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山地城镇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模式及若干问题探讨
0 引言
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是提高城市饮用水供水安全的重要措施。早在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文)就要求“各大中城市要建立特枯年或连续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储备”,次年水利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进一步明确了各省级行政区要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要求人口20万以上、饮用水水源单一的城市,应拟定城市应急和备用饮用水源方案,建立特枯年或连续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储备,规划建设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此后的2011年中央1号文、国发[2012]3号文又进一步强调了备用水源建设。《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明确指出,针对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应于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建设。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要求“建立城市备用饮用水源地,确保饮水安全”。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规定:“单一水源供水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区域联网供水”。应此要求,全国不少城市纷纷加强了应急备用水源地规划建设工作。据有关资料,截止到2015年,全国314个地级以上城市中,248个建设了备用水源地,占总数的79%,共建成各类型应急备用水源地约1 200个,总应急供水能力达1.3亿m3/d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是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类型,在全国4 55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其数量、总供水量和供水人口分别占28.50%、49.40%、42.70%
1 西南山地城镇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地的建设模式
根据笔者的工程实践经验及对重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有关调研,针对西南山地傍河城镇水源地及水系的特点,提出西南山地傍河城镇可采用同一水源自备和采用其他独立水源进行备用2种基本建设模式,分别如图1、图2所示。

图1 同一水源自备建设模式示意
Fig.1 Construction mode schematic diagram of alternative water source from the same water source

图2 采用其他独立水源进行备用建设模式示意
Fig.2 Construction mode schematic diagram of alternative water source from other independent water source
如图1所示,可对现有水源地进行挖潜,采用4种具体方式建设备用水源地。图1a为在现取水口上游增设备用取水口,利用现水源形成第二水源地,适用于水源安全风险主要为突发性水质风险且其持续时间不长的状况,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空间距离和时间差规避水质风险,仅需建设取水口和输水管道,总建设费用和维护成本相对较低。同条河流的上下游城市也可通过此方式互助互备。图1b为利用现水源,在特定适当位置现有河床标高以下建设在线水库,形成特定的水源水量保护区,适用于水源风险为存在短期极端干旱天气导致原水水量不足或上游取水有滥用现象的情况,优点是在能利用现有取水口和取水头部,并可在提供备用水源的同时维持一定的生态基流,其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山区河流底栏栅取水。图1c为在现河流水源地岸边建设傍河水库,利用丰水期水量形成备用水源地,适用于水源风险为极端干旱天气、连续干旱及水质污染等状况,优点是备用取水口与现取水口距离较近,建设费用及运行成本相对不高,且水质与水源地正常水质接近而有保证。岸边水库亦可有多种形式,比如城市附近为分叉型河道的可建江心水库
图2为利用第二水源形成应急备用水源地的建设模式。图2a为利用现河流水源地的支流作为备用水源,适用于水源风险为极端干旱、连续干旱或突发性水质污染,但城市供水规模相对不大的情况,优点是输水距离短、输水成本低,缺点是水量较小,水质较差,水质提升和保持的成本相对较高。图2b为采用第二条河流作为备用水源地,适用于水源风险为极端干旱天气、连续干旱及突发性水质污染等,优点是采用独立水源备用,可靠性水平相对较高,缺点是输水成本高,且备用水源河流划为水源地后水污染控制和水质保持成本高,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原有的开发利用功能,此外,当出现连续干旱和极端干旱天气状况时,备用水源河流也可能会同样存在水量安全风险。图2c为利用、扩建现有湖库或新建水库作为备用水源地,是目前西南地区城市最常用的一种方式,适用于水源风险为极端干旱、连续干旱及突发水质污染等多种状况,其优点是水源安全性高,缺点是建设费用和水质维持费用高昂,且此湖库水体常常难于找到,同时对地震灾害等安全风险的应对能力较低。此外,一旦该水库作为备用水源地进行管理,就也会影响其原有开发用途。当采用扩建水库或增加库容时,还可能会降低下渗、影响地区水循环。图2d与图2c类似,利用河流或其他湖库作为备用水源地,适用于水源风险为现水源地存在极端天气或连续干旱等水量周期性不足,或突发性水质污染风险等状况,其优点与缺点与前者类似。图2e为采用湖库联通和调水方式形成备用水源,适用于极端干旱、连续干旱、突发性水质污染等多种水源风险,优点是适应能力强,水量、水质能得到保证,缺点是成本高昂。目前重庆市永川城区大致采用该模式。此模式可能不适用于地震灾害类型的供水安全风险。
图1a~图1d各种模式既可单独采用,也可组合使用,还可作为图2a~图2e各种建设模式的基础模式结合采用。目前西南山地城镇备用水源地建设主要采用第二水源作为备用水源,往往忽视对现供水系统和水源安全风险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评估,以及对现有水源地挖潜提高自备能力。由于图2c等异地建设独立备用水源工程要么因找水困难或代价太高而无法实施,导致备用水源地建设滞后,要么因水质维护成本高、难度大而沦为摆设。对于不少于20万人以下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西南山地中小城镇来说,图1a~图1d的各种模式应予以优先考虑。此外,个别有条件的城镇也可以采用地下水作为备用水源,但应考虑喀斯特地质条件下的潜在地质风险。
