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排水限压法的既有工程抗浮治理研究

引用文献:

高明宇 谭光宇 方伟明 贺文 陈建城 谢丹. 采用排水限压法的既有工程抗浮治理研究[J]. 建筑结构,2021,48(21):11-14,105.

GAO Mingyu TAN Guangyu FANG Weiming HE Wen CHEN Jiancheng XIE Dan. Study on anti-floating treatment of existing projects with drainage pressure limiting method[J]. Building Structure,2021,48(21):11-14,105.

作者:高明宇 谭光宇 方伟明 贺文 陈建城 谢丹
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某二层地下室因抗浮设防水位偏低导致其建成后抗浮措施失效。分析了抗浮措施失效的原因。通过比选多种处理措施,采用排水限压法控制地下水位。通过在集水坑设置倒U形管,控制地下水排水标高,降低渗流水位差,减少渗流水量和排水水量。最后对排水限压法的保障措施、监测和维护内容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既有工程;排水限压法;抗浮治理;倒U形管;渗流水位差;渗流量;监测和维护
作者简介:高明宇,学士,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Email:2149240851@qq.com;谭光宇,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Email:371643439@qq.com。
基金:

0 概述

   在工程实践中,因地质勘察单位提供的设计抗浮水位不准确,抗浮设计或施工等原因导致抗浮措施不满足要求,以及极端气候条件下的暴雨或洪水等原因,将会导致地下室在建成后发生抗浮失效现象 [1,2]

   既有工程抗浮失效分为两类:1)地下室抗浮稳定性失效,表现形式为地下室整体浮起,地下室底板与地基持力层全部或部分脱离;2)地下室局部抗浮失效,表现形式为地下室底板下的抗浮措施局部失效,地下室底板隆起、开裂、渗水。

   既有工程抗浮措施失效且可能产生更进一步危害时,应及时采取临时抢救措施,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避免工程结构造成更大的损坏,也可减少后续加固处理的难度 [3]。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临时应急措施:1)隆起变形较大的区域,宜采取降水、泄压措施;2)封闭地面裂缝,并设置截水、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下渗;3)条件允许时宜增加上部荷载;4)对既有结构进行临时支撑。以上临时应急措施也可作为后续施工甚至是治理措施的组成部分,在选用时可兼顾使用。

1 既有工程抗浮治理方案

   既有工程抗浮治理方案制定时,应分析抗浮失效的原因,并考虑下列因素:1)既有工程抗浮结构或构件的开裂、变形情况;2)新增抗浮结构与既有抗浮结构的受力关系及加固有效性;3)工程使用功能改变的合理性和施工的可行性;4)工程长期运行维护的可持续性。

   对既有工程抗浮治理,可采用以下措施:1)对较大隆起变形区域的尚可利用的既有抗浮结构和构件,宜在卸压后采取预应力锚固措施 [4];2)对发生较大隆起变形或开裂区域,宜采用限压法、增重法和锚固法等组合方案进行抗浮;3)宜采用新增结构与既有结构共同受力的联合体抗浮体系,并增加协同工作的辅助措施;4)既有抗浮结构及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宜在其邻近位置增补协同作用的锚固构件。

2 工程案例

2.1 工程概述

   本项目地上由一栋23层、高度86.20m商业综合体和6栋二层商业裙楼组成,地下二层。±0.000标高处的绝对标高为40.9m, 地下室底板板面标高31.05m。地下室平面狭长,位于地块地势最低点(图1)。地块最高点在场地东边,马路东端中线标高54.42m; 地块最低点在西南角,马路西端中线标高38.86m。

图1 场地标高图

   图1 场地标高图  

    

图2 典型地质剖面图

   图2 典型地质剖面图 

    

图3 局部增补抗浮锚杆示意图

   图3 局部增补抗浮锚杆示意图 

    

   地下室底板为无梁防水板,板厚400mm。塔楼基础为人工挖孔桩基础,桩径900~1 600mm, 桩长6~20m,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裙楼及地下室采用独立柱基,独立柱基同时满足防水板冲切要求。裙楼及地下室不满足整体抗浮的区域,均设置抗浮锚杆,锚杆孔径150mm, 抗拔承载力特征值168kN。

