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养老机构补贴新政出炉

引用文献:

. 2018北京养老机构补贴新政出炉[J]. 城市住宅,2018,48(11).

. [J]. build,2018,48(11).

 

2018年11月6日, 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印发《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区别于以往只根据老人自理及失能2种补助标准, 《办法》明确将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 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补贴。养老机构如有不参与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服务对象满意率低于85%等情况, 都将取消当年运营补贴获取资格。养老机构全年平均入住率比上年底下降10%的, 扣减当年运营补贴的20%。

《办法》规定, 补贴对象是指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具有法人资质的养老机构。

《办法》取消了原养老机构星级评定2~3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 提出:对于服务质量被评定为二星级的机构, 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三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00元予以补贴;四星级、五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50元予以补贴。一星级养老机构作为标准型养老机构, 只享受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基础补贴标准, 不再给予单独的星级评定补贴。

《办法》规定对于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内设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分支机构的, 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

《办法》明确提出参照《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执行, 即养老机构开展居家社区辐射服务的, 可按照不低于服务总收入50%的比例给予服务流量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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