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及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0 引言
近几年,我国正在大力倡导装配式建筑发展,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均陆续出台了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评价的政策与技术文件,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等政策的相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关于推进自治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新政办发[2017]187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243号),明确2019—2020年和2021—2025年两阶段任务目标,提出: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现代木结构建筑。积极推进区在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市、吐鲁番市、库尔勒市基础上新增9个,在“十三五”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15%。新建政府投资项目100%采用装配式,且装配率≥50%。同时,明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2025年产业基地建设目标。为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17]68号)明确了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列出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发展9项重点任务,提出财政奖励、面积奖励、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等激励政策。
随着各项文件精神的落实,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将从初步发展阶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目前本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化程度相对较低,产业链不完善,管理工作也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缺乏科学的信息化管理手段也是制约本地区装配式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原因之一。因此,装配式建筑评价及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既要有针对性,还要有发展性,既要符合本地区现阶段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还要有前瞻性,采用数据平台构架,未来打造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服务平台。
1 概述
装配式建筑评价及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首先建立适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的装配式建筑评价体系,从本地区区域环境、建筑抗震、节能水平、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技术、设计、施工、经济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总结各阶段技术特点和关键要素,确定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阶段评价内容和指标。并以此为基础,搭建装配式建筑评价及信息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装配式建筑评价、信息管理、数据统计、信息展示和可视化管理。
2 评价体系
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要求、指标权重、装配式构件应用比例计算及装配式建筑等级认定等方面的确定,总体遵循GB/T 51129—2017《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严寒寒冷的气候条件、高抗震烈度的区域环境及本地区装配式建筑的技术和经济发展情况,兼顾远期发展目标,调整主体结构、围护墙体一体化、特殊类建筑(如体育馆、机场、高铁站等公共建筑)等部分内容的认定评价要求和分值,同时新增信息化(BIM)技术、新技术和新材料应用部分的评价要求与分值,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要求,从而建立适用于本地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体系。
3 装配式建筑评价及信息管理平台
3.1 总体框架
装配式建筑评价及信息管理平台是政府主导的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可将全新疆装配式建筑的建设企业、施工单位、构件生产单位和装配式建筑项目信息按科学的信息项进行归集整理,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库,并提供多样化的统计查询分析功能,为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总体框架如图1所示。
3.2 软、硬件构架设计
图1 装配式建筑评价及信息管理平台总体框架
3.2.1 软件构架
装配式建筑评价及信息管理平台为B/S架构,客户通过浏览器的方式访问系统,分为业务门户、应用支撑、资源共享支撑、组织机构权限支撑、运维支撑和基础支撑6个部分,如图2所示。
图2 软件构架
3.2.2 硬件构架
硬件构架采用虚拟云服务器(见图3),在项目初期可规划为1台Web服务器(含应用服务器功能)、1台数据库服务器(含存储服务器功能),双机互为备份,可降低初期投资,后期随着业务发展、需求增加时可任意调整各服务器数量和配置。
图3 硬件构架
3.2.3 技术构架
平台整体技术架构分为终端设备层、前端展现层、应用服务层、大数据平台层和大数据存储层(见图4)。应用服务组件使用大数据平台架构的集群方式实现请求的负载均衡,保障服务器良好性能和稳定调用,并通过大数据平台层设计,实现统一的数据库管理、连接池管理、数据字典管理、服务器群管理。数据库采用稳定性能高的MySQL数据库存储,并通过大数据存储层管理,实现管理数据库服务器群。
3.3 功能框架
装配式建筑评价及信息管理主要涉及装配式建筑信息管理、评价认证、信息展示等内容(见图5)。
图5 功能框架
3.3.1 信息填报与审核
信息填报主要为装配式建筑项目信息填报,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和相关企业基本信息,分别按项目信息指标表和企业信息表填报,并上传附件。信息填报过程中可随时保存,填报完成后应同时提交项目信息和企业信息。提交时系统须进行数据有效性检验,当数据检验不通过时,显示或返回友好的提示信息,指出检验不通过原因。信息审核时可查看、审核企业上报的资料,做出通过或退回操作,审核通过信息可在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功能中调用,在进行退回操作时可附加退回理由。信息填报及审核流程如图6所示。
图6 信息填报及审核流程
3.3.2 装配式建筑评价认证
装配式建筑评价认证主要通过装配式建筑建设(施工)单位评价认证申请、评价机构受理、专家评审、评价认证驳回及修改等流程得以实现(见图7)。
图7 评价认证流程
3.3.3 装配式建筑项目信息综合查询统计
将审核进入数据库的信息进行汇总、分类查询和统计,设定权限,可根据项目名称、行政区域、项目性质、装配式类别、结构类型、评价等级等不同查询条件及多种检索方式,随意组合统计数据项,实现相应的统计报表、数据信息的展现及应用,并按条件不同分别显示统计结果,形成按地区、项目类别、评价内容、评价结果等分类的分析图表。
图4 技术构架
3.3.4 装配式建筑可视化管理
将装配式建筑信息与数字地图有机结合,形成可视化的装配式建筑信息管理,掌握和管理目标区域全局和局部装配式建筑的类型、分布、等级、项目信息等内容。
在地图上标记出每个装配式建筑项目分布点,可显示该建筑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指标信息、企业信息及各类统计信息等内容。
4 结语
1)在充分考虑本地区特殊的区域气候环境,建筑抗震,节能水平,装配式建筑发展技术、经济水平基础上,建立适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的装配式建筑评价体系,突出自治区发展特点和需求,弥补装配式建筑在评价体系中建设的空白,促进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可持续发展。
2)通过信息化、数据化、可视化技术手段,搭建了装配式建筑评价及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本地区装配式建筑申报、评价、公示及信息查询、统计和展示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评价科学公正、高效快捷,节约社会资源管理成本。
3)可通过平台信息资源共享,连通装配式建筑各产业链,将产业发展格局、技术应用管理、产能规模等信息进行汇总、分类整理,形成统一数据库,通过静态表格或动态图表方式将数据展示出来。随着时间和规模的增加,可形成庞大的信息数据库,对装配式建筑的评价、信息管理、应用案例等做到可追溯、可查询。并对形成的各类信息数据不断深化和加工,实现信息数据的“增值服务”,今后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可提供多元化的信息共享和技术服务。规范和引导新疆地区装配式建筑信息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加快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应用、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融合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17]68号)[Z].2017-05-11.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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