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实践
教育部于2010年6月启动了高校工科教育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卓越计划”) , 这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的重大教育改革项目, 也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该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 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卓越计划”对促进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 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1 实施“卓越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卓越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而提出的高等教育重大改革计划。“卓越计划”对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 调整人才培养结构,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1.1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的精神, 树立全面发展和多样化的人才观念, 树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要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观念。改革和创新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1.2 主要目标
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优势, 增强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 全面提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努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 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
1.3 基本原则
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关的配套支持政策, 提出行业领域人才培养需求, 指导高校和企业在本行业领域实施“卓越计划”。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校参与“卓越计划”, 高校在工程型人才培养类型上各有侧重, 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工程师后备人才。
1.4 实施层次
“卓越计划”实施的层次包括工科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3个层次, 培养现场工程师、设计开发工程师和研究型工程师等多种类型的工程师后备人才。
1.5 重点任务
(1) 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建立多部门实施“卓越计划”的协调机制。建立行业指导、校企联合的“卓越计划”实施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 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校学生实习制度。
(2) 创新工程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 大力推进工程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的学习包括在校内学习和在企业学习两个阶段。在校内学习阶段, 高校要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 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加强跨专业、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培养, 着力推动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等多种研究性学习方法, 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在企业学习阶段主要是学习企业的先进技术和先进企业文化, 深入开展工程实践活动, 结合生产实际做毕业设计, 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程开发, 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 建设高水平工程教育教师队伍。通过实施“卓越计划”, 建设一支具有一定工程经历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要具备工程实践经历, 有计划地参与企业实际工程项目或研发项目, 其中部分教师要具备一定年限的企业工作经历。兼职教师要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4) 扩大工程教育的对外开放。加强与国际工程教育界的交流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 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合作的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培养能够适应企业“走出去”战略需要的工程型人才。扩大来华接受工程教育的留学生规模。
(5) 制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标准。为满足工业界对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要求, 遵循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规律, 制订本计划的人才培养标准。
2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卓越计划实施情况
2.1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组组成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卓越计划”自2010年开始实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组和专家组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0]52号) , 给排水专业“卓越计划”专家组由本专业领域的教育专家和工程专家共同组成, 名单详见《给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发展史记》83页。
2.2“卓越计划”教学改革项目的推进
为了有效推进给排水专业卓越计划的实施, 2011年1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围绕‘卓越计划’, 创新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工程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列为教学改革重点项目, 委托给排水专业指导委员会承担此项研究工作。专指委与“卓越计划”给排水专业专家组一起, 会同首批列入“卓越计划”试点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长安大学等高校, 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核心, 以4所试点高校为依托, 项目组成员分工合作, 以分散研究、会议研讨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
2011年1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 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召开了“卓越计划”给排水专业专家组第一次会议暨试点学校试点方案汇报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长安大学等首批试点学校, 根据“围绕‘卓越计划’, 创新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工程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研究”项目研究内容的要求, 制定了详细的研究计划并进行了交流。
2011年5月在湖南大学召开了专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 讨论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本科培养标准》编写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及解决办法。
2011年8月在在桂林理工大学召开的全国给排水专业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和给排水专业“卓越计划”专家组第三次会议上, 对“卓越计划”本科培养标准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形成了给排水专业本科培养标准 (行业标准) 的送审稿。
此后, 各试点学校在上述行业标准的指导下, 具体制定了本校的给排水专业本科培养计划, 并逐步启动实施。
2013年4月在苏州, “围绕‘卓越计划’, 创新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工程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研究”项目研究通过了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专家验收,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成果对全国高校本专业开展“卓越计划”人才培养及其推广实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作用。
