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烈度区超高层剪力墙结构桩基性能设计探讨
1 工程概况
华润置地 (太原) 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太原幸福里项目, 位于山西省太原市, 抗震设防烈度8度 (0.2g) , 由7栋超高层住宅 (7#~13#楼) 、多层沿街商业及连为一体的2层地下车库组成。7栋住宅主楼均采用剪力墙结构, 地下3层 (层高及顶板标高与地下车库有差异, 故层数不同) , 地上38~40层, 结构高度117.60~128.30m, 均超过了规范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本工程主楼存在结构高度超A级高度、高宽比超限及局部错层, 为抗震超限工程。对上部结构提出了小震不损坏、中震可修复损坏、大震中度损坏并且不发生倒塌的抗震性能目标, 并控制小震下基础底面不出现零应力区。由于本工程的地震作用和高宽比均较大, 经计算, 结构在中震下外侧剪力墙受拉, 同时基础底面存在零应力区, 意味着出现了基础一侧桩基受拉、另一侧桩基受压增大的工况。若仅对上部结构进行性能设计, 而忽视桩基的抗震性能显然无法满足结构的安全性。为考察中震、大震下桩基的受力性能, 经与超限审查专家沟通, 对桩基进行了小震、中震和大震下的抗震性能设计, 以确保本工程桩基具有与上部结构相对应的抗震性能目标。
本工程采用PKPM2010 v2.1软件进行结构计算分析。桩基在不同地震水准下均采用相同的计算模型, 仅调整不同地震水准下的相关设计参数。模型包括主体结构及车库相关范围内构件。在小震时, 主体结构 (以13#楼为例) 主要计算参数见表1。
小震下13#楼主要计算参数 表1
参数 |
数值 | |
地上总重/t |
30 518.11 | |
自振周期/s |
T1 |
2.359 |
T2 |
2.340 | |
T3 |
1.381 | |
周期比 |
T3/T1 | 0.59 |
最大扭转位移比 |
X向 |
1.13 |
Y向 |
1.18 | |
最小地震剪力系数/% |
X向 |
3.28 |
Y向 |
3.63 | |
最大层间位移角 |
X向 |
1/1 103 |
Y向 |
1/1 098 |
2 桩基的抗震性能目标及对应安全度
2.1 中震、大震下建筑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目的和现状
中震及大震下桩基的竖向承载力验算, 主要是为了避免上部结构过大的水平惯性力引起的桩-筏板连接破坏或浅部桩身的受压破坏, 以及桩基出现不容许的沉降或不均匀沉降
在我国现行规范
根据文献
2.2 本工程桩基的抗震性能目标
为达到本工程桩基具有与上部结构相对应的抗震性能目标, 并考虑到桩基震后修复的困难性, 确定本工程桩基的抗震性能目标为:小震下不损坏;中震下轻微损坏;大震下允许部分受损, 但不能失效, 不致引起结构倒塌。即小震下弹性, 中震下不屈服, 大震下不破坏。
2.3 桩基抗震性能目标对应的承载力验算及安全度
桩基承载力分为单桩竖向承载力和桩身承载力, 根据桩基规范, 分述如下。
2.3.1 单桩竖向承载力及各工况安全度取值
根据桩基规范第5.2节规定, 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非抗震工况时, 有Nk≤Ra和Nkmax≤1.2Ra, 小震工况时, 又有NEk≤1.25Ra和NEkmax≤1.5Ra, 而Ra=Quk/2。即对于非抗震工况, 以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Quk衡量的轴心受压单桩的竖向承载力安全系数不小于2.0;偏心受压群桩的平均安全系数不小于2.0, 其中最低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1.2≈1.67。对于小震工况, 允许单桩竖向承载力提高1.25倍, 即安全系数降为非抗震工况的0.8倍, 单桩竖向承载力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6;偏心受压群桩的平均安全系数不小于1.6, 其中最低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1.5≈1.33。
