与社会资本方期望投资收益率、特许经营期、项目总投资以及管线单位方的管线收费差异、管廊使用率以及支付能力等因素关系密切, 在收费标准制定过程中, 政府需要重点思量补贴额度的确定。其次是期望投资收益率, 该因素与政府补贴额度、特许经营期限、项目总投资、综合管廊使用率以及管线单位支付能力等因素关联性强, 社会资本方在最终收费决策过程中应该重点考量该因素。
5 敏感性分析
参照现有的研究经验, 为了检验由于专家认识上的误区, 可能对于结论造成的偏差, 采用改变专家权重的方式, 进行敏感性分析。上文中专家1的权重为[0.7, 1], 现改变其权重分别为[0.5, 0.9], [0.4, 0.7], [0.3, 0.5], 于此同时, 保持其余5名专家原有权重不变, 分别得到各自不同权重结果, 如图2所示。
经过对比可知, 在不同权重下的各影响因素坐落在图中的相对位置变化不大, 原因因素仍为F2、F5、F3、F4、F11、F8、F1, 其余为结果因素。按中心度排序前七位仍是F1、F6、F14、F13、F8、F12、F3。因此, 经过敏感性分析可知, 对专家赋予的权重对最终结果产生的偏差很小, 不会影响最终的结论。
6 结论
本文从政府、社会资本以及管廊使用者即管线单位三个方面分析了综合管廊PPP项目收费定价影响因素, 通过Grey-DEMATEL法进行定量分析, 结果表明:
(1) 期望投资收益率、管线单位支付能力、管廊使用率以及不同管线收费差异中心度很大, 但原因度很小的因素, 是可以在短期内考虑的因素。从管线单位的角度分析, 为了增加自己入廊的积极性, 避免出现管廊闲置情况, 确保其使用效率, 在制定收费模型过程中, 必须充分考虑管线单位间的差异, 根据其自身盈利能力、所占空间的差别, 赋予不同的费用分摊权重, 最终制定出合理的差别收费标准。对于社会资本方而言, 应该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收益进行充分预测, 以期最后能够达到与其担当风险相匹配的收益的最大化。
(2) 法律法规健全程度、监管机制的完善程度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是需要长期关注的因素。这些方面都是需要政府方关注并努力改善的方向。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 政府对于管廊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制非常的完善, 立法先行是推动其迅猛发展的先决条件。对于我国政府而言, 加快管廊收费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对该问题的解决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3) 政府补贴因素是短期与长期都应该关注的重要因素, 本着受益者付费的原则, 政府方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以确保社会资本方以及管线单位能够积极响应, 促使项目长期稳定运营。对于项目费用分摊比例的确定, 应该在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的基础上, 结合国内实际情况, 加以论证确定, 这也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王曦, 祝付玲.基于博弈分析的城市综合管廊收费对策研究[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 2013 (1) :197-203.
[3]刘光勇.PPP模式下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分析[J].城乡建设, 2016 (4) :31-33.
[4]吴孝灵, 周晶, 彭以忱, 等.基于公私博弈的PPP项目政府补偿机制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 2013 (S1) :198-204.
[5]王江波, 戴慎志, 苟爱萍.我国台湾地区共同管道规划建设法律制度研究[J].国际城市规划, 2011 (1) :87-94.
[6]宋定.PPP模式下公共管廊运营管理研究[D].北京:北京建筑大学, 2014.
[7]黄雅欣.PPP模式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收入所得税问题研究[D].天津:天津理工大学, 2017.
[8]田强, 薛国州, 田建波, 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经济效益研究[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 2015 (S2) :373-377.
[9]胡一石, 盛和太, 刘婷, 等.PPP项目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因素分析[J].工程管理学报, 2015 (1) :102-106.
[10]崔启明, 张宏, 韦翔.城市综合管廊收费定价模式探讨[J].建筑经济, 2016 (9)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