2.2 水文地质条件

2.2.1 地层及岩性特征

   根据钻探揭露,场地内埋藏的地层特征自上而下分叙如下:

①填土:

   褐黄色、黄色,稍湿,松散~稍密状,主要由黏性土、板岩风化岩块新近回填形成,未完成自重固结,揭露厚度0.50~7.60m。

②粉质黏土:

   褐黄色,湿,可塑,局部呈硬塑状态,揭露厚度0.8~3.5m。

③全风化泥质板岩:

   褐黄色,极软岩石,泥质结构,中厚层状构造,节理裂隙发育;场区大部分布,揭露厚度约0.60~7.70m。

④强风化泥质板岩:

   褐黄色,褐红色,泥质结构,厚状构造,岩芯以块状为主,柱状,角砾状次之;全场地分布,该岩土层钻孔揭露的一般厚度2.50~13.40m。

⑤中风化泥质板岩:

   黄灰色、灰色,为软质岩石,岩芯呈短柱状,大块状、碎块状,节理裂隙发育;本次勘察未钻穿该层,最大揭露深度22.57m。

   本项目场地典型地质剖面见图2。

2.2.2 水文地质条件

   勘察过程中,场地部分钻孔见有零星上层滞水,主要赋存于①填土中。场地内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水的补给,水位变化因季节而异,水量一般不大。勘察期间为枯水期,上层滞水未形成统一水位。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取37.80m。

2.3 抗浮措施及失效过程

   原设计对裙楼及地下室整体抗浮或局部抗浮不满足要求的区域,设置抗浮锚杆;塔楼区域和上部结构自重能够满足抗浮要求时,则采用自重抗浮。

   地下室施工完成并封闭后浇带后,在柱跨较大的独立柱基周边发现裂缝,根据裂缝形态分析得知,这些裂缝为承载能力不足产生的裂缝。经核对设计图纸,此区域自重满足抗浮要求,原设计未设置抗浮锚杆。但该跨因柱距较大且柱网不规则,地下室底板承载能力裕量较小,当实际抗浮水位超过设计抗浮水位时,首先破坏。通过增补抗浮锚杆的方式对该区域进行补强(图3)。

   锚杆加固完成三个月后,一场暴雨使其他区域的地下室底板沿独立柱基周边出现裂缝。裂缝的再次出现分析其原因,并不是局部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可能是系统性因素导致的。在裂缝原因未找到之前,仅仅针对开裂区域进行补强无济于事。

2.4 抗浮失效原因分析

   (1)对结构专业施工图抗浮锚杆及地下室底板进行复核,确认其设计满足规范要求。

   (2)对地质勘察报告进行核对,地质勘察报告建议的抗浮水位为37.80m, 比±0.000标高低3.100m。初步判断为抗浮设防水位偏低。通过对暴雨后的地下室周边地下水的分布进行调研,确认地下水位接近地面标高。

   (3)对项目周边地势进行调研,其北侧地势较高,比该项目±0.000标高高出13.52m。项目位于周边地势最低点处,大量雨水通过地表下渗,壅积到地势低洼的地下室周边,导致地下水位远高于设计抗浮水位。该地块一期地下室底板最低点标高41.100m, 与本项目地下室紧邻,本项目地下室底板板面标高为31.700m, 高差9.4m, 对地下室抗浮极为不利(图4)。

图4 地下室剖面高差示意图

   图4 地下室剖面高差示意图 

    

   (4)场地岩层分布为填土、粉质黏土、全风化板岩、强风化泥质板岩、中风化泥质板岩等。除填土外,其余地层均为弱透水层,地层中并无统一水位。但地表水下渗以后,弱透水层无排泄通道,逐日积累,导致地下水位壅高。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抗浮失效主要原因是地质勘察单位提供抗浮设防水位时,对项目所处的低洼地势以及地表水下渗的影响估计不足,导致其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偏低。

2.5 处理方案选择

   对于地下室抗浮失效,常规的方案有以下几种:

   (1)底板增设配筋面层:在地下室底板板面设置一定厚度的混凝土面层,配置单层双向钢筋网。这种方案需占用地下室净高,适用于整体稳定性满足要求,但地下室底板局部抗浮不满足要求的项目。