2 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若干问题讨论
2.1 应急水源地与备用水源地的关系
为讨论方便,前面采用了“应急备用水源地”术语,但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内涵有较大差异,国内学者对此已有较多探讨
2.2 应急备用水源建设与应急供水的关系
所谓“水源”,对象不同,其所指也有所不同,比如,对于整个供水系统而言,水源(Water source)指一定的河流、湖库或地下水体等原水水源,体现为特定的水源地或水源保护区;对于终端用户来说,水源则是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要求的处理水,体现为自来水或瓶装水等。在通常的备用水源地建设中,往往忽略此差异而将备用水源默认为原水水源。对“水源”的着眼点不同,对应急备用水源地的认识和建设实践也会有所不同。
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欧盟、日本等应急供水体系所谓的备用水源常常是针对最终用水而言的。它们虽然都强调对现有水源地的水质保护,但总的来说都更强调从供水系统整体来构建饮用水安全体系,强调风险发生时用水有备用或替代水源。WHO《饮用水水质指南》
2.3 备用水源与常规供水的关系
根据现行《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采用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时,设计枯水流量年保证率和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不低于90%,同时规定了选择与构建备用水源。《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规定采用地表水水源时供水保证率宜达到90%~97%,明确了备用水源的主要目标是针对季节性或周期性水源不足情况提高供水保证率。考虑到我国目前对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要求高,建设备用水源地已逐渐变成必答题,在某种程度上备用水源已变成供水系统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建议不再将常规供水和备用水源分开按两个体系建设,而是按供水保障率97%~99%甚至更高,在这一标准下统一开展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这样可以增强整个工程的系统性和资金的集约性,避免备用水源地建设与现有常规供水系统在管理和技术上的脱节。
2.4 应急备用水源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关系
随着我国越来越强调备用水源地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的水量和水质管理标准也被提得越来越高,甚至有些地方将其上升到第二水源地的高度,这固然对于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有作用,但却可能妨碍该水体的其他开发利用功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在我国水资源紧缺的总形势下,这可能是不适当的。此外,对于修建水库蓄水等备用水源地建设方式,还可能由于减少下渗而对本地或本区域水循环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应从水功能区划、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良性水循环的角度来规划备用水源地的建设。如前所述,同一水源也可能形成不同的水源地,是否一定要采用第二水源来备用,关键还是要看供水系统本身的可靠性、面临的安全风险及风险发生时的损失和破坏如何。
2.5 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关系
备用水源地建设还应解决好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关系。目前不少城市将备用水源地工程建设作为万能良药,主要依赖备用水源地工程措施,而较为忽视非工程措施。事实上,备用水源地建设的工程措施必须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对于持续干旱等供水风险,应强调非工程措施的作用,突出“节水优先”,加强需水量管理,制定干旱预防计划,用好用足非常规水源。此外,还应强化现有水源地的风险管理及监测预警等非工程措施。
3 结语
饮用水安全保障是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内容,水源地安全是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是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措施。对于西南山地城镇,可根据城镇供水规模、水系特征和实际的安全风险,采取现有水源自备、第二水源互备和二者组合3种思路,具体可采取前述的9种具体措施的组合,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水源、取水口及水量水质管理措施,以节约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用,加快落实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进程。
不同城镇会面临不同的饮用水安全风险,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应与当地的饮用水安全风险相适合,其仅能解决部分的饮用水安全风险问题。应急水源与备用水源既有重叠性,又在对水量、水质、供水系统的要求及对安全风险来源的适应性上有差异性。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原水水源和水源地、原水水源和用水水源等概念上的区别和联系,在科学评估本地安全风险的前提下,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水健康循环的高度,将备用水源建设、应急水源建设与常规供水系统建设作为整体考虑,避免就备用水源地而谈备用水源地、为建备用水源地而不惜代价,弱化供水体系整体性、工程系统性和资金集约性。除了强调工程措施,还应考虑加强需水量管理、节约用水和水源地安全监测预警等非工程措施。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压力较大、地方政府财政紧张而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寻求符合实际、经济适用的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模式,是十分必要的,要强化改善现有水源和现有系统的自备能力,纠正备用水源地就是第二水源的片面认识。未来应加强对我国现有应急备用水源地的投入和实际效果进行调研和评估,以系统梳理急备用水源地的建设思路、方法和模式,提高建设措施的经济性、可行性和适宜性。
作者图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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