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工匠精神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1 引言
工匠精神是工人职业素质的具体体现, 建筑工人队伍工匠精神不足将阻碍建筑行业转型升级, 阻碍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现。关于工匠精神的研究, 以往学者多集中在工匠精神的内涵界定、缺失原因、培育路径、以及发达国家工匠精神的借鉴等方面。首先, 因学者们的研究角度和目标各不相同, 关于工匠精神的内涵迄今尚未形成统一和清晰的定论, 但都认同“精益求精”是其核心概念;其次, 工匠精神缺失的原因, 以往研究可主要概括为“不平等的职业等级观念”、“工匠精神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工业化带来的生产方式变革”等三个方面。此外, 多数学者认为工匠精神培育是系统工程, 需要在文化、教育、制度等方面多措并举, 提倡建立现代学徒制度、校企共育工匠精神等, 同时需要对现有用工制度进行改革, 以促进工匠精神在良性制度下的自主培育。最后, 德、日、美三国的工匠精神通常被认为是我国的主要学习榜样:德国将世俗工作赋予宗教意义的“天职观”, 日本强调技法炉火纯青、敬业恪职的“职人文化”, 美国追求突破原有界限的“创新精神”。诸多学者对工匠精神做了可贵的探究, 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首先, 定量研究薄弱, 未发现具有说服力的工匠精神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其次, 相关研究大多集中于制造业领域, 对建筑行业关注极少, 相比于制造业工人, 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素质偏低, 同时也更需要工匠精神孕育的制度保障。因此本文尝试在定量测评建筑工人工匠精神的基础上, 实证分析其影响因素, 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2 建筑工人工匠精神影响因素的研究假设
2.1 建筑工人工匠精神测量指标
目前, 工匠精神的内涵缺乏准确且统一的界定。狭义上工匠精神主要针对手工匠人, 指在制作过程中对产品质量的精益求精态度, 广义的工匠精神则扩大到全体从业人员, 泛指在工作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表现。鉴于工匠精神的相关研究以定性为主, 通过提炼关键词来设定测量指标。以工匠精神为主题词, 在核心及以上期刊检索到232篇相关文献, 对其中能明确定义工匠精神内涵的85篇文献进行提炼, 总结出8个有关工匠精神内涵的关键词。将取舍的频率值设为20%。根据出现的频率, “设计独具匠心”、“尊师重道”、“淡薄名利”、“职业道德”这四个关键词被剔除。从试调研结果来看, 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 对“制作竭尽全力”和“精益求精”两个概念区分度不高, 且两者在内容上含义相近, 考虑到“精益求精”是关键词中的最高频词, 因此剔除“制作竭尽全力”。最后保留的关键词为:热爱忠诚岗位、精益求精、不断改进技术。综合各位学者对于工匠精神的内涵阐述以及指标筛选结果, 将工匠精神的测量指标归纳为工作态度、技能水平、产品质量三个方面, 具体描述为“对岗位的忠诚喜爱程度、对专业技术的掌握程度、对质量的精益求精程度”, 见表1。
为避免建筑工人过高评价自身的工匠精神, 问卷采用工人自评与班组长他评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测量, 题项均为5分制李克特量表, 具体指标及赋值见表1。
2.2 建筑工人工匠精神影响因素选取
通过梳理文献, 发现工匠精神的影响因素可分为三类。在个体层面, 工匠精神是个人价值观的直接体现, 因此有假设1:工人自身素养水平越高, 工匠精神越足。行业及企业为工人提供劳动报酬、成长进步、权益保护等保障, 这种保障是工匠精神孕育的基础, 因此有假设2:工人获得劳动权益保障越多, 工匠精神越足。在社会层面, 社会保险及公共服务等给予工人归宿感和幸福感, 有助于工匠精神的养成。因此有假设3:工人得到的社会支持越多, 工匠精神越足。具体内容见表2。
3 建筑工人工匠精神影响因素实证
3.1 数据采集及样本特征
调研地选取在南通, 该市有2000多家建筑企业, 是国内最大的建筑产业集群所在地。首先, 在2018年4月选取了2个工地发放60份问卷进行试调研, 同时对业内专家、官员、从业人员进行了结构化访谈, 根据试调研及访谈结果对问卷的题项及表述等进行了进一步修正。正式调研于2018年7到8月进行, 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提供的项目名单随机抽样了6个建筑工地。鉴于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有限, 为确保所得信息的真实有效, 采用一对一访谈式调研。根据工地规模, 每个工地发放40-60份问卷, 共发放350份问卷, 回收有效问卷332份。进一步进行人工识别, 剔除无效问卷, 最终获得有效样本293份。样本中, 男性占95.9%;平均年龄46.7岁;92.2%为农村户口;66.8%为外来务工人员。
3.2 建筑工人工匠精神的现状评估
1965年美国学者L.A.Zadeh提出模糊集论用于研究非精确的现象, 被广泛运用到工程技术、教育学、社会学及人文科学方面的研究中。模糊集论可反映个体思维过程, 通过计算隶属度函数反映个人选择倾向。借鉴模糊集理论评价工匠精神, 构建隶属度函数如下:

式 (1) 中, V为隶属度函数, xik (k=1, …, j;i=1, …n) 为第i个样本的第k个子指标的原始值。获得各样本子指标的隶属度后, 通过加总的方式获取综合隶属度指标:

式 (2) 中, Vv (i) 为综合性指标, Vk (i) 为第i个样本的第k个子指标的隶属度评分。采取加权算术平均方法确定权重, 其中ωk权重:

取工人自评与班组长他评权重相同。为直观反映结果, 最终得分以百分制表示。“对岗位的忠诚热爱程度”、“对专业技术的掌握程度”、“对质量的精益求精程度”三个指标的均分分别为74.43、67.18、61.75;权重分别为0.251、0.339、0.410。最终, 调研样本的工匠精神评分均值仅为67.82, 反映了建筑工人工匠精神总体不足。
3.3 建筑工人工匠精神影响因素的相关性检验
运用SPSS22.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工匠精神与各预期影响因素的相关性检验结果见表3。总体上, 除个别因素外, 三个层面的影响因素均与建筑工人的工匠精神显著相关, 假设1、2、3得到初步验证。个体素质方面, 除年龄X4外, 均与工匠精神显著正相关。行业企业层面, 仅有企业对工匠精神的重视程度X6和工资拖欠程度X11与工匠精神相关性不显著。X6的均分为3.56, 表明企业对于工匠精神的重视程度尚可, 但在访谈中获知, 企业对工匠精神的重视仅停留在进行安全教育, 大多数工人认为这只是一种形式, 感触不深。此外, 近年来, 政府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很大, 绝大多数企业不敢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基于上述原因, 这两个变量表现出与工人的工匠精神不相关。社会支持方面, 被选取的三个因素都与工匠精神显著正相关。
3.4 建筑工人工匠精神影响因素的逐步回归
采用逐步回归法进行回归分析, 所有解释变量中最显著的变量被逐步引入, 每次引入新变量后对已引入的解释变量进行依次检验, 偏回归平方和不显著的解释变量被剔除, 以保证引入的所有自变量均显著, 从而构建最优回归方程。相比于传统OSL方法, 逐步回归法只保留影响最显著的解释变量, 适用于探索性回归分析。企业用工方式、工作满意度、受教育程度、年收入、到现企业的年限依次被挑选进入回归方程, 调整后的R2随之依次增加, 最终为0.168, 模型达到最优。在社会学领域,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 学者们逐渐将重点放在重要的一个或几个独立变量上, 不再追求对因变量的充分解释, 甚至R2小于0.1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所以本文的R2结果是可接受的。回归结果见表4。方程中各解释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均小于10, 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最终构建工匠精神影响因素的回归方程为:

在式 (4) 中, 企业用工方式X9是影响工匠精神最显著的因素, 在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 用工方式的不同会导致工匠精神存在显著差异, 企业自有工人相比于劳务派遣工人更具有工匠精神。工作满意度X8和受教育程度X2对工人工匠精神的养成也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同时, 年收入X10也正向影响工人工匠精神, 在访谈中, 大部分工人均表示, 会根据工资情况来把握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 因此, 工资也直接影响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到现企业的年限X7也是影响工匠精神的显著因素, 通常进入现企业时间越久, 工作环境越稳定, 在获得职业归属感的同时有利于技术水平的积累与工作默契的养成。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对于工匠精神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索性研究, 但工匠精神作为一种个体职业精神, 其影响因素还可能跟性格特征有关, 这需要后续进一步探究。根据实证结果, 提出以下建议:
(1) 完善企业激励机制。工作满意度和年收入是影响工匠精神的重要因素。建筑企业应杜绝拖欠工资, 同时谨慎控制劳务成本, 以确保工人获得合理收入。获得的企业福利也与工匠精神显著正相关, 因此企业应改变将福利投入视为负担的观念, 除直接薪酬外, 给予工人相应的福利待遇以充分发挥间接薪酬对工匠精神的激励作用。此外, 在调研中发现, 目前建筑企业对工人的管理以“狠抓”为主, 两者间关系紧张, 但是人都有被认可的深层情感需求, 因此企业应逐渐转变管理模式, 向人本管理转化, 给与工人足够的尊重, 可以考虑让工人参与项目决策, 既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 又可提升工匠精神。
(2) 改革建筑行业用工制度。数据显示, 建筑工人到现企业的年限越长, 工匠精神越足。职业稳定是工人安心专注工作的前提, 总承包企业较劳务企业更有能力提供稳定的岗位。因此, 需改变目前建筑业以劳务派遣为主的用工方式。一方面总承包企业应建立以高技能工人为主的自有工人队伍, 作为现场作业的技术骨干;另一方面, 需督促劳务企业合规运作, 以提高工人的就业稳定性和福利待遇。最后, 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与工匠精神存在显著正相关, 而样本中持证率仅27.6%, 因此, 行业管理部门应把好用工门槛, 对初入建筑用工市场的工人提供基础培训, 实现100%持证上岗, 同时, 企业也应重视对于现有劳务工人的职业培训, 进一步提升技能素质。
(3) 完善社会支撑体系。工匠精神的培育离不开整个社会系统的支撑。社会保险与工匠精神显著正相关, 但是样本中两项社会保险均没有参保的工人占比达85.0%, 农民工的整体流动率高, 目前各省市之间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不完善, 有必要设计一种适合农民工的流动保险机制作为过渡, 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 夯实工匠精神孕育的制度基础。个体素质中, 受教育程度对工匠精神有正向促进作用, 但是工人整体学历的提升有赖于国民教育水平的总体提升。在样本中, 初中以及以下学历占比88.4%, 仅3.4%的工人来源于职业院校。因此, 一方面, 我国应提高义务教育年限, 另一方面可借鉴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 推广新型学徒制, 对企业招收职业院校的学徒给予成本补贴。最后, 全社会应营造尊重技术工人的氛围, 打破职业歧视, 提高工人的社会地位, 从而促进工人自觉地树立工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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