   (2)增设锚杆法:在抗浮承载力不足之处,增设锚杆也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法 [5]。但这种方法施工难度较大,地下室层高一般不高,施工设备难以展开,且需在底板开孔,锚杆施工完成后封堵孔洞,容易形成渗漏点,一般需要在底板上设置疏水层。

   (3)排水限压法:地下水具备自行排泄条件的工程可采用盲沟、排泄沟等自流排水限压;地下水不具备自行排泄条件时,可采用盲沟、集水井、降水井等抽排水限压。排水限压法优势是经济性好、施工简单;缺点是设计原始资料比较缺乏,需要对周边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大量的调研,并需要长期的运行维护和监测。

   经分析本项目的水文地质条件及方案实施的可靠性、便捷性等综合因素,决定采用排水限压法作为抗浮补救措施。原因如下:

   (1)项目地质条件好,无圆砾、细砂等强透水层。除填土层外,均为弱透水层,且土体中上层滞水并未形成统一水位。

   (2)地下水壅积主要原因是地表水下渗,但本地块为商业建筑区,大部分地表均做了硬质铺装,地表水可通过排水管网排走,地表水下渗量并不大。

   (3)地下室底板垫层标高31.10m, 设防抗浮水位37.80m, 室外地面标高40.800m, 实际水位与抗浮设计水位的差值较小,采取一定的降低水位措施,能满足设防要求。

   (4)地下室单层面积3.3万m2,采用加固措施或增设锚杆代价较大。

2.6 排水限压法设计

   本项目抗浮失效发生的时间为2015年,当时没有规范对排水限压法做出规定。即便是2019年版《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发布之后,也只是明确了一些方法和构造,并没有对计算做出规定,如地下室渗水量、盲沟、集水管、集水井的计算等。

   采用排水限压法设计,要对雨水渗流水量进行估算,并考虑区域土体的渗流量以及水泵数量计算等。

2.6.1 雨水渗流

   雨水一般通过绿地、透水铺装地面、浅沟与洼地、浅沟渗渠、渗透管沟、入渗井、入渗池、渗透管-排放系统等方式入渗。

   雨水渗透量可根据《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6]的公式计算:

   Ws=αKJAstsWs=αΚJAsts

   式中:Ws为渗透量,m3;α为综合安全系数,一般可取0.5~0.8;K为土壤渗透系数;J为水力坡降,一般可取1.0;As为有效渗透面积,m2;ts为渗透时间,s。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区域内的地表水都会下渗。雨水产生的径流大都是有组织排水,排至雨水管网以及屋面、道路、硬质铺装等硬化地面。因此,在计算有效渗透面积时,应扣除有组织排水的区域范围。

2.6.2 渗流量

   区域内雨水因场地高差会通过土体向地势低的洼地渗流。渗流量可根据下式估算:

   q=kAhLq=kAhL

   式中:q为渗流量,m3/s; k为渗透系数,m/s; A为渗流通道的截面面积,m2;h为地下水位差,m; L为渗径长度,m。

   应根据地质条件判断土体的透水性,当地下室处于弱透水层时,渗流通道主要是地下室肥槽及底板垫层下的扰动土体。

   渗流量q与地下水位差h成正比关系。地下水位差受区域地势的影响,难以改变;但是可以通过控制本项目的抗浮设防水位来降低水位差,以减小地下水渗流量。

2.6.3 改进的排水限压法

   通常的排水限压法,直接在地下室底板或集水坑开孔,地下室外侧的积水直接流进集水坑,通过水泵排走。这种方案简单,但会导致以下问题:1)只要地下室外侧有水,就需要强排,排水量较大;2)对周边地下水位干扰较大,会形成漏斗形水位,周边建筑、地基、路面可能产生沉降;3)水位降低较多,导致水流流速增大,进一步导致微细颗粒被水流带走,形成水力通道。

   针对以上问题,本项目抗浮治理采用如下措施 [7]:在地下室集水坑侧壁开孔,并通过倒U形管将某一设定标高以上的地下水排出(图5)。

图5 倒U形管大样图

   图5 倒U形管大样图 

    

