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枢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研究与实践
交通枢纽属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是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枢纽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专业接口多、公益性与服务性并存,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改造/退出等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都影响着枢纽的质量安全性、公共服务性、投资公益性,采用合适的咨询模式促使各阶段、各专业统一意图、一致发力尤为关键。由于传统的瓦片式咨询模式存在因阶段性、专业性划分明显而引入过多的独立咨询单位,致使枢纽建设意图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未能有效传递,存在衔接脱节、协调不畅等明显的内生劣势,最终导致交通枢纽建设完毕后质量安全性低、公共服务性差、投资公益性弱。
全过程工程咨询则具有传统瓦片式咨询服务所无法比拟的优势,然而目前的研究与实践主要集中于造价的伪全过程工程咨询,关于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应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研究则较少。因此本文尝试通过解析交通枢纽的特征,分析交通枢纽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必要性与适用性,以期推进交通枢纽工程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发展研究与实践,这不仅具有提升交通枢纽项目本身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及投资公益的重大意义,而且有助于加快建筑行业升级改革、优化政府/国企等业主职能以及提升国建筑行业水平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1 交通枢纽工程特征与问题分析
1.1 主要特征
1.1.1 时间长与专业多并存
交通枢纽属大型基础设施,具有辐射与触媒效应,对其所在城市甚至省域影响重大,因此自前期立项决策、规划选址等工作开展到施工建设完毕移交运营可能长达数十年之久,且涉及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多个专业接口。因此,交通枢纽工程的咨询单位应能提供跨越时间较长、专业复合能力较高、协调统筹效果好的咨询服务,否则容易致使工程出现质量安全、投资增加、进度推迟等问题。
1.1.2 公益性与服务性兼具
交通枢纽属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以服务城市,具有公益性与服务性。从公益性角度看,交通枢纽工程投资规模大、服务年限长,建设多以财政投资为主、而运营期总体无盈利,其建设投资应当满足经济性与社会性评价要求,因此对其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投资利用等评价指标的要求更加审慎。从服务性角度来看,要求交通枢纽建设投用后“好用好管”。“好用”强调更加人性化的设计、满足人本的服务需求,更加便捷;“好管”强调管理的方便与高效、降低人力成本、养护成本,更好保证交通枢纽的公益性与服务性,这要求咨询服务模式应便于全程统筹协调。
1.2 存在问题
交通枢纽工程具有建设时间长、专业接口多等特征,而当前采用的瓦片式咨询服务模式容易因协调不畅导致工期延长、品质下降、投资扩大等问题,并最终影响到枢纽的服务性与公益性。采用瓦片式的咨询服务模式时,不同单位间各专业协调难度加大,且随着时间的增长而愈加突显,枢纽的实际建设成果可能与建设意图下的前期研究方案大相径庭,不仅容易导致工程投资增加、工期延长、质量下降等问题,同时也不利于枢纽后期的运营,无法完全实现枢纽工程的公益性与服务性。对于交通枢纽工程,当前国家层面推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会较好满足交通枢纽工程的特征与面临的问题。
2 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适用性分析
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全过程工程咨询定义为: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或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2.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与特征分析
2.1.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1)服务内容与方式
国家系列文件总体上以专业版块为主、阶段为辅将内容划分为可行性研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工程规划、工程勘察与设计、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项目运行维护管理等部分。也有研究提出将全过程工程咨询内容概括为可行性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竣工结算五个阶段。
不同的服务内容组合形成不同的服务方式,基于国内咨询企业发展现实并借鉴国外经验,认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存在两种基本服务方式,一是涵盖全阶段/内容的“完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图1),二是涵盖不少于两个阶段/内容的“阶段性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结合当前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程总承包(EPC)等组织模式及我国企业发展水平实际,认为当前应推进以规划设计单位为主导的“决策+设计”和以项目管理单位为主导的“施工监理+造价管理”两种具体服务方式。
(2)组建与委托方式
国际知名的咨询机构由于其规模大、专业全、业务广,可提供完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国内咨询服务起步晚,缺乏高水平的全专业化咨询企业,因此结合国内实际建议采取以多家单位联合组建的方式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国家相关文件也支持由多家单位共同组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指出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以逐渐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国外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更多采用建议书与谈判、设计竞赛与协议评审等委托方式,较少采用招投标方式,如美国法案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必须采用以服务质量为主、咨询报价为辅的委托方式。国内当前多采用招标的委托方式,且投标报价多作为关键评价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因此认为或可参考国外采用的谈判、竞赛等委托方式,并辅以企业资质条件限制。
2.1.2 全过程工程咨询特征与优势
(1)典型特征
完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具有全内容打包、全专业协同、全周期贯穿等典型特征。全内容是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即委托方可将建设项目除工程施工之外的所有咨询内容一次性委托给具有对应资质的组织机构。全内容内在地要求全专业,即要求投资、规划、设计、造价、勘察、监理以及运维管理等各专业无缝协同。同时全内容本质上等同于全周期,即全过程工程咨询就是在全周期中为全内容提供全专业的服务,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更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
(2)主要优势
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行一体化管理,存在项目全程统筹、横纵动态调整、投资全程把控、意图理解一致及对外协调简化等优势。基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优势,其有助于实现优化项目投资与工期安排、提升工程质量与运维效率的目标,是集方法与结果为一体的工程咨询模式。
2.2 适用性与必要性分析