由于中震和大震发生的概率比小震发生概率依次递减, 按照2.2节提出的性能目标, 桩基竖向承载力安全系数下限值也可依次比小震时低。中震时桩基竖向承载力应适当留有安全系数, 大震时可基本采用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按照文献
桩基竖向承载力安全系数 表2
工况 |
单桩竖向承载力 安全系数 |
偏心受压群桩的竖向承载力安全系数 |
|
平均安全系数 |
最小安全系数 | ||
非抗震 |
2.0 | 2.0 | 1.67 |
小震 |
1.6 | 1.6 | 1.33 |
中震 |
1.3 | 1.3 | 1.2 |
大震 |
1.1 | 1.1 | 1.0 |
为方便量化比较并与非抗震时的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区分, 定义Quk/1.6为桩基竖向承载力小震标准值, Quk/1.3为桩基竖向承载力中震标准值, Quk为桩基竖向承载力大震极限值。
2.3.2 各工况下的桩身受压承载力
为便于讨论, 在本节中N表示荷载效应基本组合下桩顶轴向压力设计值, Nk, Nk小震, Nk中震, Nk大震分别表示非抗震工况、小震工况、中震工况、大震工况下的桩顶轴向压力标准值。
根据桩基规范第5.8.2条规定, 非抗震工况时, 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桩正截面受压承载力为:
其中ψc为基桩成桩工艺系数, 灌注桩取ψc=0.7~0.8。此时上部结构荷载为基本组合下的设计值, 换算成荷载标准值时, 应在式 (1) 基础上除以1.35的分项系数, 即Nk≤ (ψcfcAps+0.9 fy′As′) /1.35。
小震工况时,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
中震工况时, 按照中震不屈服原则, 上部结构荷载取为地震作用标准值, 桩身抗力取材料强度标准值, 不再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且为使桩身承载力保留一定的富裕度, 中震工况未计入钢筋的承压作用贡献, 即Nk中震≤ψcfckAps。其中 fck表示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
大震工况时, 按照大震不破坏原则, 上部结构荷载取为地震作用标准值, 桩身抗力取材料强度标准值, 不再考虑成桩工艺系数, 且为使桩身承载力保留一定的富裕度, 大震工况未计入钢筋的承压作用贡献, 即Nk大震≤ fckAps。
2.3.3 各工况下的桩身受拉承载力
为便于讨论, 在本节中N表示荷载效应基本组合下的桩顶轴向拉力设计值, Nk, Nk小震, Nk中震, Nk大震分别表示非抗震工况、小震工况、中震工况、大震工况下的桩顶轴向拉力标准值。
根据桩基规范第5.8.7条规定, 非抗震工况时, 钢筋混凝土轴心抗拔桩的正截面受拉承载力为:
此时上部结构荷载为基本组合下的设计值, 换算成荷载标准值时, 应在式 (2) 基础上除以1.35的分项系数, 即Nk≤ fyAs/1.35。
小震工况时, 根据抗规第5.4.2条, 小震工况下桩身承载力可以除以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 γRE可按受拉构件取为0.85。同样, 换算成荷载标准值时也应除以1.35的分项系数。即在式 (2) 基础上除以0.85, 1.35两个系数, 得Nk小震≤ fyAs/1.15。
中震工况时, 荷载取地震作用标准值, 抗力取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 不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即Nk中震≤ fykAs。其中, fyk为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大震工况时, 荷载取地震作用标准值, 抗力取钢筋的极限强度标准值, 不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即Nk大震≤ fstkAs。其中, fstk为钢筋极限强度标准值。
3 本工程桩基抗震性能设计
以13#楼为例, 桩基平面布置图如图1所示。后注浆钻孔灌注桩桩身混凝土强度采用C35;普通桩桩身配筋为12■16, 南北向最外排桩桩身配筋提高至14■16;成桩工艺系数采用0.75。