2014年7月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召开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实施“卓越计划”经验交流研讨会, “卓越计划”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3 行业标准
给排水专业“卓越计划”专家组经过多次讨论协商, 于2011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报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培养标准 (行业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总则、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知识体系、培养模式与实践教学体系、基本教学条件和实现途径等7个方面。总则明确了该标准是各高校制定卓越计划培养标准与培养方案的宏观指导性标准。培养目标特别指出应“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 具有创新精神、持续学习能力、社会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卓越工程技术人才”。
标准明确了校企联合培养基地是指实施“卓越计划”校外培养的主要单位, 对学生的校企联合培养需配备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 实行双导师制度。明确了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在5个以上, 并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带头人, 师资队伍中要具有一定比例的有工程实践经历的专兼职教师。
标准指出了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工程素质的培养和实现途径, 人文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工具性知识、专业知识、社会发展和相关领域科学知识的获取途径, 持续学习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科研及开发技能、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合作与竞争等基本能力的培养方式。
2.4 试点学校的方案及其实施
给排水专业“卓越计划”自2010年开始实施, 教育部分别在2010年、2011年和2013年分3批在9所高校试点:第一批4所高校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长安大学;第二批3所高校为重庆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第三批2所高校为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建筑大学。
各高校根据自身特点, 分别启动了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据已掌握的情况, 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和北京建筑大学4所高校的给排水专业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和重庆大学的部分学生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 并制定了与普通班学生不同的培养方案。
在部分学生参与卓越计划的学校中, 进入“卓越计划”学生的筛选, 各学校采取了不同的方案。长安大学在招生阶段将给排水卓越培养单列, 录取学生的成绩和素质高;重庆大学实行初步入选学生人数较多, 根据成绩和综合素质逐年进行淘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目前通过一年级学习成绩筛选学生, 其后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实行动态调整。
3 实施成效
截止到2015年底, 在实施“卓越计划”的高校中, 已有1 924名学生参与了卓越计划的培养, 有472名学生毕业。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校内课程教学环节、学生企业实习实践、人才培养评价环节等方面都实现了校企结合。学校将企业岗位从业标准和建设行业执业注册制度双双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企业通过选派专家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实现人才的校企共育。学校与企业对工程实践基地实行共建共管, 同时在企业内部为学生实践设立研究室和实验室, 并配备理论水平高、工程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授课。在校内, 校企共同开发出以企业文化为龙头、以就业热身为主线的“专业实习”课程;在校外, 企业依托实践基地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接收学生实习。建立质量标准和评价办法, 对培养过程进行校企共同监控, 实现人才培养质量上的共同评价。
总体来说, 实施高校基本实现了卓越计划的培养目标。学生在校外和校内导师的双重指导下, 既完成了理论知识的学习, 也得到了校外导师实际工程经验的传授, 使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等得到加强, 毕业的学生在就业市场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收获颇丰。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
(1) 改进了人才培养机制。“卓越计划”的宗旨是校企联合培养, 从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 聘请企业界专家全面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 校企共同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 形成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同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毕业设计采用校企双导师制, 聘请企业工程师参与学生毕业答辩, 共同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质量评价。
(2) 建立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培养标准, 部分学校制定了卓越工程师培养方案, 累计实践环节时间超过1年。
(3) 提出和实施了“强化专职教师, 选聘兼职教师, 专兼职教师共为”的教师队伍建设模式。注重对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 聘请了有工程经验的老教师指导青年教师。安排青年教师去企业实践, 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报考注册工程师。所有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训练、培养都与其业绩、职称评定挂钩, 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 提高其自身的工程实践能力。通过建立具有工程经验的高水平的专职、兼职教师队伍, 实现了高校教师和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技术、管理人员的优势互补。校企联合讲授专业课的实施效果较好, 案例教学使学生受益较大, 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校内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同济大学邀请了2名企业教师讲授“水城市可持续水管理概论”、“给水排水概论” (双语) 课程, 长安大学增设了“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和案例分析”和“工程监理基础原理分析”3门企业教师授课课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有3门课程邀请企业教师参与课程教学, 全部课程设计有企业教师共同参与指导。
(4) 更新了校企合作模式, 使学生更多地了解企业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企业文化, 增强了学生就业后对企业的适应能力。通过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建立产学研基地, 调动企业积极性, 为企业优先选录参与校企联合培养的学生创造了条件。各校已经与近百家单位签署“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战略合作协议。其中有珠海水务集团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等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5) 工程教育与国际接轨, 利用学科资源优势与国外高校合作, 尝试国际合作办学, 尝试工程教育领域国际化途径。哈尔滨工业大学 (以下简称哈工大) 已经与国外多所高校尝试短期访问、联合培养的国际合作办学模式, 并尝试通过“3+2”的培养模式 (哈工大3年+国外硕士2年) , 学生毕业后除获得哈工大硕士毕业证外, 还可以获得法国高校颁发的欧美承认的工程师证;同济大学通过双学位项目、学分互认、短期实习和夏令营项目等多种国际合作方式推进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人才的培养。部分学生赴波特兰大学、法国多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美国普渡大学、台湾逢甲大学、德国斯图加特大学等国 (境) 外高校进行交流学习, 参加中韩绿色之路夏令营;多名学生获得2013年美国土木工程大学生竞赛中太平洋赛区“水环境论文竞赛”一等奖和“水处理设计报告”、“水处理展示”三等奖。
4 结语
给排水专业卓越计划的实施, 有效推动了专业人才培养的改革。不仅对于参加试点的学校、也对全国各学校给排水专业的深化发展与改革有重要的导向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