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及取费模式研究
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选择合适的组织模式及取费模式有利于建设单位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更好的协作,保证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顺利进行。然而在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过程中,由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涉及业务多,现有咨询单位资质与能力不一,建设单位难以选择合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此外,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取费模式的选择上多以传统的费率取费模式或各单项费用叠加形式为主,难以支撑咨询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因此,本文将通过分析当前政策规范及江苏省目前已开展的81个全过程工程案例,明确当前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及取费模式现状,并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与取费模式的发展建议,及建设单位对于服务模式的选择建议,为其他地区顺利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提供参考。
1 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与取费模式现行规范分析
本文以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组织模式与取费模式为研究内容,选取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等服务导则、《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等合同示范文本作为研究材料。提炼有关全过程工程组织模式与取费模式的描述,归纳整理关于全过程工程组织模式与取费模式规定见表1与表2。
1.1 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
综上所述,政策规范中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的指导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1)鼓励监理、设计等咨询单位拓展服务领域,鼓励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
2)当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六项基本咨询业务,分别是: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此外还包括BIM咨询等其它咨询服务内容。
3)建议建设单位委托给咨询单位一体化咨询服务、不同单位联合实施几项咨询服务、咨询单位实施部分组合的咨询服务(具体见表3)。
1.2 全过程工程取费模式
综上所述,政策规范中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取费模式的指导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1)沿用地区传统的取费模式,在此基础上添加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元素;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酬金可按各项专项服务的费用相叠加、基价×费率、人员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具体见表4);
3)鼓励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对咨询企业进行奖励。
2 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与取费模式案例分析
本文选取江苏省11个地级市的81个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案例为研究对象,对江苏省现有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及取费模式进行分析,以期为其他地区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与取费模式的选择提供参考。
2.1 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分析
江苏省目前开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应用的组织模式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联合体以及部分组合模式。
2.1.1 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
在81个项目案例中,仅有4个案例应用了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组织模式,且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提供商,案例中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承担的基本咨询业务内容情况如表5:
严格意义上的一体化咨询服务发包应当包含工程咨询业务的全过程,而通过当前已经开展的一体化咨询业务提供商项目可知,许多项目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体化咨询业务提供,其中某国投大厦建设工程中,咨询业务承包单位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施工业务承包单位为EPC工程总承包单位,不涉及其他业务的招标工作,因此可近似理解为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模式。
2.1.2 联合体
在案例中,通常由2至4家咨询单位组成联合体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案例具体情况如表6。
案例中超过85%的联合体项目均包含工程设计业务,且其中67%的项目中工程设计业务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完成。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初始阶段,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组织模式仍处于摸索状态,单位间组成联合体的原因较为复杂,除由于企业部分专业资质的短缺、部分专业能力的缺乏以及项目管理能力的不足导致的联合体成立外,仍存在其他原因,如某厂区项目,由于前期的项目策划与招标代理已委托由一家咨询单位负责,因此为保证业务协调,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时,使前期已发包业务的合作单位与后期咨询业务负责单位组成联合体开展整体的咨询服务。
2.1.3 部分组合
由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仍处于发展初期,部分组合的组织模式最接近于传统的各单项咨询业务发包的模式。因此许多项目均采用部分组合的组织模式。
江苏省开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将近90%的项目采用部分组合模式,通过部分组合及以菜单式发包的方式将多项业务分发给不同咨询单位,其中一家单位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负责协调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其方式多种多样,通常由2-5种基本的咨询业务组成,但是并不是完全的随机组合进而形成57(26-7)种组合模式。目前江苏省常见的部分组合情况有27种,不同组合类型中包含的基本咨询业务内容(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不同,具体见表7:
由表7可知,近80%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承揽项目管理业务。通过分析不同部分组合模式中所包含的基本咨询业务种类(见表8),发现近85%的项目包含3-4种基本咨询业务,因此当前江苏省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从部分组合模式到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模式间仍需很长的转变过程。
2.1.4 总结
综合以上分析,可得到以下结论:
1)当前对于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的模式应用较少,关键原因为目前企业缺乏资质及优秀的管理人才,导致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在承揽项目过程遇到很多困难,很少企业具备一体化咨询服务的能力,因此在招标模式上最常见的是邀请招标。
2)在联合体模式中,对于包含工程设计业务的项目,设计业务多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联合体各方组成联合体的原因多样,主要原因为企业资质与能力的缺乏,以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缺乏较好的政策及规范引导。
3)对于部分组合模式,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中多包含项目管理业务;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初期,企业通过部分组合模式仅能够实现一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距离一体化或集成化目标较远。
2.2 全过程工程咨询取费模式分析
江苏省目前开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应用的取费模式主要为三种:单项收费汇总模式、总价×汇率模式及人工时取费模式。
2.2.1 单项收费汇总模式
对于单项收费汇总模式类型,江苏省目前存在3种方式:分别叠加、分别叠加后折让、分别叠加+奖励,具体的应用案例见表9。