3.1 各抗震性能对应的桩基承载力
以8#, 10#, 13#楼为例, 根据桩基规范计算桩基承载力, 如表3所示 (其中受拉承载力未考虑注浆钢管的有利作用) 。
桩基承载力/kN 表3
桩基承载力类型 |
8#楼 | 10#楼 | 13#楼 |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
4 513 | 4 227 | 4 065 |
小震时单桩竖向承载力标准值 |
5 641 | 5 284 | 5 082 |
中震时单桩竖向承载力标准值 |
6 943 | 6 503 | 6 254 |
大震时单桩竖向承载力极限值 |
8 205 | 7 685 | 7 392 |
桩身受压承载力特征值 |
3 909 | ||
小震时桩身受压承载力标准值 |
4 886 | ||
中震时桩身受压承载力标准值 |
6 750 | ||
大震时桩身受压承载力标准值 |
9 000 | ||
小震时桩身受拉承载力标准值 |
1 126 | ||
中震时桩身受拉承载力标准值 |
1 192 | ||
大震时桩身受拉承载力标准值 |
1 520 |
3.2 地震作用下桩基最大拉力及压力值
以8#, 10#, 13#楼为例, 小震下未出现桩基受拉, 8#楼桩基最大竖向偏心压力值为4 147kN, 10#楼为4 129kN, 13#楼为4 151kN, 均满足设计要求。中震及大震下桩基受力见表4~7。
3.3 地震作用下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
以13#楼为例, 小震、中震和大震下, 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结果如表8所示。
中震下各楼桩基最大拉力值/kN 表4
荷载组合 |
8#楼 | 10#楼 | 13#楼 |
1.0× (恒载+0.5×活载) +1.0Y向地震 |
无 | 300 | 525 |
1.0× (恒载+0.5×活载) -1.0Y向地震 |
无 | 280 | 534 |
1.0× (恒载+0.5×活载) +1.0X向地震 |
无 | 无 | 无 |
1.0× (恒载+0.5×活载) -1.0X向地震 |
无 | 无 | 无 |
中震下各楼桩基最大压力值/kN 表5
荷载组合 |
8#楼 | 10#楼 | 13#楼 |
1.0× (恒载+0.5×活载) +1.0Y向地震 |
4 989 | 5 456 | 5 950 |
1.0× (恒载+0.5×活载) -1.0Y向地震 |
5 100 | 5 537 | 5 940 |
1.0× (恒载+0.5×活载) +1.0X向地震 |
4 960 | 4 985 | 4 976 |
1.0× (恒载+0.5×活载) -1.0X向地震 |
4 538 | 4 450 | 4 486 |
大震下各楼桩基最大拉力值/kN 表6
荷载组合 |
8#楼 | 10#楼 | 13#楼 |
1.0× (恒载+0.5×活载) +1.0Y向地震 |
144 | 1 258 | 1 369 |
1.0× (恒载+0.5×活载) -1.0Y向地震 |
无 | 1 247 | 1 353 |
1.0× (恒载+0.5×活载) +1.0X向地震 |
325 | 112 | 130 |
1.0× (恒载+0.5×活载) -1.0X向地震 |
180 | 120 | 无 |
大震下各楼桩基最大压力值/kN 表7
荷载组合 |
8#楼 | 10#楼 | 13#楼 |
1.0× (恒载+0.5×活载) +1.0Y向地震 |
5 584 | 6 314 | 6 771 |
1.0× (恒载+0.5×活载) -1.0Y向地震 |
5 960 | 6 558 | 6 755 |
1.0× (恒载+0.5×活载) +1.0X向地震 |
5 923 | 5 435 | 5 540 |
1.0× (恒载+0.5×活载) -1.0X向地震 |
5 580 | 5 240 | 4 988 |
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结果/kN 表8
地震 工况 |
桩基最 大压力 |
桩基竖向 承载力 |
桩身受压 承载力 |
桩基最 大拉力 |
桩基受拉 承载力 |
验算 结果 |
小震 |
4 151 | 5 082 | 4 886 | 无 | 1 126 | 满足 |