   倒U形管顶部水平段标高设置为35.00m, 比抗浮设防水位37.80m低2.8m, 预留一定的安全余量,防止地下水位瞬间上升,水来不及排出;倒U形管顶部水平段标高比地下室底板标高31.10m高出约4m, 位于控制标高35.00m以下的地下水,仍然留存在地下室外侧,使地下水位不致于下降得过低,同时也可降低渗流水位差和渗流流速,防止微细颗粒被水流带走。

   集水坑中设置两台潜水泵,可自动启动,设备型号为80QW36-25-5.5,一台正常使用,一台备用。潜水泵排水能力满足减压设施全部发挥作用时的要求,抽出来的水排放至室外排水系统。同时配置水位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系统的信号直接连通消防控制值班室。

   暴雨或洪水期地下水位快速上涨,是地下室抗浮最不利的时期。同时,暴雨或洪水期市政电源可能被破坏,导致区域停电。设计时考虑市政电源停电的不利影响,对集水坑的潜水泵配置应急柴油发动机和应急电源。

   对地下结构周边地表进行清理,设置混凝土、硬质铺装等弱透水材料组成的封闭带或弱透水的黏土层,清理范围扩充至基坑肥槽边缘外1m。场地设置有组织排水的截水沟、排水沟,同时检查给水排水管道接口处的防渗漏措施。

   通过上述综合措施,本项目已顺利运营6年,效果良好。

2.7 监测与维护

   对既有工程采用排水限压法控制抗浮水位,是比较经济且施工便捷的方式,且对已建工程影响小;但缺点是需要长期的监测和维护,具体内容如下:1)对排水限压集水坑、自动潜水泵及电源、信号系统应进行经常性维护,设施一经损坏必须及时修复;2)将集水坑水位自动报警系统连通消防控制值班室,并安排人员值班,尤其是暴雨及洪水期,对集水坑中的淤积物应及时清淤;3)每5年应对集水坑侧壁孔洞进行透水灵敏度试验;4)安装自动水位记录仪,定期观测并记录地下室外水压。

3 结论

   (1)对于抗浮失效的既有工程,应结合项目特点,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地势地貌等多种因素,选择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对地下水不太丰富、地表水下渗的地下室,采用排水限压法进行地下水位控制经济性好,对既有工程损伤较小。

   (3)在集水坑中设置倒U形管控制地下水位,并合理设置排水控制标高,可防止地下水位被大幅抽排,还可降低渗流水位差和渗流流速,防止土壤中微细颗粒被水流带走,形成水力通道。

   (4)排水限压法应配置应急电源和水位自动报警系统,防止极度不利状况发生。

   (5)对采用排水限压法的工程,应定期监测和维护。

    

参考文献[1] 张旷成,丘建金.关于抗浮设防水位及浮力计算问题的分析讨论[J].岩土工程技术,2007,21(1):15-20.
[2] 郑伟国.地下结构抗浮设计的思路和建议[J].建筑结构,2013,43(5):88-91.
[3]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0.
[4] 孟凡涛,于广明,赵建锋.某地下车库局部抗浮简化计算分析与加固处理[J].建筑结构,2010,40(5):80-81,103.
[5] 钟阳,陈凯,陈麟海,等.某下沉式广场抗浮事故处理[J].建筑结构,2009,39(3):82-84.
[6]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7] 谭光宇,贺卫宁,贺文.一种控制地下室抗浮设防水位的装置:ZL2020 2 2873713.2[P].2021-09-03.
Study on anti-floating treatment of existing projects with drainage pressure limiting method
GAO Mingyu TAN Guangyu FANG Weiming HE Wen CHEN Jiancheng XIE Dan
(China Machinery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Abstract: The anti-floating measures failed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a two-story basement due to the low anti-floating waterproof level. The causes of the failure of anti-floating measures were analyzed.By comparing and selecting a variety of treatment measures, the scheme of drainage pressure limiting method was adopted to control the groundwater level. By setting an inverted U-shaped pipe in the catchment pit, the elevation of groundwater drainage was controlled, the difference of seepage water level was reduced, and the amount of seepage and drainage water were reduced. Finally, suggestions were given for the safeguard measures, monitoring and maintenance of the drainage pressure limiting method.
Keywords: existing project; drainage pressure limiting method; anti-floating treatment; inverted U-shaped pipe; difference of seepage water level; amount of seepage water; monitoring and mainte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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