在本次研究的81个案例中,46个案例采用了不同类型的单项收费汇总模式,其中所有应用部分组合模式的项目均采用了单项收费汇总的取费模式。
2.2.2 总价×费率模式
其中31个案例应用了费率取费模式,在总价×汇率模式的应用中,对于费率的确定方式,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主要有如下2种方式,见表10:
其中加权法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率

计算得到费率后,使用工程预算价格或者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价乘以费率计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此外可进行折让。
2.2.3 人工时取费
较少案例完全使用人工时取费模式,通常将人工时取费模式与以上两种取费模式结合应用。人工时取费模式中,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步骤如表11:
2.2.4 总结
综合以上案例分析,得到以下结论:
1)单项收费汇总模式的应用案例最多,主要原因为企业已适应传统的单项取费模式,在缺乏政策指导的情况下一时很难做出创新与改进;单项收费汇总取费模式的应用与部分组合的组织模式的应用有关,均属对各咨询服务的简单拼凑。
2)近40%的项目应用总价×费率的取费模式,当前的费率仍依据传统的费率规定整合而成,虽以整体咨询服务的形式展现,但仍因费率标准的缺乏影响总价×费率取费模式的大范围开展。
3)仅有不到10%的项目应用人工时取费模式,因此短期内完全的人工时取费模式较难推广。
4)全过程工程咨询取费模式中推行奖励措施,如应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对咨询企业进行奖励。但在实际应用中,奖励措施的应用较少。
3 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及取费模式发展建议
3.1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发展建议
3.1.1 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发展建议
1)加强复合型企业及人才培养
当前全过程工程咨询缺少对于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模式的应用,其主要原因为具有资质与能力的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的缺乏,因此要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快速发展,需要尽快培育出一批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能力的综合性咨询企业及相关的专业人才。企业可通过拓展业务、并购重组等方式,转型成为具有综合实力的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
2)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以填补资质能力缺陷
当前项目中联合体各方组成联合体的原因在于企业资质短缺、能力不够,因此本文对于联合体模式下咨询单位的建议为:通过发展长期合作的伙伴,形成战略联盟的关系,实现联合体各方协调合作更流畅,保证项目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更好的开展。
3)拓展一揽子集成服务能力
当前的咨询单位仅能独自完成一体化咨询服务工作中的3~4项基本咨询服务工作,其中近50%的企业没有承包前期策划与勘察设计的工作,因此本文建议大型企业向具有项目前期咨询、项目管理和融资等集成化服务能力的咨询公司发展;有条件的设计企业以设计与研发为基础,拓展装备制造、设备成套、项目运营维护等业务,逐步形成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服务体系。
3.1.2 建设单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建议
1)邀请招标选择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
由于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较少,因此建设单位在选择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模式时,短期内仍需通过邀请招标的模式开展。
2)推行以设计为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对于采用联合体模式开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应优先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后期选择以设计为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3)全过程工程咨询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发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中,应当由一体化咨询服务提供商、联合体单位牵头方或部分组合单位牵头方负责项目管理业务。
3.2 全过程工程咨询取费模式发展建议
3.2.1 工程咨询行业规范建议
在工程咨询行业中,各子项服务的取费,目前只能按照传统的单项报价进行简单组合,虽然考虑到各服务之间的协调成本,但并无取费标准支持,不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协同发展。
因此针对工程咨询行业管理规范提出以下2点建议:
1)完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开展存在矛盾的政策规范
如监理工作属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一部分,但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有单独的监理合同才能进行备案,为此不得不加签一份监理子合同,导致重复收费或取费混乱的情况。因此建议修改对于必须具备监理合同的规定,可试行修改为“需包括含监理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或监理合同才能进行备案”。
2)与专家合作确定适合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取费费率
工程咨询行业应当与企业及高校专家合作,计算通过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开展所节约的资源与成本,结合当前取费模式的应用,以实际项目为研究对象,确定适用于不同规模及类型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费率,并尽快出台相关的费率标准文件,引导咨询单位的取费工作。
3.2.2 建设单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取费模式建议
从传统的多家咨询单位至当前的一体化咨询服务承包商或联合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承包商,承包内容及方式发生了转变,但当前建设单位对于取费模式的选择仍多为传统的费率取费模式或各单项费用叠加模式,应当尽快确定适用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取费模式。
1)减少对于单项收费汇总模式的应用
单项收费模式是传统咨询服务的取费模式,单项收费汇总模式的应用容易导致在一个工程中各单项咨询业务拼凑情况的出现,不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推广与发展,因此单项收费汇总模式只适用于从传统咨询服务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过渡初期,不建议后期对于单项收费汇总模式的推广。
2)确定合适的取费费率区间
本文建议推行总价×费率的模式,企业可通过对综合项目策划、工程设计、造价管理、招标采购、施工阶段监理等费用的计算,采用加权法确定费率。根据多项目的费率计算,结合市场及企业现状,确定适用于不同规模与类型项目的费率区间,以此作为后期的取费指导。
3)对专业性较强的咨询业务应用人工时取费模式
对于人工时取费模式,由于各地区的人工费用考虑了各地区实际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不适合全国推广。因此建议只针对专业性较强且收费较高的咨询业务,可单独通过人工时收费的模式计取。
4)设置奖励措施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提供商的履约情况核定等级,如A+、A、B+等,依据履约等级给予提供商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相关的一定比例的奖励。
4 结 语
本文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组织模式与取费模式为研究对象,分析部分省、市、自治区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及合同示范文本,提炼出三类组织模式及三类取费模式,但标准规范中的服务模式缺乏直观性,不利于企业直接参考借鉴。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江苏省目前已开展的81个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江苏省当前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案例中组织模式与取费模式应用现状,并为工程咨询行业、咨询企业及建设单位顺利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为全国范围内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提供借鉴,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全国范围内的蓬勃发展。
[2] 住建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Z].建市[2017]102号,2017.
[3]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Z].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2019.
[4] 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Z].苏建科[2018]940号,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