交通枢纽工程自身具有的属性及特征内在地决定其适用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且交通枢纽工程当前存在的问题也表明存在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必要性。首先在优先性方面,交通枢纽工程以政府投资为主,而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交通枢纽项目应带头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其次在适用性方面,从交通枢纽的特征来看,其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时间长、专业接口多,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有全内容、全专业、全周期等特征及一体化管理优势,能够匹配交通枢纽工程的基本特征,因此认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适用于交通枢纽工程;同时交通枢纽具有公益性与服务性,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能够确保枢纽的规划、设计及施工意图统一和延续,保证枢纽的服务性与公益性。最后在必要性方面,由于交通枢纽工程当前所采用瓦片式服务存在因协调不畅导致质量安全下降、建设周期推延、工程投资扩大等问题,以及存在因意图传递不连贯导致工程服务性、公益性难以保障等问题,因此建议作为政府投资的交通枢纽工程有必要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以应对上述问题,有研究指出,交通类大型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参与单位多,信息不对称、协调困难等问题严重,采用传统咨询服务模式容易导致低效管理,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便于全程统筹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传统模式的缺点。
3 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实践——以珠西综合交通枢纽为例
3.1 珠西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概述
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总用地面积为24.42公顷,总建筑面积25.45万平方米,站场规模为8台20线,总投资约40亿元。枢纽规划2030年旅客发送量达2600万人,设计日均发送量达7.2万人。
江门站是深茂铁路、广珠铁路等七条轨道交通交汇场站,属于大型枢纽场站,其投资决策、规划选址、设计施工等阶段耗时长,且工程投资规模大、涉及专业接口多。同时,江门站是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应确保其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投资利用,并保障建设意图在规划、设计、施工各阶段的一致连贯性以实现其服务性与公益性。因此,结合国家层面相关文件精神与省市层面的关注,该工程尝试采用阶段性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以确保工程的总体质量和效益。
3.2 咨询工作模式
3.2.1 服务方式与内容
从珠西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和我国工程设计咨询/施工管理企业的发展水平实际出发,大型交通基建在施工管理与规划设计咨询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异,故项目发包方决定本项目采用“项目投资决策+设计咨询”的阶段性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并另行委托机构完成项目的施工、监理及造价等服务。
由于江门站采用投资决策+设计的咨询服务方式,因此该咨询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从前期决策阶段到工程设计阶段的咨询服务。历时近四年的咨询服务中开展了枢纽规划选址、枢纽客流与规模测算、枢纽场站规划设计、枢纽内外人流车流组织设计等工作。
3.2.2 组建与委托方式
江门站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用招标的委托方式选定咨询服务单位。从专业服务水平、合作质量等多方面考量后最终选定由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下文简称“交通中心”)作为本枢纽工程的咨询服务单位。
3.2.3 适用性分析
江门站是集城铁和国铁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规模大、投资高,主要由政府出资建设,其涉及多个专业,综上分析可知,江门站适用于且有必要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3 咨询效果与经验总结
3.3.1 咨询效果
通过采用基于“决策+设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依托交通中心的技术支撑,江门站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效果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是提供了可靠的决策支持。咨询服务清晰定位枢纽功能、确定枢纽选址及测算枢纽客流与建设规模,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支撑,同时枢纽科学选址有助于带动江门新一轮的发展,对加速江门融入大湾区意义重大,此外合理而有发展弹性的枢纽建设规模为江门站未来进一步扩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加快项目的全过程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贯穿项目全周期,在规划、设计、施工中层层传导枢纽建设意图,统一各阶段、各专业的目标,减少枢纽方案设计中冲突与修改轮次,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利于加快项目建设推进,缩短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保证江门站得以如期完工与开通;
三是优化项目投资及其效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减少项目的发包次数及协调单位,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EPC单位有效沟通优化枢纽设计方案,避免无效的设施建设、减少合同数及其导致的合同额与进度迁延,优化项目投资;
四是保障枢纽服务效益。委托交通规划咨询单位,有效传导交通枢纽作为交通服务设施的核心理念,深入研究枢纽设计细节,从人体工效学出发贯彻人本车站设计理念,确保枢纽投入运营后的服务效益。
3.3.2 经验总结
江门站作为综合交通枢纽,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对项目进行全程统筹可能是项目得以有效推进并如期顺利开通的关键。结合本项目的实践经验,认为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应关注以下事项:
一是合理切分委托的内容组合。当前我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通常由多家单位联合提供,也可能会委托给多家联合体,因此需要合理切分内容组合,同时有的项目只是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的内容而不包含前期投资决策与规划选址等,因此应因地制宜切分内容组合。
二是科学确定委托的咨询单位。《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咨询服务提供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因此在进行咨询服务委托时,应选择具备咨询服务能力的机构,避免违法分包或转包事件发生影响项目建设。
三是坚持枢纽的“人本”设计理念和交通服务核心。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联合体单位应当在不同阶段、不同专业之间理解并践行交通枢纽设施设计“以人为本”、“服务交通”的原则。
4 结 语
我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待进一步培育推广,以发挥其在大型交通基建项目中的优势,并与EPC模式相得益彰。由于交通枢纽基本属于政府投资大型基建项目,在交通枢纽领域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实践具有极大现实意义,既是落实《指导意见》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开展综合性咨询与推动示范引领要求,也是呼应《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多种形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发展的政策,实现推动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与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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