中震 |
5 950 | 6 254 | 6 750 | 534 | 1 192 | 满足 |
大震 |
6 791 | 7 392 | 9 000 | 1 369 | 1 520 | 满足 |
其中桩基受压承载力在小震验算时取桩身竖向受压承载力, 中震及大震验算时取单桩竖向承载力与桩身受压承载力较小者。结果表明, 桩基受压承载力均满足相应安全系数要求;中震和大震下桩身的受拉承载力也满足设计要求。
3.4 本工程桩基所做的处理
针对本工程桩基在中震和大震下一侧边桩受拉、另一侧边桩受压增大的情况, 为尽量减小地震作用对桩基的效应, 特别是中大震下边桩的拉力和极值压力, 同时又不致使桩基数量和造价增加较多, 设计做出如下处理:1) 将筏板外挑长度增加至2.0~2.5m, 以拉大最外排桩至结构外墙的距离, 降低边桩在地震作用下的压力和拉力;经过计算对比分析, 中大震时若筏板外挑长度减小500mm时, 外侧桩基受力增大约2%~10%。2) 最外两排边桩间距加密, 并采用梅花形布置, 同时适当加大内部桩基的间距。3) 为抵抗边桩拉力, 最外两排桩根据其性能设计结果适当提高桩身配筋率, 满足大震下的抗拉需求。
本工程场地为中等液化场地, 液化土层主要是位于桩身中上部的②-2层粉细砂和④层粉细砂。桩是一种具有桩周土侧向支撑的柱型压弯杆件, 长径比一般较大, 液化土层对于桩周土的侧摩阻力、桩身稳定性和强度均有影响, 必须作出处理。结合工程特点处理措施如下:1) 桩身完全穿过液化土层, 且进入稳定土层的长度远大于规范下限;2) 桩承载力计算时, 对液化土层提供的桩周侧阻力进行折减, 折减系数按照专家论证结果;3) 桩身的箍筋加密区穿过全部液化土层范围;4) 桩顶采用1.5m厚筏板, 增大基础整体刚度, 并将全部桩顶进入筏板100mm, 加强桩与筏板的连接。
4 需要进一步研究内容
(1) 静载试验测定Quk用的是慢速加载, 加载条件与地震作用下快速加载有所不同, 材料强度和岩土抗力在地震动荷载作用下会与静力状态有所不同。对特别重要工程, 宜用更加精确的方法进行分析。
(2) 根据本工程上部结构性能目标, 中震和大震下均允许部分构件进入塑形, 需进行动力弹塑性分析。但目前结构的动力弹塑性分析结果并不能直接用于基础设计, 因此本工程参照已进行的动力弹塑性分析结果, 进行了反应谱分析, 通过调整结构连梁刚度、阻尼比等参数, 尽量使结构在中震、大震下反应谱分析的基底剪力与动力弹塑性分析的基底剪力相近, 以反应谱分析结果指导基础设计。
(3) 进行了桩基的抗震性能设计, 但筏板基础是否同样需要进行抗震性能设计, 还需进一步探讨。
(4) 本工程所采用的桩基性能设计, 针对于桩身承载力采用的分项系数法, 并根据不屈服和极限承载力的要求取用了不同的材料强度。对于岩土提供的单桩承载力采用了安全系数法, 并按照非抗震、小震、中震、大震的顺序对安全系数依次进行了递减。由于规范并未对此作出规定, 各工况下采用的安全系数是否合适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5 结语
对于高烈度区高度超限结构, 尤其当其高宽比较大时, 在中大震下经常出现底部结构受拉的情况, 当地下室周边均为车库时, 此拉力往往会下传至基础, 导致边桩受拉, 同时另一侧边桩压力增大。此时, 仅对上部结构进行抗震性能设计, 而对桩基仅进行非抗震和小震设计难以保证结构安全度。因此, 此种结构宜将桩基抗震性能设计纳入整体的性能设计体系, 并使桩基的抗震性能目标与上部结构相适应。
对桩基性能设计做出了尝试, 提出了桩基的抗震性能目标, 并根据有关文献, 针对不同的地震工况采用了桩基承载力不同的安全系数以及桩身承载力不同的材料取值。
从设计应用角度对桩基性能设计进行了处理, 但对在地震下的材料强度和岩土抗力取值问题、安全系数取值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需进一步进行基础的抗震性能设计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2.
[3] 古今强.关于设防烈度地震和罕遇地震下建筑桩基础竖向承载力的探讨[J].建筑结构, 2013, 43 (S1) :872-875.
[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B 50011—2010[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