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的若干问题探讨

作者:张诚 张汉曹
单位: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摘要:结合现行规范对人民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中地下连续墙内排水,口部防护阀门、喷淋布置、人员洗消排水方式和设计中的常见误区进行分析,并对相关问题提出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人民防空地下室 防护阀门 喷淋布置 洗消排水
作者简介:张诚 20020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4楼电话:(021)24028300-7666E-mail:zhangcheng@suadi.com.cn;

 

   人民防空地下室是城市人防工程体系的主干力量,按其建筑面积计算,占我国人防工程总量的80%以上[1]。作为与地面建筑相结合具有防护功能的附建式建筑工程,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近些年其建设量迅速增加。本文结合自身工程实践对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人防地下室”)给排水设计和审查中遇到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1 地下连续墙内排水

   示例人防地下室位于地下3层,采用逆作法施工,平时为汽车库,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连续墙内竖向排水方案:地下1层内废水通过排水管收集接至地下2层,在地下2层排水沟内预埋防爆地漏,将废水接至地下3 层,如图1a所示。

   地下3层排水沟内废水,如图1b中的区域D和E通过在建筑面层内预埋排水管接至非人防区域的车库明沟。区域A中的废水则通过管道6接至人防区域的车库明沟。对于区域B、C中的废水,有以下排水方案:1 通过管道1、2 接至区域A后排出;2通过管道2、3、4接至区域E排出;3通过管道5接至防护门外洗消集水坑。

图1 人防地下室排水示意

   图1 人防地下室排水示意

    

   上述方案:方案1可能将染毒废水引入清洁区域,方案2管道直通室外非人防区,同时防渗隔墙并不具有防护密闭隔墙的强度,所以两者都不尽合理。即使在管道3 的区域C部位安装防爆地漏,由于防爆地漏的逆向抗爆能力较弱,所以也不能完全杜绝隐患。方案3,平时沟内废水可随时排出,战时只需关闭管道5上的闸阀,即可达到防护的目的,较为妥当,建议采用。

2 口部防护阀门设置

   图2是最常见的一种给排水管道穿越人防次口的形式。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6.1.2条,图中洗消给水管和消防管在穿越外墙和密闭隔墙时需设置刚性防水套管。规范第6.2.13-1条:当给水管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的内侧设置,据此应设置阀门1。洗消给水管上阀门4的设置是一种普遍做法,现有规范并无相关设计依据。在文献[2]中,给出如下解释:如果外部水源遭到破坏,打开龙头放水,可能会出现管道中无水的情况,染毒区的空气会沿着水管进入清洁区,此阀门能起到密闭作用。

图2 防护阀门安装示意

   图2 防护阀门安装示意

    

   消防管上阀门2、3的设置,设计中存在多种做法:1同时设置;2设置阀门3 不设阀门2;3 都不设置。方案1 是常见做法,部分解释是根据规范6.1.13-1条: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应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显然阀门2、3之间的隔墙是密闭隔墙,因此上述解释不尽合理。方案2的做法则是类似阀门4的设计,在密闭通道中的管道存在接头,战时管道无水接头松动时也可实现方案1同样的防护效果。方案3的做法则有失偏颇。设计时建议采用方案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以节约成本。

图3 密闭通道区域喷淋设置

   图3 密闭通道区域喷淋设置

    

3 口部喷淋布置

   平时是车库的人防地下室,其口部除与平时合用的风机房外,风井、扩散室、滤毒室、洗消区域一般是不设置喷淋的。存在争议的地方是密闭通道区域是否需要设置喷淋。除当地有具体规定和要求外,密闭通道区域喷淋的设置可按以下情况(见图3)酌情而定。

   图3a所示,密闭通道的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处均设置固定门槛,此时密闭通道不是作为火灾时的人员疏散通道,防护密闭门处设置有防火门,即密闭通道包含在平时防火分区内。安全起见,建议设置喷淋系统,并做好管道防护。

   图3b所示,密闭通道的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处均设置活动门槛,此时密闭通道是火灾时人员疏散通道,但防火门设置在密闭门处,即密闭通道不包含在平时防火分区内,可不设置喷淋系统。

   图3c所示,密闭通道既是火灾时的人员疏散通道也包含在平时防火分区内,应设置喷淋系统。

4 人员洗消排水方式

   洗消可分为人员洗消和墙面、地面的口部洗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和《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 013-2010)相关章节对人员和口部洗消给水、排水以及需要洗消的部位均做出了具体规定。

   对于洗消的时间,上述两本规范均无提及。一般认为口部洗消在战后进行,人员洗消在战时或战后都有可能进行,且战时人员洗消时防护单元内应处于滤毒通风状态。

   规范要求对需要洗消的部位设置收集洗消废水的地漏、清扫口和集水坑。在人防给排水施工图审查中,二等人员掩蔽所的人员洗消排水通常有以下2种做法(见图4)。

   图4a所示,将人员洗消集水井布置在防护密闭门内,其优点是:在室外染毒后,人员在洗消过程中室外战时可能发生爆炸冲击,此时可做到对爆炸冲击波的良好防护。

   图4b所示,人员洗消时需打开洗消集水井上的防护阀门,室外如发生爆炸冲击,由于防爆地漏的逆向防抗爆能力较弱,有可能将冲击波引入简易洗消间,导致意外发生。

5 设计中存在的误区

   由于规范和图集出版时间先后差异等原因,人防给排水相关图集难免出现一些和规范中条文不一致的地方,易造成设计误区。

   (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给水排水专业(05SFS10)中第52页图6.3.13,示例为排水消波井,而并非说明中的防毒消波槽。排水消波井、防毒消波槽以及防毒化粪池具体做法可参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大样图》- 给水排水专业(RFJ 05-2009)相关章节所示。

   (2)《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施安装》(07FS02)中所示的FBSF型防爆波水闸阀具有防护冲击波的能力,并不具有防护生化战剂的功能。设计时防护阀门可根据工程防护等级选用防护压力等级1.0MPa或1.6 MPa的闸阀即可。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1] 吴涛,谢金容,袁正如,等.防护工程建筑学.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2

[2]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上海市民防工程设计百问百答.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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