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项目参建企业履约能力评价模型研究
1 引 言
基础设施项目普遍具有工期长、投入大、涉及专业多、制约因素多、履约风险大等特点。特别是国家、地方重点工程如地铁、高铁、高速等项目,往往都具有较强的政治经济属性,使得项目履约尤为关键。一个重点工程项目常常由多个参建企业共同建设完成,不同参建企业的履约能力共同决定了项目能否顺利完成,而部分参建企业的失信行为破坏市场秩序,增加交易成本,降低资源配置率,会给整个项目和相关企业造成重大的损失。
可以说,履约能力对基础设施项目参建企业的信用来说非常重要,但现有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并没有对履约能力进行充分考虑,而主要围绕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重点关注企业的财务指标,在这种评价指标体系下,履约能力评价指标普遍评价准则不够具体,量化标准不够明确,最终的评价结果难以反映企业实际履约情况,对项目实际履约的指导意义不大。因此,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周期长、环境复杂性和相关政治经济属性,围绕项目参建企业的履约能力,分析影响履约能力的评价指标,建立行之有效的履约能力评价模型是十分有必要的。
1 确定履约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应兼具代表性和科学性,要能围绕对标企业,真实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所需评价的各个方面的确切情况。基础设施项目由于其复杂性,同样的参建企业在不同的项目表现会有较大的差异,具体体现为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技术质量风险、合约商务风险等。为了防止各种风险事件的发生,以基础设施项目的履约为关键点,经过对全国二十多个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广泛调研,组织系统内外共三十位专家进行分析研究,对行业内履约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共提出6个一级企业综合评分指标,32个二级评分指标,具体如下所示:
(1)工期和月报管理。按照基础设施项目工期紧的特点,以现场进度及相关措施为主,包括计划编制、完成产值、形象进度、节点控制、延误纠偏、月报报送6个方面进行评价。
(2)商务合约和财务资金管理。按照基础设施投资大,合约多的特点,以资金进出为关键点,包括管理人员和体系、过程管理、分包分供管理、结算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农民工工资6个方面进行评价。
(3)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按照基础设施履约风险大的特点,以安全为核心,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危险源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安全制度和领导带班、安全教育培训、人员持证、安全费用、应急管理、现场安全、分包管理、职业健康、环境保护12个方面进行评价。
(4)质量和技术管理。按照基础设施项目涉及专业面广的特点,以技术质量为重点,包括质量和技术组织保障体系、施组方案编制和交底、工程资料管理、现场管理4个方面进行评价。
(5)维稳、履职和相关方评价。按照基础设施项目制约因素多的特点,以相关方为出发点,包括维稳、履职、业主等外部单位评价、新闻媒体社会舆论评价4个方面进行评价。
(6)建议加分内容及分值。按照奖项难易及影响程度,根据地方、省和国家不同的级别,对各类奖项进行收集归类,分别设置相应的加分标准,量化评分。这样能更好的鼓励相关企业做到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具体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
2 履约能力评价模型建立
2.1 模型建立
本评价模型以项目履约为关键因素,重点考虑各企业在不同项目的具体表现,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评价过程与评价结结果应用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分别按照项目工区、项目指挥部、区域和总部共四个层级进行划分,模型以项目工区为评价单元,由项目指挥部统一打分后报送区域公司,区域公司对所属区域范围内所有项目评价结果审核后报送总部汇总后进行评分定级。
履约能力评价级别分为A、B、C三个等级,履约能力评价得分排名前20%的参建企业等级为A级;得分排名最后20%的参建企业评为C级;其他参建企业评为B级。参建企业发生重大不良行为的,评价期内直接评为C级,不再参与评分。
本评价模型采用计分制度,通过对三级指标的具体内容进行评价打分,按照权重依次汇总,得到相关的二级指标和最终总评分的计算结果,从而进行排名评价。
2.2 权重确定
指标体系反应了各企业在项目履约过程中的不同因素,权重的确定则直接反应各指标在履约能力评价得分中的侧重。因此,通过专家咨询法和归纳总结法,确定了权重比例,参建企业项目工区的履约能力评价综合标准分为100分,各二级指标的分项内容和权重分别为:工期和月报管理30%,商务合约与财务资金管理30%,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20%,质量和技术管理10%,维稳、履职和相关方评价10%,奖励加分则由具体加分标准直接在总分中进行对照添加,不进行权重划分,为了控制加分合理有效,本模型规定奖励加分上限不得超过5分。各二级指标下,又按照细分的三级指标进行二次权重赋值,具体如表1所示。
2.3 评分公式
本履约能力评价模型是针对项目下标段或工区为评价单位进行评价,这就意味着同一参建企可能会出现多区域多个参建项目的情况,因此本文提出以项目排名和合同额为手段进行最终排名的修正。按照排名加权,是为了防止项目小而不被重视,修正不同评价打分人员的差异性。按照合同额进行加权,是体现合同额越大责任越大的思想原则,修正项目大小的差异性所造成的排名失真的问题。因此,参建企业在单个项目中履约能力评价得分P由两部分组成:履约能力评价综合得分T和奖励加分J,履约能力评价得分P如式(1)所示:
P=T+J (1)
履约能力评价综合得分T如式(2)所示:

其中,i代表各二级指标分项权重,Fi代表各二级指标实得分手,n为分项数量。
在同一区构多个项目施工的,按照参建企业在各项目中履约能力评价得分及排名进行加权计算,如式(3)所示:

其中,r代表参建企业在不同项目中的履约能力评价得分名次,且按名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n为参建企业在同一区域内的项目数量,Pq代表参建企业在不同项目中的履约能力评价得分,且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P'代表参建企业在同一区域内的履约能力评价加权得分。
参建企业参与全国范围内多个区域多个项目施工的,在各区域加权评分基础上,按照该参建企业总合同额进行加权计算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合同总额H如式(4)所示:

参建企业履约能力评价最终加权得分如式(5)所示:

其中,H代表参建企业在多区域内的合同总额,n代表参建企业所参与项目的总数,hj代表参建企业单个项目的合同额,hk代表参建企业在单个区域内的总合同额,P"代表参建企业履约能力评价最终加权得分。
3 实证研究
3.1 案例履约能力评分
选取某大型建筑企业所属基础设施项目74个,包括地铁、高速公路等各个基础设施领域,覆盖国内20个及以上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涉及系统内企业103家三级子单位,对其按照上述模型开展履约能力评价,以其中某区域内共4个项目8家三级子单位的具体评价为例,评价得分及过程计算如表2所示。
3.2 实证分析结果
A公司在上述区域内项目评分普遍较高,区域得分达到了94.9分,但由于在全国范围内其他项目评价较低,个别项目甚至发生了安全质量事故,因此,最终加权得分只有84分,评级为C,该评价结果证明该企业的项目履约存在较为严重的区域差异性,按照评价结果,该参建企业需要针对安全质量方面进行项目管理的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提高履约水平,在此期间限制该子企业在其他类工程项目中承接新项目。B公司在该区域内项目整体评分较A公司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在商务指标上受到业主的投诉,过程计量资料错误较多,主要商务人员变更较为频繁,得分相对较低,但由于其他区域并没有较大的扣分项,最终加权得分反而高于A公司,评级为B,按照评价结果,B公司应继续梳理商务业务线条,稳定主要商务人员,提高商务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业主的评价,允许B公司可以参与后续新的工程项目的建设,但没有任何加分。上述评价结果符合既定原则,通过该模型对74个在施项目、103家参建单位、282个工区进行具体评价,综合排名后得到了最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基本获得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认可,进一步验证了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说明了该模型的科学合理性。
4 结 论
基础设施项目参建企业的履约能力评价是完善和细化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组成内容。本文根据现有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基础设施项目的现实特点和实际需求,建立了一种通用的履约能力评价模型,并在该模型下考虑了不同地区和合同额的差异性,确定了评分计算公式。对建立的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进行案例验证,案例评价结果受到各方的认可,与实际基本吻合,证明了本模型能够有效评价项目参建企业的履约能力,评价结果可以指导项目参建企业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解决影响企业履约能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引导企业进行内部对标,促进在施项目履约提质增效,从而改善业务短板和不足,凝聚企业核心竞争力。当然,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仍然需要在履约能力指标外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特别是其他评价指标及其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研究。
[2]杨南桔.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构建研究[D].西安:西安科技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